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胶州:宫书诚“侵占货款”案
宫书诚说:“我丢失了将近两年的生命。”1999年7 月27日,他提着那只装过
7 次开庭通知、3 份起诉书、3 份判决书和2 份裁定书的黑色手提包,来到山东省
胶州市。他向人民检察院递交了索赔总额超过100 万元的《国家赔偿申请书》。他
说:“我要从胶州市检察院拿回属于我的东西。”
8 月1 日下午2 点。
86岁的姜老太太坐在自家开的小快餐店的最里间,眼里噙满泪水:“我的儿子
太冤了……”
坐在她身旁的就是她那“太冤了”的儿子宫书诚。53岁的他在被无端关押的19
个月中,头发变得像他老母亲的一样雪白。他的眼里没有泪水,只有悲愤。他拿出
那份《国家赔偿申请书》自顾自地念了起来:“1997年5 月23日你院(胶州市检察
院)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条有关管辖的规定违法将我拘留,同
年6 月4 日又将我逮捕,此后你院先后5 次对我提起刑事诉讼,致使我两次被判处
6 年有期徒刑,使我无辜坐了19个月的冤狱……”
整个下午,他不停地讲述他的遭遇,不停地念材料。
1997年5 月11日,姜老太太正安静地坐在房中等儿子回家吃午饭,这时候电话
铃响了,刚“喂”了一声,就听到听筒那边传来儿子惊慌、急促的声音:“妈呀,
我被绑架了,现在在胶州,快报警……”话还没说完,电话就被扣死了。84岁的老
太太哪里经过这种阵势,一下子就瘫坐在地上,过了好久,她才想起让儿媳和孙子
去报案。
据宫书诚称,当天,他以前的生意伙伴苑凤岗与他约好一起清清几年前的账目。
将近中午的时候,苑凤岗到了,宫书诚就邀他到自家的快餐店去吃顿便饭。两个人
刚走出门不过百米,路边一辆黄色的小面包车上突然蹿出两个彪形大汉,每人按住
宫书诚的一条胳膊,将他推进了车门。“坏了!我被绑架了!”宫书诚刚喊出这句
话来,嘴巴便被人用毛巾捂住,眼睛也被人用帽子遮住。过了大约一个钟头,车停
了下来,宫书诚掀开帽子一看,绑架自己的居然就是苑凤岗!还有一个人,他后来
才知道叫纪永高。
宫书诚说,他先是被带到了胶州市检察院反贪局,一个自称是反贪局赵局长的
人让他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扣死电话的也是“赵局长”。接着,宫书诚就被带到
了苑凤岗任厂长的胶州市第二粮油厂里,“继续对账”。然而,账还没有对好,宫
书诚的家中就收到了无数个勒索电话:“拿30万就放人,否则一切后果你们自己负
责!”
在宫书诚被“请走”的当天,他的亲属就报了案。然而,由于胶州市反贪局的
介入,纠纷变得复杂起来。5 月16日,宫书诚的儿子宫金龙与同学胡延凯到胶州市
第二粮油厂给官书诚送衣物,发现情形“不对劲”。在一份证词中,胡延凯证实:
“当时一辆检察院的车子进入了该厂,随后下车的是胶州市反贪局副局长等人,宫
书诚的亲属一再苦求见一见宫,该副局长才同意。看到宫书城精神欢呼,我心中有
些生气,便问反贪局以什么身份介人?为什么没有合法手续?某副局长大怒:我办
案有我的方式,你不用管,回家准备30万元钱就行了……30万没有,先拿20万。我
们当时指出他们有违法行为,没有任何手续,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开口闭口让交巨
款是不合法的。该副局长一声喊:限5 月20日送到,否则后果自负。”
这位“某副局长”就是胶州市反贪局副局长赵吉新。在宫书诚的《国家赔偿申
请书》中,他写道:“这一切均是你院反贪局副局长赵吉新徇私枉法与胶州市第二
粮油加工厂厂长苑凤岗互相勾结对我陷害、对我进行欺诈勒索的结果(赵吉新在我
被苑凤岗非法拘禁期间,多次亲自打电话给我家属,让我家属拿30万元钱去胶州市
赎人。在我被逮捕后,赵吉新还拿手机到胶州市看守所逼我给家属打电话,让我家
属拿30万给他赎人)。”
笔者在胶州市检察院办公室采访了主管反贪局的孟宪章副检察长,他说检察院
不认为苑凤岗是非法拘禁宫书诚,“一起吃、一起住不是非法拘禁”。而这一切在
孟副检察长看来,都是“叫你(宫书诚)去对账,你不去”的结果。检察院之所以
介人“对账”的事情,都是宫书诚“害怕厂子里打他”而叫去的。他同时否认了苑
凤岗等人开车将宫书诚“拉到检察院”的说法。
5 月23日,胶州市检察院正式传唤宫书诚。此时,已是宫书诚被“请”到胶州
市的第11天。宫书诚的亲属和律师张青都认为,这11天是宫书诚被绑架和非法拘禁
的时间。
宫书诚为什么会有如此遭遇呢?他原来是青岛市自行车工业公司零件厂的工人,
1988年病退。从1990年1 月开始,他给胶州市苑合庄村民苑凤岗开办的粮油厂推销
花生油,领取提成作报酬。1993年5 月,他们因故终止了合作,但有些账目还没有
算清。1997年,苑凤岗旧账新算,“因为宫书诚不合作”,便出现了5 月11日的
“请走”。
1997年6 月4 日,胶州市检察院宣布逮捕宫书诚,并以侵占罪对其立案侦查。
于是,宫书诚开始了他作为“犯罪嫌疑人”的19个月。
第一天进看守所,宫书诚感到很害怕。在进看守所之前,他听到各种传言,说
看守所内“新人”一进去就挨打。但是,宫书诚并没有挨打,他遇到的是一起荒诞
的“开庭审判”。精神压抑的“犯罪嫌疑人”们需要宣泄,他们把这个非暴力的游
戏当作“乐子”。
当天夜里,一个“资历”最老被认为是“老大”的“犯罪嫌疑人”担任“审判
长”,组织了对宫书诚的“审判”。令“被告人”宫书诚感到十分惊讶的是,这个
“法庭”居然像模像样,除了“审判长”外,“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
一应俱全。“老大”还给他指派了一个“辩护律师”。那些没有“任务”的,就成
为“旁听者”和“记者”。惟一与现实中的法庭不同的是,看守所里的“法庭”上,
“审判长”手里拿着一块“惊堂木”。“惊堂木”一拍,“审判”开始了。毫不知
情的“公诉人”无话可说,整个“审判”变成了“审判长”与“被告人”的对话。
宫书诚向“审判长”讲述了自己与苑凤岗合伙做生意,最后被绑架、被拘留、
被逮捕的整个过程。“法庭”里一片寂静,宫书诚看到有人在抹眼泪。“审判长”
沉吟了大半晌,突然说:“小老儿,你真倒灶(倒霉)!本来这是起普通的民事纠
纷,你根本不应该进这儿的。人家肯定有人。”宫书诚再也无法忍受委屈,大哭起
来。“审判长”十分烦恼,手一甩,嘴里嚷嚷:“不审了!不审了!一起冤案,有
什么好审的!”
然而,这起连看守所里的“老大”都能够分辨出来的“冤案”,胶州市检察院
却以侵占罪立案侦查,并于同年9 月1 日起诉到胶州市法院。
11月12日,胶州市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认为宫书诚的行为构成侵占罪,判处
有期徒刑6 年,并处没收财产。
宫书诚说,判决一下来,他就蒙了。他本来希望法院能够还他一个清白,没想
到最后落个被判6 年徒刑的下场。他不甘心。张青律师告诉笔者:我不仅认为宫书
诚无罪,而且认为检察院和法院有违法行为。首先,大量事实证明,宫书诚只是一
个代理商,而非该厂职工,不具备侵占罪的主体身份;此外,检察院所提供的证据,
也不能认定有法律效力,因为对账单大都是在宫书诚失去人身自由的前提下签字的
据此,宫书诚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1998年2 月16日,青岛中院下发了
裁定书,认为胶州市法院对该案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审判程序不符
合法律的有关规定。上诉人及其辩护人的上诉、辩护意见正确,应予采纳”。裁定
:撤销判决,发回重审。孟宪章认为,青岛市中院的意见是由于对账单缺乏会计鉴
定。于是,检察院就从行政事业费里拿出了4000元,到胶州市审计事务所进行对账
单的审计。审计报告的结果是“截止1994年末,宫书诚尚有33万元货款未交回厂方”。
1998年6 月20日,胶州市检察院以事实、证据变化为由,向法院撤回了对宫书
诚侵占罪的起诉。本来以为自己可以无罪释放的宫书诚,于同年8 月5 日又等来了
检察院以“挪用资金罪”对他的起诉。9 月1 日,胶州市法院又认定宫书诚挪用资
金罪成立,又判处了他有期徒刑6 年;违法所得的13万多元判决生效后10日内予以
退赔。
两次被判有罪让宫书城很绝望,他不知道这个世界究竟怎么了,自己本本分分
地做人做事究竟惹了谁。病痛和年龄让他觉得自己很难承受如此漫长的诉讼过程,
有时候他甚至想“认了算了”。但他想起母亲,就又打消“认了”的念头——姜老
太太宁肯没有儿子,也不愿有一个罪犯儿子。因此他决定再次上诉。
12月25日,青岛市中院又作出裁定:撤销判决,发回重审。
不同罪名的两次起诉、两次大同小异的判决,两次上诉和两次裁定,使这起案
子引起了青岛市中院的高度重视,他们决定派员亲自过问此案。
在青岛市中院的干预下,12月24日,宫书诚告别住了19个月的看守所,带着满
身的病痛和雪白的头发,拿着对他来说无比珍贵的释放证明,回到了家中。他说,
走出看守所时,他第一次感到阳光是那么温暖,自由是那么可贵。
1999年4 月9 日,胶州市法院再次开庭,判决的结果是“被告人宫书诚无罪”。
法律最终还了他的清白,也证实了看守所里“老大”的预言。然而,一个犯罪嫌疑
人都能判断的案子,胶州市检察院和胶州市法院却足足审了两年。直到今天,宫书
诚都无法确定如果没有青岛市中院的干预,自己能否被判无罪。
在4 月9 日的法庭上,在宫书诚和张青的强烈要求下,一审不愿出庭的胶州市
审计事务所的审计师赵永泉终于出庭。律师对他进行了询问,赵永泉承认,他所审
计的不是账目原件,而是依据宫书诚在被非法拘禁的情况下“与加工厂的对账表”
进行审计的。更令人疑惑不解的是,赵永泉的审计数额居然与胶州市第二粮油厂报
案材料中的数额相差数十万元。最后,在张青的盘问下,赵永泉说出了胶州市第二
粮油厂的账目实情:“加工厂的财务账目太乱,不清楚。”
1998年12月24日一出看守所,宫书诚作的第一个“重大决定”就是到医院检查
自己的身体。他说:“胶州市检察院放了我,而我一出看守所就没准备放过他们。
我自由了,但还没完,我还要依法向违法办案者提出索赔。”
与此同时,他又向青岛市公安局递交了《关于“非法绑架案”和“非法拘禁案”
的追捕报案报告》,他与绑架自己的苑凤岗和纪永高的较量也开始了。
胶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孟宪章说现在正处在立案审查阶段,为此事检察院还专
门成立了一个小组。对于官书诚的犯罪主体问题,孟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
;案子结果之所以如此,是法院和检察院在认识上有分歧,不存在谁违法的问题。
宫书诚则表示,如果没有人违法办案,他又怎么会“无罪”被关押了19个月?
明明是非法绑架、非法拘禁,苑凤岗等人为什么现在还逍遥法外?他感到不理解。
(迟宇宙、胡近东)
亦凡公益图书馆(shuku.net)扫校
下一章 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