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文强蜕变路径(6)
1999年8 月,已与“黑帮老大”封曼称兄道弟的肖德友与封串通一气,共同
胁迫重庆美伦房地产公司经理廖某将其公司所有的6 亩土地低价“转让”给封曼,
致使“美伦”公司蒙受数十万元的经济损失。
肖德友是第一个将黑社会分子往经济领域内推进的公职人员,在此之前,重
庆黑社会分子都是利用拳头、砍刀在街上打打杀杀,收取保护费,或者从事其他
不正当的小生意谋生,肖德友教会封曼如何将黑社会公司化运作,如何向房地产
等领域挺进。
2000年4 月,时任巴南区开发委主任的肖德友为帮助封曼达到成立重庆市聚
汇房地产开发公司,非法聚敛钱财的目的,在明知其无注册资本的情况下,指使
财务处长李云华为其开具了收到500 万元土地出让金的“收据”,致使封曼骗取
了工商登记,成立了聚汇房地产公司,给“黑老大”披上了合法外衣。
仗着有肖德友这把“保护伞”撑腰,封曼更是为所欲为,欺行霸市,违规操
作,疯狂聚敛钱财。封曼专门在体育中心对面耗资600 余万元修建了3500平方米
的“顺祥园别墅”作为自己老巢和黑帮团伙据点,24小时派狼狗和保镖看护,引
起极大民愤。
警方侦查到,身为副局长的肖德友被封曼拉入犯罪集团后,为封曼犯罪集团
撑起了“保护伞”。肖利用职权,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无偿提供价值16亿元
的200 亩土地,让封曼强占。
当时巴南属于新区,正处于大规模开发之中,而土地开发这一块,已基本上
为封曼所垄断;巴南区一些重要的建筑工程、大型的建筑装修项目和物业管理业
务,也都为封曼所包揽。
5.大哥杨小林覆灭
张君和封曼之后,重庆杨小林黑社会团伙成为倒在文强脚下的第三个有组织
犯罪团伙。如果说张君是单枪匹马的流氓,封曼是公司化后的流氓,那么杨小林
就是一个具备原始黑社会形态的流氓组织。有可能是看了香港黑社会电影,学习
里面的洪兴帮和东星社等社团组织而成立的。这个黑社会组织是哥老会组织在20
世纪末的缩减版组织。
他们有严密的组织,成员一个月要开一次总结大会,谁冒犯老大,轻则下跪
认错,重则乱刀砍死;他们拥有数量庞大的“黑金”,在赌场放高利贷、开美容
院组织卖淫,统一掌管经营,连贩毒都开着宝马;他们也重视“人才”,年龄最
大的才30岁,最小的只有19岁,且该“公司”在“经营”中,还任命了一名大专
生当“军师”。
杨小林( 手下人称杨哥) 是重庆长寿县农民,被抓获前暂住沙区杨公桥。根
据当时重庆公诉机关起诉书,将其列为第一被告,指控其涉嫌犯有组织、领导黑
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绑架罪等8 项罪名。其妻熊建碧( 人称“熊姐”
) 被列为第二被告,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毒品罪等
5 项罪名。
据公安机关查实,2004年开始,杨小林及其妻子熊建碧先后拉拢大周磊、阳
勇、吴丹、蔡国华等人在重庆市渝北区、江北区、渝中区等地为其贩卖K 粉、摇
头丸。
公安机关认为,熊建碧在组织中是毒品和财务的总管。被告人王时翼、刘剑
平负责少量毒品的保管、分发。大周磊、阳勇、高万礼等分别在熊建碧、王时翼、
刘剑平处拿毒品,大周磊、阳勇、高万礼等人又让熊江、梁勇、王波、余飞飞、
小周磊等人为其直接贩卖。大周磊等人将毒品销售后将毒资交给刘剑平,由刘剑
平统一交给熊建碧入账。此外,刘剑平、熊建碧各有一本关于毒品销售的账本,
刘剑平定时向熊建碧交钱和对账。
随着贩毒生意日渐做大,杨小林的“坐骑”也换成了时髦的宝马车。2005年
2 月6 日,杨小林邀约蔡国华、王时翼等人驾乘他的宝马车前往四川省绵阳市贩
卖摇头丸,杨小林通过何勇、赵鑫、邢甫等人联系销售毒品摇头丸。谁知这次却
中了赵、邢等人的圈套,当大周磊、王时翼携带500 颗摇头丸前往绵阳市五牛大
酒店二楼茶楼交易毒品时,被赵鑫、邢甫以及王林、马晗等人打伤,摇头丸全部
被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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