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第三章(2)
从长相而论,一哥比凯歌更招人喜欢。一哥一米八二的大高个儿,宽肩阔背,
背着一个大大的记者包,走起路来虎虎生风,人还没到,爽朗的笑声就先在楼道
里“哈哈”回荡起来。只要他在楼道里一笑,办公室里的人会知道一哥来了。
凯歌的脸是一张“马脸”,小眼睛,戴着一副深色塑料框的眼镜,油腻腻的
长头发好像从来不洗似的打着绺。弯曲的头发趴在他略微有些驼的后背上,就像
许多不听话的小手,在他背上抓呀抓。到底想要抓到些什么呢?报社的人都说:
“那还用说吗?抓钱呗!”
凯歌在学校时就卖电子表,是校内外闻名的“倒爷”。他现在被分到报社当
记者,表面上跑新闻、做采访,其实他不怎么乐意做这份工作,因为办公司做生
意才是他的真正梦想。
与凯歌的情况正好相反,林适一在报社里,就像把一条大鱼放进湖水里一样,
如鱼得水。他相貌堂堂,无论走到哪儿都是一条汉子,“哈哈”一笑,透着一股
江湖味道。报社里的男人女人都喜欢他,“一哥”、“一哥”地叫着,跟他开着
各种各样的玩笑,更有年轻女孩子暗恋他,想跟他交朋友做恋人。
在新的工作环境里,虽然有不少人明里暗里追求林适一,但他似乎还是可以
把持住自己的,对蜜雪儿的感情还像在学校的时候一样好。蜜雪儿大学毕业后被
分配到文史档案馆工作,工作虽然轻松,但却没什么意思。既没有出人头地的机
会,又不热闹好玩,每天被埋在一堆报纸堆里,让她觉得很压抑。
林适一却觉得,女朋友的工作挺不错的,工作既安静又可以在将来照顾家。
至于说挣钱多少嘛,林适一就更不在乎了。他在报社当记者,挣的钱在当时算多
的,而且他每天跑跑颠颠,大会小会到处“赶会”,哪个会都会签个到然后给一
只牛皮纸信封,里面装有三百五百元不等的车马费,三百五百在当时可是一个普
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而他一天就挣回来了,高兴之余也经常向蜜雪儿邀宠。
“雪儿,你老公我能干吧?”
“什么老公、老公的,人家还没嫁给你呢!”
“怎么着,不想嫁是吧?我们报社里追我的人少说也有一个加强排吧,到时
候我要是被人抢走了,你可别后悔啊!”
“臭美吧你!”
雪儿嘴上虽然这样说,可还是忍不住亲了林适一的脸一下。现在,她也跟着
大家管林适一叫“一哥”了,林适一也喜欢她这样叫。虽然他只比雪儿大两个月,
但两个月也是哥啊!
那段时间他们的感情很好,刚刚从学生变成社会人的他们觉得一切都很新鲜。
蜜雪儿的出国梦虽然还在做,但暂时被新生活的乐趣压下去,因为新生活带给他
们的新鲜刺激简直太大了。
这天下午,黄大卫分别给每个老同学都打了电话,说晚上杂志社请客,请大
家“拉家带口务必出席”。他说“拉家带口”的意思大家都明白,就是必须带上
女朋友。林适一接到电话后就给雪儿打电话,雪儿却说她不能参加,因为晚上单
位里要值班。他说不去不行,结果两个人在电话里嗯嗯呀呀了一翻,就挂断了。
黄大卫大学毕业被分配到《文学中国》杂志社工作。那时文学在中国还很热,
大卫所在的杂志社又是名刊,自然是吃香喝辣样样通,经常包一桌饭菜请朋友去
吃吃喝喝,要不就组个团到全国各地去游山玩水。有人说大卫之所以能得到这样
一份既风光又体面的工作,完全是靠了家里的关系。不过他对同学都很照应,他
们几个老同学关系还像从前一样好。方琪比大卫早一年参加工作,分配在出版社
做编辑,工作以后仍像在学校里一样,是个能人。
他们“三剑客”当中,只有凯歌一人至今没女朋友。他一心只想做生意、赚
大钱,对女人似乎不感兴趣。可他们谁也没想到,他们三人当中,第一个结婚的
竟是顾凯歌。
3
黄大卫在一家叫做“峨眉大酒家”的酒楼订了雅间,那是他们的“据点”,
隔三差五他们就要聚一回,自然是杂志社公款买单,他们所要做的只是带着一张
嘴去吃就行了。大卫早早地就等在酒楼里了,那家酒楼离他们杂志社很近,只需
走几步就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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