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邓州:孔丽萍“卖淫”案
1996年10月6 日晚,河南省邓州市东城区古城中路367 号的孔家如热锅上的蚂
蚁慌作一团。“小萍出事了,关在公安局治安队的小屋里!”这消息不啻晴天霹雳,
一个16岁女孩儿,能犯什么法呢?听人说,小萍犯的是“卖淫罪”。母亲杨发敏心
里害怕,四处托人打听,也没问出个所以然来。没办法,只好在心急火燎的等待中
打发日子。
10月27日,杨发敏收到女儿从审查站辗转捎出的一封信,才知道了事情的原委
:10月6 日下午4 时多,孔丽萍和同学兰庆芬从舞厅出来,走到康复医院路口时,
有两个身着警服骑摩托车的年轻人停在她俩近前说:“谁叫孔丽萍,跟我们到市公
安局调查个情况。”他们不由分说将孔丽萍带到了治安队,这两名男子叫袁向广。
刘峰,是邓州市公安局民警。他们的理由是:接到举报,“有人说你卖淫”。接下
来的情景让人目不忍视、耳不忍闻:殴打。威逼、利诱、谩骂等残酷镜头一齐上演。
在没有任何证据、没有履行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他们把孔丽萍按倒,双膝跪在水泥
地上,让她举起双手,手心向上,不准动弹,并接二连三把一只皮带、一根绳子、
一个充足了电的电警棒扔在孔丽萍面前,“你交代不交代”?那些人十分严厉。这
真是晴天响惊雷,孔丽萍脑袋“嗡”的一声,流下泪来。连男朋友都没谈过,竟然
被诬告为“卖淫女”,孔丽萍实在感到极大的屈辱,她横下一条心:没有这种事,
我不能胡说。于是,袁向广手持皮带,朝孔丽萍举起的双手上“唰唰”猛抽,打得
孔丽萍东摇西晃。随后,指示合同民警刘峰用绳子将她双臂反绑起来,边绑边说:
“今天你不咬出十个八个男人,就别想活着回去!”
孔丽萍已经没有力气回答,刘峰看着袁向广的眼色,把手头的绳子又紧了紧,
孔丽萍疼得头直往下栽。刘峰朝孔丽萍臀部用脚猛踢,让她挺起身子。孔丽萍被折
磨得奄奄一息,实在支撑不下去,她感到马上就要死在他们手里,只好按他们说的
人名—一“承认”。然而,他们并不同情这个弱女子,随后又把她关在一个小黑屋
里。夜里12点多,他们把孔丽萍叫到治安队长办公室“提审”,逼她脱掉外衣,又
逼她脱掉内衣,解下勒裤子的皮带,孔丽萍誓死不从。深夜,他们用车将孔丽萍拉
出公安局,一直拉到交通东路一个叫“207 交通招待所”的地方。
刘峰、袁向广在这里没有大发脾气,贼溜溜的双眼,总在孔丽萍身上盯。他们
叫孔丽萍为他们按摩,千方百计对孔丽萍进行调戏,气恨交加的孔丽萍又无法逃脱,
只好忍受再忍受。他们让孔丽萍站在走廊里,随后又把她带回邓州市公安局治安队,
关在一个小黑屋里,直到10月9 日下午5 点多钟,才让她签了个“监视居住”手续,
将她送到审查站拘留关押。
读罢信,母亲杨发敏感到一阵天旋地转,然而她不信人间没有正道,不信白的
真会变成黑的。杨发敏当即拿着女儿的信踏上了不屈不挠的上访路。她到邓州市有
关部门反映女儿无辜被抓的情况,在邓州市人大、检察院领导过问下,孔丽萍一案
似乎有了转机。
以后的日子,孔丽萍开始从迷茫中醒悟过来,她想起了所遭受的不白之冤,和
一个个如鲠在喉的日子。她哭着对办案人员说:“以前在治安队说的都是假的。我
是清白的,我没和任何男人发生过性关系,我经得起检查,看我是不是处女身。”
根据孔丽萍的请求,1996年10月23日。治安队决定对其进行处女膜鉴定。邓州
市公安局法医李华敏与袁、刘2 人带孔丽萍来到邓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妇产科,让孔
丽萍站在门外,他们进到屋里和医生一阵窃窃私语之后,便开始草草检查。检查开
具的诊断证明出乎意料:孔丽萍处女膜损坏1 点,3 点处有陈旧性裂痕破裂至基底
部,结论:孔丽萍会阴部曾受暴力作用。
这样,孔丽萍的申诉便没了依据,她又被关回监视居住地——审查站。
没有这种丑行,硬要往自己身上扯!孔丽萍吃惊地瞪大双眼,她真不敢相信,
那闪闪发亮庄严而伟大的国徽,怎么会戴在这些人的头上。
10月31日,邓州市公安机关以证据不足,决定对孔丽萍撤销监视居住,取保候
审。
然而,直到1997年1 月2 日,孔丽萍才真正被取消监视居住,从邓州市公安局
审查站放出,其间在“号”里关了近3 个月。回到家里,孔丽萍嚎陶大哭:“妈啊,
我丢人,我真不想活了,我以后还能出门吗?我咋有脸见人哪!”
杨发敏带着女儿来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母女俩泪流满面,高声喊“冤枉”,
在冰天雪地里长跪不起!
省高院的法官们被眼前这两个衣着朴素的女人的举动震惊了,耐心倾听了母女
俩声泪俱下的控诉。法官们拍桌而起:“竟有这样的事?!”
经省高院法医室有关专家和河南省计划生育科研所两次鉴定,结论一致:孔丽
萍处女膜较厚,基本完整,阴道口仅容一指尖。
在黑暗中见到一丝光明的杨发敏感激涕零地接过鉴定书,如获至宝,她带着鉴
定书匆匆赶到邓州市,要求市公安局给女儿孔丽萍个说法。然而,事情远没有她们
想象中那么简单,邓州市公安局并不承认这份鉴定,理由是这份鉴定是她们自己去
检查的结果。洗脱不白之冤的希望又一次像肥皂泡一样破裂了。取保候审仍像一道
耻辱的魔影,挥之不去。
孔丽萍能不能打赢这场官司呢?如果打不赢,女儿“卖淫”的耻辱就要背上一
辈子,对于这个家庭,对于涉世未深的孩子,将是多么大的打击啊!
杨发敏愤怒了,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不信天底下没有说理的地方!
她再次踏上了艰辛的上访之路,从邓州到南阳,从南阳到郑州,整天东奔西投,
吃尽了苦头,眼泪流干,鞋子磨破,每次直到钱用完后,才匆匆赶回家,向亲友们
举债,而后又匆匆踏上上访之路。杨发敏声声血、字字泪的喊冤声终于引起有关部
门的重视。1997年4 月10日,南阳市检察院法纪科面对两份截然不同的法医鉴定,
决心重新鉴定。根据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妇产科的检查,由南阳市公、检、法3 家
法医联合出具检查报告:“孔丽萍处女膜2 -3 点有皱痕,未见新鲜裂伤及处女膜
残痕,因此,其处女膜基本完整。”
第3 份法医鉴定出来后,邓州市公安局哑口无言,不得不于4 月23日发出解除
取保候审通知书,4 月26日,邓州市公安局控申科书面承认:“原鉴定与事实不符,
故认为你是清白的。”
为消除影响,平息事态,1997年6 月16日,邓州市公安局与杨发敏、孔丽萍母
女签订一份《协议书》:甲方:邓州市公安局乙方:杨发敏孔丽萍1996年10月,据
群众举报,孔丽萍有违法问题,我局依法对其传唤、查证。由于孔本人的虚假供述
和法医鉴定失误,致使对孔监视居住,由此对孔丽萍的心理和经济造成一定的损失。
故其母杨发敏多方申诉。省政法委接到申诉即责成南阳市政法委牵头,组成联合复
查小组,经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的复查,认为孔丽萍对在本案的虚假供述应负一
定的责任;邓州市公安局法医鉴定有误,建议市公安局对鉴定人员作出处理;案件
承办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没有其他问题。
鉴于此,邓州市公安局已对此案有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理。为此,双方达成如下
共识:1.甲方由于法医鉴定的失误对乙方心理造成伤害,向乙方表示歉意,并在一
定范围内挽回影响。
2.甲方对乙方的经济损失,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次性经济补偿,共计陆
仟元(6000元)。
3.乙方对甲方的执法过程表示谅解,不再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立此协议为据,
以备查验。在《协议书》背后,附有一份备忘录:承办人出于对孔的同情,自愿尽
最大努力为孔丽萍谋求一份正当职业(意向,市民政局二级单位),以此备忘。
刘峰、袁向广对此,孔丽萍强烈不满。她说,我母亲不懂法,被公安局叫去调
解,签了《协议书》,我本人并没有签字。
在《协议书》中,邓州市公安局避重就轻为自己开脱责任:“群众举报”,试
问何人举报?举报证据何在?公安局对她到底是依法传唤还是非法扣押?传唤证在
哪里?“孔丽萍对本案的虚假供述应负一定责任”,虚假供述到底是怎么来的?
“难道我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儿会自污清白吗?说什么‘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还有良心吗?为了哄骗我母亲,给了我们6000元钱,这6000元能挽回我在邓州
市的影响吗?我的不白之冤,能用金钱赎回吗?”孔丽萍感到非常愤怒。
1997年春节对孔家来说,过得无滋无味,往日的欢乐荡然无存。就在孔丽萍母
女俩痛断肝肠、欲哭无泪对,被孔丽萍“交代”的一名“嫖客”母子俩找上门来,
大吵大闹:“我们娃跟你们女儿没有那回事,为啥要咬我们?看我们娃屁股打得肿
成啥?害人精!”原来孔丽萍屈打成招,供出所谓的“嫖客”后的第2 天,12个无
辜的男青年便遭殃了。袁向广事先了解到这几个男青年家中有钱,在没有任何证据
的情况下,仅凭孔丽萍的“口供”,就把他们关进邓州市审查站内。这几个男青年
的父母托人找到他们,袁、刘2 人说,你们的儿子嫖娼了,女的都承认了,既然找
来了,那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罚俩钱(3000元左右)算了。袁向广他们只等着这
些有钱人家向公安局上交罚款和向他们个人进贡了。
谁知这些男青年的父母都知道自己的儿子并没有嫖娼行为,而是公安局的询私
枉法,想从中敲诈,便没有按袁、刘2 人设想的路子走,而是到有关部门申诉。1996
年12月10日,邓州市公安局撤销了对这几个男青年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杨发敏眼
含热泪,忍辱陪笑,多方劝说解释,痛心处泪珠滚滚。看到母亲哭,孔丽萍也大哭。
几个月的传言沸沸扬扬,整个邓州市都知道了“孔丽萍是个鸡仔女”,偶尔走在街
上,就有人在背后戳戳点点,这还怎么见人呢?孔丽萍对母亲说:“妈,在邓州市
我没法活啦,我要出去打工。”
过了正月十六,孔丽萍离开了生她养她的土地,只身北上到北京打工去了。
孔丽萍走后,杨发敏也没有遵守《协议书》的约定,她要继续追究办案人员刑
讯逼供和法医伪证的责任,并要求赔偿孔丽萍的精神损失费和名誉损失费。
杨发敏坚毅不舍的上诉和人民代表的严正呼吁在社会上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压力,
她呈交的一份份控诉引起了中央、河南省、南阳市及邓州市有关部门和领导的关注,
他们多次批示,要求一查到底,妥善解决。
邓州市检察院1998年5 月15日出具的调查报告这样写道:邓州市公安局查办孔
丽萍有卖淫行为一案实属一错案。其造成错案原因主要有:一是举报失实;二是案
件承办人在审讯方法上确有不当之处;三是邓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两位医生诊断草率,
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结论错误;四是法医鉴定和医生串供作伪证问题。为此,我们
建议:1.对邓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生刘爱荣、刘凤仙的工作草率马虎、严重不负责
任,建议所在单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
2.对法医李华敏,经调查分析,未发现与办案人员。当事人孔丽萍母女有矛盾
及利害关系,未发现有故意搞虚假鉴定的情况。但由于鉴定结论严重失误,误导了
案件查办,应该按错案追究的规定,给予必要的党、政纪处理。
3.办案人员袁向广、刘峰对错案负有主要责任,但目前未发现故意办错案的情
况,对刑讯逼供问题通过多次多方面调查缺乏证据,建议给予党、政纪处理。
制造冤案背后的原因让人惊诧:邓州市公安局受利益驱动,就想出了这种“创
收”怪招,给各派出所治安队下达经济指标,抓赌、抓卖淫嫖娼,于是罚款成了派
出所的主要业务。难怪在此案真相大白之后,民警袁向广跑到杨发敏家中,对杨发
敏说:“姨呀,这可别怪我,这都是张大队长叫我们干的呀!他说如果对方拒不承
认,就不惜严刑逼供!”
笔者了解到法医李华敏曾被调到看守所,一月后又回到刑警队;刘峰仍在原岗
位工作,而袁向广已调往南阳市某派出所任所长。
(寒剑、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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