八 与母校对簿公堂(五)
在学校相关人等的笔下,我和小云俨然成了两个只知无理取闹的小偏执狂。好,
既然他们会这样逐条批驳我,那我也逐条分析出来,看看究竟谁是有理的。
第一,校方声称录像开头那段字幕里有“本着对事不对人的原则,我们对有关
教室和当事人的记录信息做了处理”,但是我和几个同学都能证明,学校录像原本
是没有这句话的。另外,他们强调对我们的脸部进行了处理,可是事实是,在同学
们认出了我以后,我们的脸上才打上了“马赛克”。这样和不打有什么区别呢?在
法庭上播放的录像带里,这也被他们修改了过来。
第二,学校认为没将我的行政处分记录放入我的档案,是对我莫大的恩德。可
我并不领情,这个处分本来就是一个不公正的处分!四个人打牌,其他三人是发起
者,我是参加者。其他三个同学受了口头警告处分,我却受了行政警告处分,这个
处分还被贴在了“求真”碑的后面。老师告诉我,我们学校建校以来只有一个人的
行政处分带入了档案,那个学生是约20年前的一个学生,因为在外校偷钱而且在公
安那里立了案才没取消处分的。要是让我和这个同学一样接受相同的处罚,那才是
没有道理的。所以,我不会对学校的“开恩”表示感谢。
第三,这段话的潜台词是既然你魏罡都可以公开亲昵举动,那么打kiss就不算
隐私了。呵呵,我认为这到底算不算隐私,学校说了不算,我说了也不算。
第四,学校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拍了这段录像,还声称这不是偷拍,呵呵,
真不知道在领导们的眼里,什么才叫做偷拍!
学校认为我们不在学校食堂吃饭,便否认我们曾经在食堂里遭到哄笑的事实,
其根据是学校食堂管理系统的记录。是的,我们俩都没办理饭卡,我们用的饭卡是
郭尧的,因为郭尧和他女朋友嫌食堂的饭菜太难吃,所以他们一般都是出去吃。我
家境一般,能省点就省点。
值得玩味的是,学校花了那么多钱置办的这些宝贝摄像头,监视学生管用,外
校的小偷跑进来偷东西他们却抓不住,当我们学生责问的时候,个别老师回答竟然
是“你们自己的钱包不看好,怪谁啊?”最后,对于我们俩的考试名次我想说,由
于高三第一学期我们的名次都比较靠后,所以我们那段时间学习得都很努力,觉得
自己似乎进入了考试状态。学校认为,是这段录像使我们俩“知耻而后勇”,在
“录像”事件10天后(4 月17日)的考试中,我们俩的名次分别上升了41名和79名。
如果依学校的说法,那XX高级中学应该更上一层楼,改名叫“XX超级中学”算
了。
难道10天就能把我们的成绩刺激出这样的进步来?4 月10日,我和小云与死神
擦肩而过,4 月17日,我们就能奋发图强成那样?看来,我们俩三个月的努力,还
不如几分钟的羞辱和10天的嘲讽管用,这难道不成了传说中的葵花宝典了吗?
2004年3 月24日,法院的人给我打电话,说学校有调解的意思。虽然不情愿,
我还们是决定去看看。
等到了法院,学校派了武老师和一个我不认识的老师在等着我。
武老师态度温和地说:“魏罡同学,我们只有回到师生关系的前提下,不以原
告、被告的身份出现,我们才可以实现调解。”
他的意思我明白,除非我们先撤诉,否则彼此没有调解的可能,而且,学校不
可能同意公开道歉,也不会按照我们的要求拆掉“用来维护学校纪律的摄像头”。
我听了之后感到又好气又好笑:真是的,这话说的就好像是我们巴不得调解似
的!
我想了想,说:“那,是不是要我们撤诉?是不是意味着不在法律范围内解决
问题?”
听到我这句话,武老师顿时火冒三丈,大声说:“什么叫不在法律范围内啊?
你这个同学这样说我可要生气了!“
另外一个老师——他自我介绍说是校办主任——也跟着说:“魏罡同学,你以
原告的身份告母校,我们是无法达成调解的……”他把“母校”两个字咬得很重,
大概是想突出这一点,以激起我的羞愧之心吧,我看着他严肃的表情,有点想笑。
武老师接着说:“你这种做法,是挥起了拳头打人,还要人家道歉,这样合理
吗?你自己想想!”他的意思是,我告了学校,还要学校道歉,这样怎么调解呢?
我根本不服他的理:“我告学校,是在自己受了伤害之后,举起了反抗的拳头,
如果我胜诉了,才算打了你们。这个先后关系请先弄清楚。你们愿意把我当学生,
我也不会不把你们当老师看。”
……
就这样,双方争来争去,导致这次谈判不欢而散,两位老师在走出法庭的时候,
无奈地摇摇头,武老师无可奈何地耸了耸肩:“他根本没有调解的诚意。”
四月的一天,我初中时所在中学的徐校长打我的手机,说想与我初中时的班主
任周老师一起到我所在的大学去和我谈谈。我愣了一下,心想肯定是要谈打官司的
事的,于是说:“您不用辛苦啦,还是我去学校见您和周老师吧。”
挂断电话,我心里就很不安了:唉,学校真是神通广大啊,看来,他们已经开
始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力量、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来对付我们两个学生了,他
们是想要让我们俩消失在人海战术的汪洋大海中啊。没想到,他们对待这场官司的
态度已经上升到“人民战争”的高度了。
不过,我是相信周老师的,她绝对不会站在学校的立场上说话,跟我高中的两
个班主任不同,她是一个视学生为自己的孩子的老师,她会为我着想的。想到这里,
心里才好受一点。
进了校长室,我看到了久违的周老师和徐校长。
徐校长是一个很谦和、很谨慎的人,更重要的是,我认为他是一个好人。
在我初二的时候,我无意中发现他做了这么一件事:一个傍晚,我放学后走在
校园里,忽然发现徐校长走在前面。走着走着,忽然他弯下了腰,接着他做了一件
我永远也不会忘记的事。他捡起了一个脏兮兮的塑料袋,紧走几步,将塑料袋扔进
了垃圾箱。这么一件小事,却让我对校长产生了无限的敬意,从而也对这个学校的
信心也更足了。我相信,有这样一个人做我们的校长,我们一定会考上好的高中!
一阵寒暄之后,我们就直接进入了谈话的主题,他们找我谈话果然也是为了我
们状告这件事。
徐校长先是问了我们案件的进展情况,接着表明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现在
“谁对谁错还不知道”,为了大局考虑,还是以调解为宜。要是在以前,我肯定会
对徐校长的看法表示不满——什么叫“谁对谁错还不知道”啊?道理不是明摆着的
嘛!不过,现在我能理解他的想法,这是一种成熟、理性的思维方式,不问青红皂
白就肯定或者否定一个人、一件事都是幼稚的。通过打官司,我也学到了一点法律
知识。徐校长的态度才是公允的态度。接着徐校长提出,由他出面来主持调解。
我想了想,然后表示,如果母校不主动的话,由我们或者您出面要求调解都是
不合适的。于是,我谢绝了徐校长的好意。
在送我出校门的路上,周老师都对我和小云的遭遇表示同情,她认为,无论如
何,学校偷拍学生都是不对的。她在我临走的时候,忽然举起双手说:“魏罡,不
要灰心,周老师举双手支持你!”
她风趣的动作让我不由笑了出来:“谢谢您,周老师!”
虽然我在高中三年有那么多的不快与苦恼,但是,在我的成长过程中,有幸遇
到周老师这样一位老师,我也很开心很满足了。
到了5 月,法官又张罗了一次调解,这次来的是郎老师和校长秘书。
出乎我的意料,郎老师的态度很和蔼,她看着我,语气温和地说:“我们承认,
录像事件是我们工作上的失误……”听了这话,我心里好受一点。不料,郎老师话
锋一转,说:“但是事情本身是没错的,在学校确实不应该在公共场合做亲昵动作,
是吧?”看着我有点发呆的样子,郎老师乘势追击:“学校领导对于你还是很关心
的,你看,我们还专门为你开过校务会议呢,专门讨论该不该把你的行政警告带入
档案。”
坐在旁边的校长秘书说:“你现在可能感觉不到,等到你大学毕业找工作的时
候,你会发现,档案上有了这个污点的话,那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
我听了他的话很不高兴,我坚持自己的观点:“对于那个处分我是不服气的,
因为这个处分本身就是不公平的。”
听了我的话,他们两人没再多说什么,沉默了一会儿,郎老师叹口气说:“魏
罡同学,你以前不是反映过,学校在一些基本生活设施上条件很差吗?你还为此多
次与宿管办的老师争执,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们,现在条件大大改善了,请你们抽时
间回母校看看吧。”
我笑笑说:“那恭喜了!恭喜我的学弟学妹们了,他们洗澡不会感冒了!”
郎老师闻言与校长秘书相视苦笑。他们尽管态度温和,但是观点与上次相比没
有丝毫改变,因此,可想而知,这次调解也没有结果。
其实,既然走到这一步,我也不想再回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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