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线索
小黄说,4 月下旬的一天下午,那个骑蓝色摩托车的人又来了,仍然往库房
里窥视。小黄跟他走了一段,看见他上了一辆白色“斯克达”出租车,里面还坐
着个戴头盔的男子,大约30来岁。坐汽车却戴头盔,这更使小黄感到奇怪了。他
记住了那辆出租车的车牌号码:“辽AE4729”。忽然,小黄又看见了上次来过的
那个穿校哔衣服的人,身边停着那辆红色摩托车。这3 个人一下子都来了,怎么
回事?
“这辆红色摩托车的车牌号码你记下了吗?”张学军问。
“记下了。”小黄说:“‘辽A97649’。”
小黄继续说,那辆“斯克达”出租车从北往南开了过来。车上坐着两个人,
由戴头盔的人开车。当老板娘从库房里出来时,那车直冲着她开过来,到她跟前
猛地一停,把她吓了一跳,躲进麻将社里了。好像车上的人看见她手里没有黑色
皮包,就开走了。再看那个穿校哔的50多岁的人,也不见了……
按分局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分工,兴华派出所是政委宁家彬的责任区。宁家
彬让几位所长过来,听完他们讲的情况后,感到这个线索非同寻常,对所长马宪
刚说:“你们别再往下查了,以免惊动了嫌疑人。这件事必须交给刑警办。”
当天下午,分局党组成员———局长马士民、政委宁家彬、主管刑警的副局
长王云阁等人开会,分析研究兴华派出所反映的情况,一致认为线索重要,必须
坚持工作。即使那几个人不是“3 ·8 ”串案的犯罪分子,也必是案子,应该查
清。党组决定成立专案组,由王云阁担任组长,组织警力开展侦查。
铁西区公安分局对侦破“3 ·8 ”串案十分重视。在“10·19”案发,市公
安局召开动员大会之后,他们迅速行动,作了部署。在有各派出所所长参加的大
会上,局领导班子成员与各所所长共同签定了责任状。
王云阁和刑警大队大队长陈强等人再次详细听取了兴华派出所关于线索情况
的介绍。王云阁决定兵分3 路:一路对万老板经销部进行访问,丰富举报线索的
内容;一路对经销部一带进行现场复核;一路带着司机小黄提供的“斯克达”出
租车和两辆摩托车的车牌号码,到交警查档。
刑警大队专案一队副大队长董兵和张学军立即奔赴位于于洪区考场的交警支
队牌照科查底卡。他们驱车赶到时,停在院里的通勤车已经机声轰鸣,就要开走
了。他们把情况向科长讲了,科长一听查档的事与侦破“3 ·8 ”串案有关,马
上和有关人员下了车,回到办公室里。偏偏正赶上这个地区停电,一片漆黑。董
兵打着手电筒,几个人借着那一点点有限的光亮埋头查找。查了好一阵,终于把
有关的情况查到了。
有了车辆底卡提供的情况,以车找人,岂不就把几个嫌疑人找到了吗?后来
的情况表明,实际上远不那么简单。
底卡上注明,那辆车牌号码为“辽AE4729”的白色“斯克达”出租车,属于
东北输变设备集团安达出租车公司。
他们多方打听,来到安达出租车公司,一位女经理接待了他们。听说要找那
辆“斯克达”出租车和司机,她说:“这个出租车公司已经没有了,车也转手了。”
“转到哪了?”
“金都公司。”
查呀,查……
没想到兴冲冲而来,却碰到这么一种不利的情况,急煞了董兵、张学军。他
们辗转打听,用传呼找到了金都出租车公司的法人代表,他提供了开白色“斯克
达”的徐司机的住宅电话和BP机号码。
有了住宅电话号码,应该查到电话登记人的住址,分析可能在滑翔机场一带。
他们到铁西区电话局查底卡,电话局的人说,公安局有规定,不准查。
规定是公安机关制定的,现在反过来约束了公安机关。他们请示上级,终于
获得批准,给查了。可是,查后发现,在那个电话号码下面记载的使用人姓名不
是徐司机,而是一个姓唐的人。再去派出所查地址,户籍也与登记的不一致。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再查传呼号码。可是,那部BP机是二手货,原来的登记
人是一个姓张的,和徐司机根本不沾边。
真没想到,原以为手拿把掐的线索,查来查去却什么也查不到!
怎么办?一切只好从头做起,再到户政处查卡。
26日,杨加林来到铁西区分局。按市局领导成员分担的责任区,杨加林负责
铁西区这片。他听了王云阁等人的汇报,感到线索很好,要求铁西分局谨慎周密
地工作,加大侦破力度。
这天,由王云阁调兵遣将,就3 条线索的侦查作了新的分工:董兵带人查
“辽A83977”的蓝色摩托车,陈强带人查“辽A97649”的红色摩托车,李福良带
人查“辽AE4729”那辆白色“斯克达”出租车。
通过查卡,“辽A83977”的蓝色摩托车车主是一个姓刘的人,姑且称为小刘。
董兵和侦察员王伟再查户卡,获知这个人家住苏家屯区铁友派出所管内,是苏家
屯铁路工务段的工人,36岁。
他们来到工务段保卫科,了解关于小刘的情况。保卫科干部提供的情况是:
小刘常年上班工作,今年10月19日那天也上班了。这就是说,该人没有作案时间。
28日,经王云阁同意,将小刘传唤到分局,由喻成、王伟对他进行讯问。
小刘说,1998年7 月,他的一辆灰色“嘉陵”100 型摩托车在车库被盗了。
在此之前,他有一辆蓝色“长春铃木”100 型摩托车,车牌号码是“辽A83977”,
1997年3 月5 日在苏家屯向阳商店门前以6000元的价格卖给市内的两个人了,车
的一切手续也都给了买主。
喻成说:“你把买车人的情况讲一下。”
小刘说:“买主是两个男的,像哥俩。一个约有1 .75米左右,瘦子,50来
岁;另一个比他矮,40岁左右,汗毛挺重。他穿的是航空皮夹克,带毛领。他们
都是沈阳口音。别的记不清了。”
“他们给你留下什么凭证没有?”
“我卖车时留了个心眼儿,向他要证明,他给我留下一张身份证的复印件。”
“那身份证是真的吗?”
“是真的,我看到原件了,上面的照片和他本人长得一样。”
十分难得!由于小刘的机敏,并一直保存着,才使这份买主身份证的复印件
落到侦察员手中。身份证上,买主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和住址都印得明明白白,
住在皇姑区寿泉派出所管内。
到寿泉派出所了解,这个姓王的人和他的哥哥的住址相距不远,两人长期在
车行倒车,俗称“行痞子”。此二人嫌疑重大,董兵带人在他们住家附近守候到
半夜12点,当他们回来后,带到分局审查。
讯问中,弟弟说,单位“放长假”,他和哥哥一起倒卖摩托车。1997年3 月,
他们在苏家屯以7600元买了一辆蓝色“长春铃木”100 型摩托车,手续是全的。
时间长了,只记得车牌号打头的数字是个“8 ”。一周后,以8000元的价格卖给
了别人。
喻成问:“卖给谁了?”
“在塔湾车行卖给了一个叫‘老三’的人了。只知道当时他在市文化宫转盘
附近拉脚,名字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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