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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雀、曝冷格、夹万党、高买、墨漆、老鼠货、拐子港、三行霸王,屡试身技,
光怪罪手闯香江。
在香港,除了黄、赌、毒、千等罪恶活动与黑社会帮会有关系外,其他各种各
样的罪恶也与之脱不掉关系,可谓无罪不黑。
这些活动表面上不大令人注意,而实际上给香港居民日常生活以很大的威胁,
比如:
“文雀”:即扒手活动,有“本地帮”与“上海帮”之分。
“爆冷格”,即进入无人住所或商店进行盗窃。
“夹万党”:专门从事爆破夹万及保险柜,此项活动必须是专门人才。
“高买”:以顾客身份,进入商场进行偷窃,近年来超级市场不断增加,给这
帮人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墨漆”:即鼠摸夜盗,不要小看这些小人物,其中不少是身怀“走千家,盗
万户”的飞天绝技的。若干住宅或珠宝行,损失动辄几十万,便是这些所谓“霄小
人物”的“杰作”。
“老鼠货”:专门收购赃物,转手图利的“老行尊”。
“拐子港”:专门抢掠男女婴孩,之后转买给别人或转运出国。
“黄牛党”:专门从事炒戏票、船票、火车票以至公立医院门诊的轮候位置,
此类人物经常造成社会秩序混乱,使居民遭受不便和无辜损失。
“保护费”:包括收取小巴及的士停车处、私家车停车处、固定或流动摊贩等
“保护费”,造成居民无谓的负担。
“三行霸王”:专门在新迁户的房子或临时安置区,垄断装修工程,排挤正当
三行工匠,即使住户自购材料,自行装修,也被这些人以各种方式迫止,不许动工。
所有这些罪行,如果离开了黑帮的支持,那是不可能存在和发展的。
香港的扒手组织,一向分为“上海帮”和“本地帮”,前者潜龙伏虎,不乏
“顶尖人物”。其中一个组织,由郭×海夫妇领导,属下成员约五六名。
他们极少在香港本地活动,除了获得极准确的情报而在当地进行活动之外,主
要周旋作案于曼谷、东京、马尼拉、汉城及新、马各地,郭某夫妇均为青帮中人,
颇遵守青帮规矩。他们在前往东南亚活动时,都具备厚礼,分别拜会当地黑社会堂
口头子,多年来极少失手。在当年于曼谷进行“亚运会”时,据说他们手风顺利,
斩获不浅。
“本地帮”的扒手与“上海帮”相比,就好象是小巫见大巫了。但在清末民初
时,却有过一段辉煌时光,像“三手梁”、“太子光”等人物(均属当时的“和安
乐”成员),其技艺已达在单对单的情况下,可以窃取其身上任何部位的东西而不
被发觉。由民初以至战前的一段时间,扒手行业日渐衰微,原因是收徒困难,传术
不易。据圈中人讲,战前的扒手,都要受过师父的严格训练,单是十个手指的运用,
就要学上二年,“出师”后还要奉养师父三年,这是该行不成文的规定。一般职业
罪犯都对此不感兴趣,因而“人材衰落,后继无人”了。
七十年代,在香港黑社会圈中,曾出现过一个非常突出的人物,那就是“和勇
义”的冯X 叔。
此人头脑非常精明,眼光也颇为独到。他从来不直接进行偷、骗、抢、掠等活
动,却在九龙城内设立了一处收购赃物的组织,不论任何种类的赃物,贵重如珠宝
首饰,笨重如机器配件以及一切家庭用具,均在收购之列。他将贵重货物略加整理
之后,便分别拿到港、九两间夜冷店(也是他独资经营的)出售。他还设有一处熔
金工场,扒手们如果偷到大批金货,他能替他们在六个小时之内,全部变成“金条”,
这样就可以大模大样地拿到市面上去卖了。
不过,他所收取的费用也是高得惊人,金饰交给他来铸成金条,最低他也要抽
取四成,也就是一百两金饰,扒手只能得六十两,但为了安全起见,扒手也不得不
让他剥削了。当年,提起他的“大号”,在黑道中也的确是个响当当的人物,只可
惜了阴事做尽,阳寿短少,1973 年圣诞之前,突然中风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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