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有一句顺口溜,单道那人生的态度,名为《莫要恼》:
莫要恼,莫要恼,烦恼之人容易老。
世间万事怎能全,可叹痴人愁不了。
任你富贵与王侯,年年处处理荒草。
放着快活不会享,何苦自己等烦恼。
莫要恼,莫要恼,明月阴晴尚难保。
双亲膝下俱承欢,一家大小都和好。
粗布衣,菜饭饱,这个快活哪里讨?
富贵荣华眼前花,何苦自己讨烦恼。
大意就是人活一世,岂能尽如人意,保持一个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还是万般重
要的,想来这话不无道理。
聂小雨走了,带走了一个女人曾经最瑰丽的人生梦想,尽管这个梦想最终以悲
剧收场,但它毕竟改变不了什么,李家庄的山还是那座山,水还是那道水,那西北
风照常刮着,人们依旧大棉袄、二棉裤,奔袭在辽阔的黑土地上,播撒下了一身汗
水,也播散出了对美好生活的无限向往。
单志刚经历了聂小雨的事件后,越发的成熟了。小兰曾不止一次地问他:“小
雨长得那么漂亮,气质和容貌都比我强多了,你咋就不动心?”单志刚看着小兰,
认真地回答:“小雨是很漂亮,可她年龄和我相差好几岁,我怎么忍心对她有非分
之想?再说了,我的心里已经容不下别人了,只有你一个。”说到这里,单志刚揽
过小兰的肩膀,一副深情的样子。小兰羞涩地低下了头,心想自己死心塌地的跟着
这个男人过日子,他终于没有辜负了自己的一番情意。
其实,在这个家中,小兰还真是付出了很多。不消说每天要参加生产队的正常
劳动,而且还得照顾好一家老小的起居饮食,若那一帮儿女都是自己生养的还好,
偏偏二嫂的两个孩子也由他带着。小兰生来就不是一个花花肠子的女人,一样的孩
子不会两种方式对待,大龙二龙虽不是她的亲骨肉,但却比那亲生的还要上心。乡
亲们看在眼里,都将那大拇指竖得高高的,哪一个不夸赞小兰的贤惠,都说单家好
福气,摊上了这么一个贤孝的儿媳。也许正因为这样,单志刚和小兰的感情才没有
出现任何问题,任凭聂小雨对单志刚万般痴情,可就是插不进一根针去。
俗话说“家和万事兴”,眼见着那日子一天天地好了起来,单志刚在生产队的
地位也愈加牢固,乡亲们敬重他这个队长刚直不阿、说一不二,都把他当作首领一
样看待,凡事也少不了要他出头露面。这时,志刚也如愿以偿地入了党,公社书记
马贵有意提拔他,无意中给了他很多关照,志刚此刻走的可谓是顺风顺水。
那时候东北农村有一个习俗,就是日子过得较好的农户,逢年过节的都要杀猪
以示庆贺。而杀了猪之后,少不了要请周围的亲友吃上一顿,而在所有的被请者之
中,少了谁都可以,唯独不能少了生产队长,因为请队长去吃猪肉,一来显得自己
有面子,二来也为将来能得到队长的一些关照,这在当时几乎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规
定。
单志刚虽然不是一个贪吃的人,但是每每乡亲们的盛情邀请,他也不好太过拒
绝,因为他知道偶尔去参加一下,也会融洽与村民之间的关系。
不过有些人家的猪肉志刚还是不想去吃的,那王二迷糊就是一例,他家的日子
过得本来就困难,忒多年都没有杀过一头猪,今年好不容易喂养了一头,一狠心杀
了,没想到却还是一头豆猪。当王二迷糊兴冲冲地来找单志刚吃肉时,单志刚着实
挠头,他是真的不想去,一来觉得那豆猪肉难以下咽,二来认为王二迷糊家的日子
实在过得困难,不忍心吃他那一口。王二迷糊看志刚犹犹豫豫的样子,都要哭了,
拽着志刚的胳膊就不撒手,这个老实巴交的庄稼人想法很是简单,如果这顿猪肉他
请不到志刚,那他就会被屯邻们看不起,说到底这是一个面子问题啊!
单志刚看到王二迷糊焦急的样子,知道他是诚心诚意要请自己的,如果不去反
倒伤了和气。再三推辞不过,也就答应了下来。那王二迷糊兴高采烈地在前面走着,
单志刚跟在后面,两个人一前一后样子颇为滑稽。尤其那王二迷糊,在农村属于窝
里窝囊的角色,你看他穿着那一身仿佛捡来的衣裤,一步一踉跄的样子,就像得了
脑血栓后遗症,难怪人们都管他叫王二迷糊,这人要是窝囊起来,从头到脚看着都
不舒服。想当初李福跟他媳妇翠花的事情尽人皆知,他也心甘情愿地睁一只眼、闭
一只眼当起了活王八。据说有那么两次,他将李福和翠花都堵在了自家的炕上,眼
见着两个人在那一上一下地操捣都没有说啥,装作没看见转身走了。所以啊,这人
和人就是不一样,像王二迷糊这样的男人一辈子活在世上究竟是图个啥?也不知道
他的心里是咋想的。
志刚随着王二迷糊进了的院门,只听他冲着里面高声喊了一句:“翠花,来客
人了,快放桌子吧!”志刚被王二迷糊高亢的嗓门弄得一激灵,心想这一嗓子喊得
还像个男人。
翠花听到喊声以后,扎着围裙一步三摇地走了出来,见面就说:“呦,志刚来
了啊,快快屋里坐吧,屋子热乎着呢!”一边说着,一边拿眼上下打量了志刚个够,
那眉眼之间尽显出一种风流神情。
志刚也没有和她对视,简单招呼了一声,径直走进了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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