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10)
敲响警钟,谁来监督国企一把手2001 年2 月16日,伴随着慕绥新被查处,有
人举报、揭发夏任凡与慕绥新有经济问题,夏任凡因此被市纪委“双规”,送到辽
宁武警招待所。
4 月16日,案情发生重大转折,专案组开始对夏任凡的犯罪问题进行调查,他
被宣布刑事拘留。
4 月29日专案组办理了逮捕手续,将夏任凡关押在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看守
所。他的监号与沈阳黑社会大哥大刘涌及其打手“四大金刚”等要犯的监舍,只有
一墙之隔,他也享受单独看押昼夜监护的特殊待遇,可见其案情之重大。他被抓一
个月左右,其妻携幼子出境,投奔德国法兰克福的女儿、女婿,其后,小保姆兼情
妇也携子消失得无踪无影,使本案又罩上了一层神秘色彩。
为此,刚开始时专案组找他,他还抱着一线幻想,因为前边有沈阳的“天”,
他最崇敬的“慕大哥”顶着;后院也不会起火了,他最亲近的人都隐藏起来了。因
此,他干脆来个“死猪不怕开水烫”。每逢专案组找他调查老慕的问题时,他不是
徐庶进曹营一言不发,就是发挥他的演讲天才滔滔不绝,情绪激昂地为老慕评功买
好:“我与老慕关系不错,是哥们,他是一个想干一番事业的人,这一点与我不谋
而合。你们可不知道,过去的沈阳黑乎乎的,没有一点现代模样,他来沈阳没几年,
整个变了样,我们在改革方面的一些想法是一致的,他欣赏我,可能就是推荐我当
交通局长的原因吧。”那时,他心中只坚守一个阵地———不能出卖“慕大哥”。
因为慕大哥没事,他也没有事。他出去是早一天晚一天的事,他做梦也没有想到慕
大哥会倒台,更没有想到慕大哥会把他一次次行贿的情况,全部交代出来。由此,
形势急转直下,鉴于他认罪态度不好,可能隐瞒重大腐败,中纪委开始追查他的问
题。
在追查他问题时,开始他也没有惊慌。只是一个人像只困兽被关在屋里,有些
烦躁、有些气愤。不过,他并没有失去信心,他在等待,他一直坚信新闻界会给他
一个公正的说法。虽然这次他一被捕,就引起了“新闻地震”,报道他被捕的消息
铺天盖地。但作为一个新闻人物,作为一个比较了解中国新闻现状走势并能驾驭新
闻的高手,他并没有太在意。他知道在当今中国一个新闻事件出现后,有一些反应
是正常的,何况他这样重量级的新闻人物呢?但是最后总是会有一些新闻“大腕”,
从时代、历史的高度来透视这个事件,写出有深度有分量的报道。
就像地震,小震闹大震到。也像唱京剧,先出来的都是“跑龙套”打旗的,最
后那些左右乾坤的“大将”才能出现。他坚信那些铁肩担道义、妙笔写文章的记者
朋友们,会像第一次他“遇难”时一样,“维护正义”站出来救他。然而,伴随着
时间的流逝,令他失望的是围绕他刮起的三次“新闻风暴”,一次比一次猛烈,一
次比一次深入,但没有按他的意愿与想法出现,而向相反的方向迅速滑去。一个是
他刚被捕时,省内的一些新闻单位都发了消息,这在他看来是正常的;第二次是9
月27日~28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似乎“墙倒众人推”,在案
情不清楚,处于侦查诉讼阶段,一些媒体就给他定性、定罪了。说他如何如何腐败,
甚至把他与赖昌新连在一起,什么“南有红楼、北有夏宫”,还说他要买直升飞机
等等。尤其是他被判为死刑前后,一些记者为了制造轰动效应,不顾事实,一味猎
奇,严重侵犯人格、人权的东西也出现了。比方一个记者说他爸有两个老婆,他是
小老婆生的;再比方一家在全国很有影响的杂志,制造了一些离奇情节,说他为了
传宗接代,与小保姆生了一个小男孩儿,后来小保姆觉醒了,检举揭发了他,这是
无中生有。更使他感到悲哀的是当初他困难重重时,那个敢于仗义执言,又没少得
他好处的老记者,也不顾事实往他身上泼污水。那些日子他非常悲哀,他觉得他被
新闻界、被社会抛弃了。
当然,他怀有最后一点希望,寄托于那些朴实而略感陌生的老工人。但他做梦
也没有想到再也找不到当年那些为他“鸣不平”,为他写上访信,为他静坐的老工
人了。
当记者来到他的“领地”,眼前已一片萧条。公司的一位老工人说:“咱找谁
去呀,现在喊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家搬了’、‘地卖了’、‘企业变穷了’。”
这无疑是他们对夏任凡“主政期间”的愤怒控诉。
几年来,夏任凡以沈阳城市改造为借口,以利用地皮差价为集团赢利当“挡箭
牌”,将原来地处市区繁华地段的客运集团的几大公司动迁到了郊区,大片的土地
被卖,没有了停车场的公共汽车、电车,像一个个可怜“乞丐”,无论春夏秋冬、
酷日寒潮,它们都别无选择地流落街头。而失去了工作场地的工人们更惨,他们似
乎成了没娘的“孤儿”,即使是作为生物存在,他们连个“窝”都没有了,只能在
露天地里干活,他们岂能不怨声载道?岂能不骂娘?
然而,就在这样一种状态下,夏任凡在批准客运线路上,还执行着这样一条法
则:谁送钱,就把客运线路批给谁;在客运集团公司购买车辆上,还玩弄着这样一
个“空手道”:哪家客车公司送钱,就购买哪家的车。更令人发指的是,当某家公
司为他承担46万元修车费后,他竟敢斗胆购买该公司的10台旧大客车,用于更换下
属南站长途客运分公司沈阳至铁岭长途客运线的报废汽车。
近几年,由于公交车辆苍老陈旧、长途客运车辆无法更换,群雄并起争夺市场,
使客运集团公司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而且日渐萎缩、一直亏损,每年市
财政补贴就达4000万元。经调查证实:2000年客运集团一年亏损8000多万元人民币,
加上政策性补贴亏损,这一数字高达1.2 亿元。与这些相比,几万职工感受更深的
是切肤之痛。六七年来,整个集团竟然没有涨过工资。一位工龄30多年的老工人流
着眼泪,心酸地告诉记者,6 年前他的工资257 元,现在还是原地没动257 元;而
另一位工龄稍短些的工人,他的基本工资到今天还是110 元;一些工人无法生活,
按捺不住去找夏任凡解决问题,然而,却被他的保镖拦在门外,根本无法相见。
一些工人告诉记者:“现在他出事了,大家才敢说,要不,谁敢说,谁说了,
就马上让你滚回家。”
工人们为我们画出一个“活阎王”的嘴脸。
一手遮天,独断专行,这几乎是客运集团上上下下对夏任凡的一致评价。有了
慕绥新做后台,来自上级的监管几乎是零。正因为如此,企业同级党委对夏任凡的
监督,也就无法落到实处,成为一片空白。
作为企业的一把手,夏任凡成了企业的“土皇帝”,他的一支笔,就可以决定
整个集团生死大权。从财政支出、项目审批、一直到人员任免。
沈阳市客运集团的党政、纪检机构健全,但长期无人对夏任凡提出质疑,客运
集团的党委副书记于群凤直言:“老夏的问题不是没有一点迹象,我们当时只是想,
反正不是我们的事,谁违反纪律谁犯法,谁自己担。换句话说,咱管人家也管不了,
不用瞎操心。”
于群凤的话很实在,论理,经理与党委书记,职务和级别是同级。但权力则一
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现实是如果党委书记不维护经理的权威,别说是想呆长,
就是在单位批个钱都困难,可怜到连活动经费也支不出来。
失去制约的夏任凡,成了上级领导不说,同级领导不敢说,下边的职工想说却
见不到的特殊公民,也成了无法无天的腐败分子。最后,他终于走到了人生的尽头。
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夏任凡身为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其担任公
司总经理职务上的便利,采取侵吞、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本单位公款,共计8240682.59
元,其行为已经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惩;擅自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和借他人进行营业性活动,挪用数额共计18378000元,其行为
已构成挪用公款罪,犯罪数额巨大,应予严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
他人财物,共计668314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予严处;为谋
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共计388375元,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情节
严重,应予惩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夏任凡具有自首、坦白和可能具有立功情节的
意见,无事实依据,故不予采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
一款,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三
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第
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处如下
:一、被告人夏任凡犯有贪污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
部财产;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受贿罪,判处有期
徒刑15年;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 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
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对被告人用贪污、挪用的公款建造的庄园予以追缴,发还给沈阳客运公司
……
世上有千药万药,就是没有后悔药。一审判决夏任凡死刑后,尽管他为了保住
自己那颗“聪明的脑袋”再次提出申诉,也几乎全部推翻了自己的供词,但法大于
天,无数事实证明他很难改变其腐败的命运。这个与笔者年龄相仿的同代人,这个
曾在沈阳舞台上名噪一时的人物,很可能从此就离开了人们关注的视线,销声匿迹
了。然而,值得深思的是:夏任凡从改革闯将到腐败巨贪,在位的时间并不短,前
前后后20多年,也曾有过几度大起大伏,有过深刻的教训,也无数次控制过自己的
欲望,但最终还是没有逃脱堕落的命运,这无疑值得人们沉思。当然,这种沉思会
再一次给我们的体制敲响警钟:监督机制缺失,对国有企业一把手监管乏力,是夏
任凡腐败案的根源。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王伟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继续推进
政府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改变过去那种政企不分的状况。王伟坚定地说,只
有确保了这个前提,才能保证我们现有的监管机制充分发挥作用,迫使权力在规范
中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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