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捷克斯洛伐克对纳粹战犯的审判 一、伪“斯洛伐克独立国”审判案。 该案件的首恶分子有2 人,即伪“斯洛伐克独立国”总统尤塞夫·蒂索及其伪 总理贝拉·都卡。 尤塞夫·蒂索(1887—1947)。 伪斯洛伐克独立国总统,纳粹德国的主要帮凶之一,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的头 号卖国贼。 曾为天主教神甫、神学教授。斯洛伐克人民党首领。1938年以来积极从事分裂 捷克斯洛伐克的活动,慕尼黑协定签字后出任斯洛伐克民族分裂主义者建立的斯洛 伐克自治政府首脑。1939年10月又粉墨登场,出任纳粹德国保护下的“斯洛伐克独 立国”总统。1940年加入轴心国,并对英法宣战。1941年6 月,又追随希特勒参加 反苏战争。除向纳粹德国不遗余力地供奉自然资源和炮灰外,还积极支持和配合艾 希曼之流在斯洛伐克大力推行旨在灭绝犹太人的“最后解决”政策,造成近10万名 犹太居民惨遭屠杀。在他的纵容下,其爪牙强征了上千名14—18岁的犹太少女,将 其强暴后虐杀。1944年夏,斯洛伐克人民不堪暴政,揭竿而起。他却丧心病狂地呼 吁德军前来镇压抵抗运动,并尽全力配合德军。1945年4 月,在德军保护下逃亡奥 地利。不久,向美军签署投降书。战争结束后,于1945年6 月8 日被美军逮捕,不 久引渡给捷克斯洛伐克政府。捷克斯洛伐克最高法院对蒂索的审判始于 1946 年 12 月 2日,1947年4 月15日判处死刑,4 月18日在布拉迪斯拉发被执行死刑。 贝拉·都卡。 伪斯洛伐克独立国总理,纳粹德国的主要帮凶之一,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的主 要卖国贼之一。 贝拉·都卡是蒂索推行法西斯统治和亲德卖国政策的最得力助手,他参与了蒂 索从事的几乎所有罪恶活动,并始终追随蒂索。1945年6 月,逃亡中的蒂索和都卡 均被捷克斯洛伐克境内的美军逮捕,随后移交给捷克斯洛伐克新政府审判。都卡于 1946年8 月 14 日被捷克斯洛伐克最高法院判处死刑,8 月 20 日执行死刑。 二、利迪策惨案审判案。 捷克斯洛伐克司法部门于1946年对制造利迪策惨案的元凶及主要刽子手进行了 审判。纳粹政权的波希米亚—摩拉维亚保护国代理总督卡尔·赫尔曼·弗兰克,作 为下达“惩罚捷克人”命令的最高负责人,被判处死刑。同年5 月22日,在布拉格 近郊当中公开执行绞刑。该保护国卡尔斯巴德和克拉德诺地区刑事警察和盖世太保 首领、党卫军上校哈拉尔德·维斯曼,是第一个到达利迪策村的纳粹官方人士。正 是根据他的判断和建议,纳粹当局实施了对利迪策村的大屠杀。1947年,维斯曼在 布拉格被判处死刑,同年晚些时候在捷克国家庞克拉茨监狱被执行绞刑。党卫军上 尉马克斯·罗斯托克,是带队到利迪策村实施大屠杀的一线负责人。此后,他还曾 奉派到匈牙利布达佩斯,执行艾希曼下达的驱除匈牙利犹太人到奥斯维辛等集中营 的命令。由于罗斯托克于50年代初才被捕归案,他于1952年5 月2 日被判处死刑, 但于1953年10月改判终身监禁。两名积极参与抓人和杀人的从犯。党卫军班长赫尔 曼·克鲁麦和戈德·恩格尔,则被判处8 年监林三、库尔特·达吕格审判案。 库尔特·达吕格是党卫军将军,纳粹德国保安警察总负责人。正是他于1941年 10月签署了将纳粹德国的所有犹太人驱逐到集中营的法令。其后,继海德里希之后 任纳粹德国波希米亚一摩拉维亚保护国代理总督,签署了大量屠杀捷克人民和镇压 抵抗运动的法令。二战结束后,被引渡回捷克进行审判,并判处死刑。1946年10月 20日在布拉格执行枪决。 四、亚历山大·凯拜莱茨审判案。 1966年,布拉格法庭指控已被捕到庭的前特列钦集中营负责人之一的亚历山大 ·凯拜莱茨,参与对该集中营的犹太人囚犯进行大屠杀,并将他判处极刑。 五、拉芬斯布吕克集中营女看守审判案。 1948年,捷克政府将索菲姬·尼舍芙、安娜·达维多夫、英格贝格·维尔纳、 埃玛·佛克、菲蕾米娜·恩格斯。赫尔米娜·布吕克纳6 名前拉芬斯布吕克集中营 女看守引渡到捷克首都布拉格进行审判,她们被指控应对关押在该集中营的5500多 名捷克、斯洛伐克妇女惨遭杀害负有直接责任。其中,索菲娜·尼舍芙的罪行最为 突出:仅在1943年2 月,她伙同该营医院的纳粹医生,一次就给100 名犹太妇女注 射了致命的毒剂,使她们全部死亡。经审判,索菲哑·尼舍芙和安娜·达维多夫被 判处死刑,并于同年10月7 日在庞克拉茨监狱执行死刑。英格贝格·维尔纳被判处 终身监禁,埃玛·佛克被判处25年监禁,赫尔米娜·布吕克纳和菲蕾米娜·恩格斯 被判处20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