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于一爽:炮友(4 )
当我一个人想了这么多的时候,大约已经12点了。我想去楼下吃碗面,这是
我多年不变的习惯,我挣来的钱从来没有好好用在我的嘴上,就像我说的,我洗
过两次胃,它已经不怎么好使了。如果我妈还活着,她就会给我熬点儿粥,但是
我妈已经死了,这个世界上也不会再有一个女人还能像我妈那样对我。她出殡的
时候我在老家给她搞得风风光光,跟孝子一个操行。
吃了面,当我再次回到楼上的时候,那个姑娘已经穿戴好了,我甚至想她并
不像我以为的那样一直昏睡,她只是等我出门,如果我回来得再晚一点儿,她会
从我钱包里拿点儿钱走人完事儿,有时候随便一方拍拍屁股真他妈叫人觉得轻松。
姑娘重新穿上了昨天那条红裙子,我又想起那首民歌来了……如果昨天在酒吧,
我想到的也是那首民歌,我想我不会给她带回来,我敢说我在意那种回忆,这不
值得……
“起了……”我说,这显然是一句毫无必要的话。我经常说些毫无必要的话。
这让我们都不必当回事儿。
她的嘴里夹着一只卡子,大概是想把头发卡上去,只含含糊糊地嗯了一声。
我喜欢女人把头发卡上去,这样可以看见她们的脖颈和耳际。如果她是刘虹,
搞不好我现在会从后面搂住她,然后她恼羞成怒,也不是真的生气,而是让我别
碰她,接着咯咯地笑……只是我到现在都想不明白,一个能发出那种笑声的女人
怎么会和别的男人跑了,就那么一声不吭的,这比我所有的生意都还叫人费解。
真他妈的生活。
接着,我听到高跟鞋的声音,那个姑娘已经开始往腿上拽她那只鹿皮色的靴
子,我并不喜欢她这身打扮,但她一定是打扮过了,只是我打心眼儿里厌恶女人
穿着靴子哒哒地走来走去。好像生活很值得感激似的。
“就这么走了?”我问,我这么问了之后就后悔了,难道还要让她留下来?
幸好,幸好她是个通情达理的姑娘……甚至回头瞥了我一眼,“能给我根儿
烟吗?”她说。
“只有这个了……”我拿出一根儿骆驼。
“无所谓。”她让我给点上。只是那个火机怎么都不着,是我在楼下小卖部
随便买的,我用手摇了摇它才重新有油,这多少有点儿尴尬,我们都互相笑了一
笑。姑娘用嘴叼住烟后,又低头把另一只脚上的靴子给蹬进去了,还是那个鹿皮
色的。我注意到应该擦擦了。鹿皮色沾了灰就不好看了,有时候叫人觉得落魄。
一个二十来岁的姑娘怎么才叫落魄?我想我也不是很清楚。她大概是二十几岁吧,
如果二十二还好,如果二十五,她就没什么戏了。二十五岁之后的女人是有毒的,
但是这并不值得我同情,怎么说呢,我们是逢场作戏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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