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出场的方式 我第一次见到他是一个晴朗的黄昏,夕阳照在他的脸上,在众多年龄相仿的年 轻人中,我一眼就认出他——就是那个要和我约会的人:那是怎样一张干净的脸和 干净的眼睛啊,笑意瞬间透过七窍…… 这个原本平常的下午被我当作永远的记忆——以无比亲切无比丰富的内涵溶进 我的心中:这清亮的记忆没有颜色和重量——可是那样的亲切而温馨,伴随我走过 了充满争斗和厮杀的青春岁月。以至在后来的日子里,我一次又一次地重复一个动 作:在他睡觉的时候吻他的脸、他的眼睛——他的心……我真诚地抱着他——因为 感动。 然而我的爱人不是这种感觉,因为他后来对我说: “怎么会是这样呢?应该是小巧玲珑、樱唇皓齿——就像天上下来的天使呀, 结果这么胖、这么壮、这么土……” 这可以看出他是多么的天真。就是这种天真,最终给我们带来了无尽无穷的痛 苦,甚至毁灭—— 他是这样知道我的: 那时我在市电台客串一个安抚伤心人的栏目,有许多伤心人带着伤心的感觉打 来伤心的疑问的电话,然后——我之外的主持人一般都用圣人般的语调给人指点迷 津,用优美的言辞畅谈自己的心得体会,而把别人深情淹没在自己的唾沫里;然而 我不,我要在伤心之夜表现出一种亮丽的风景——我用实实在在的个性表露我的真 实感受,就像在寂静深夜里点响了爆竹——“劈里啪啦”,多么“刺耳”。可是这 种声音不会令人厌倦,而只会让人兴奋…… 在电台的节目主持中,我经常与人发生争论:有一次主持节目,我差点和一个 歧视外地人的男听众吵起来。另一次我一个人独白九分钟,把另外一位主持人晾在 了听众的耳门之外,他只好去喝水,去上厕所,然后对我挤眉弄眼;我讲完了去喝 水,喝完水回来节目结束了。 就是这一次节目,据说在我独白的九分钟时间里,我一个失散多年的同学从我 的侃侃而谈中听出了我,可是后来她打进电话来,我一句话也没说——其实我在直 播室外喝开水,烫得我龇牙咧嘴…… 那次节目之后,我收到了三百多封信,包括他的。他在信中说: “我从来没见过哪一个女性用语言把人性的真诚演绎得如此生动,那充满灵气 的语调显示出极高的素养,有些急切的音调又展示出丝丝迷惑和激情。” 这封信中他用的是我最爱听的、美丽的、感性而诱人的字眼,这大大满足了我 的虚荣心。 我给他回信说: “大男孩:如果你爱上了我,那么你错了;如果你没有爱上我,那么你也错了。 你以为没爱上我,但是我觉得你肯定爱上了我。爱上了我的你,可大错特错了:你 爱的是天使,天使实际上就是魔鬼;你爱上了魔鬼,所以你错了。” 他后来告诉我,他当时马上拿着信对他的朋友说:“嘻,她认为我爱上了她, 她自作多情!” 后来他跟着我放弃了三份工作,搬了五次家,直到一九九八年二月把我娶进了 门。 我没有忘记他说的话,就对他说:“到底是谁自作多情呢?” ——唉,我这种女人就是如此…… 我太了解自己的魅力了,只要我肯回信,只要我拿出了文字,这种文字就有一 种魔力,就会把他“勾引”而来,终身不得脱开…… 我那年二十一岁,他二十二岁,认识他时我进城整整三年。 在认识他的三年前,我追随同乡来到这座城市,从跨进这座城市的门槛距离今 天已足足十年。十年是什么样的概念——在这物欲纵横的城市,十年可不是一个小 数目: 婴儿上学,姑娘出嫁;娇嫩的成熟了,成熟的枯黄了;有些人正在开始,有些 人已经结束;破旧的房子或倒塌或消失,更高更新的大楼耸立起来;巷子变宽,汽 车越来越多;胖子越来越胖,时尚变了,观念更新;十年过后,对售货员从仰视变 成了指使,对珠宝的欣赏变成了对款式对成色的挑剔…… 别人在变,我也变:我认得这大大小小通往超级市场、电影院、酒楼的路,以 及所有令人迷失和改变命运的路,我的“土气”褪尽,修养增加;我学会了化妆, 学会了涂脚趾甲和使用英国、法国、美国的名牌货…… 十年后,我瘦了,优雅了,裙子短了,开始遛宠物了,染头发了,旅游了,上 网了…… 但是在城市花园的床上,那个曾经失望于“我土”、“我肥”的大男孩却对我 说: “你多瘦呀!乳房都一把捏得住了……不过也好,这样比较安全。” 男人就是如此,他也不例外。 是的,十年之后我的根扎进了水泥的底下,动不动就会忘了自己就和刚才擦肩 而过的那个穿拖鞋上街、扎红头绳的女孩来自同一个地方、同一片土壤,想一想, 才记起来,记起来也改变不了什么,我的根不会被拔出来。 是啊,这是一条不可思议的路。 亲爱的,不要急,让我就从那个拎着蛇皮袋出发的早上写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