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其他一些概念的考察(2)
综上所述,在构建和谐社与社会分化的双重背景下,中间阶层虽然有指向类似
的各种名称,但只有“中间阶层”这个概念能够比较适当地表述这一新生社会构成。
相对于“阶层”的用法,“阶级”保留了浓厚的传统阶级斗争色彩,不利于和谐社
会构建的价值目标共识的形成;而“群体”又回避了社会分化的客观现实,否认了
和谐社会的动态历史过程性。“中产”仅仅强调了生产资料占有上的社会分层功能,
没有反映中间阶层多元综合的“中间”性特征,不利于发挥同样作为社会主义事业
建设者的各阶层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而其他一些概念,从社会科学研究者的角
度看,要么概括不全面,要么指向模糊,不能替代中间阶层这一规范的概念。
第三节中间阶层的界定〖1 〗一中间阶层的“老”与“新”几乎所有的研究者
都认同中间阶层有“新”、“老”之分。
马克思的论著里将中间阶层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由小企业主、个体手工业者、
小农场主(自耕农)等组成的小资产阶级;另一部分由经济地位相对独立的律师、
医生等所组成的专业技术阶层,或资产阶级的服务阶层,两者共同构成介于无产阶
级和资产阶级的过渡中间层。随着小资产阶级逐渐衰落,而专业技术阶层逐渐壮大,
马克思开始关注专业技术阶层这一新兴阶层,而将原来的小资产阶级称作“老中间
阶层”。米尔斯也在其关于中间阶层的专著中使用了这种称呼,并对新中间阶层从
职业上进行了详细的划分,包括政府管理人员、大公司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医生、律师、知识分子、市场销售人员、文秘人员等。参见〔美〕赖特·米尔斯:
《白领——美国的中产阶级》,浙江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 页。随着职业构
成越来越复杂,职业分工越来越细致,新兴行业不断涌现,可以划归为新中间阶层
的职业群体也会越来越多。
在西方,中间阶层的“新”与“老”确有所指。老中间阶层自古有之,而新中
间阶层则是在当代社会职业分工不断细化中逐渐形成的。而中国在20世纪80年代初
改革开放之后,这种新、老中间阶层在出现与发育的时间上并没有明显先后之分,
不能说一个比另外一个更“老”或更“新”一些。二十多年前,随着计划体制的消
解,作为改革开放产物的个体工商户(“老”中间阶层的萌芽)和新兴白领职业
(“新”中间阶层的萌芽)同时开始涌现。从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新中间阶层
比老中间阶层出现更早。比如,将时间上推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的三十年间,
各种形式的“老”中间阶层被消灭,而广大具有“干部”身份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
和管理人员与“新”中间阶层有类似之处。
可以看出,中间阶层的“新”与“老”的划分实际上是一种职业界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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