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 记 我大学读的虽是文科,但上的不是中文系。毕业后,写过一些学术论文,其 中有一篇还得过全国的二等奖,但跟文学也沾不上一点边。移民加拿大后,有大 量的闲暇时间,常常写些时事评论文章,发表在温哥华和爱民顿(埃德蒙顿)的 中文报纸上,但跟小说也扯不到一块。很多熟识的人听说我写了本小说,无不感 到惊讶和疑惑。出版社的人劝我写点创作心得。恭敬不如从命。其实创作是件苦 差事,尤其对我这种新手来说。我想借此机会如实地把创作的动机和过程的艰辛 记录下来,既是给那些关心我的朋友一个交待,更希望能给一些正在或将要从事 文学创作的朋友一点借鉴或启示。 我家附近有个公立图书馆,里面有不少中文图书,但大多是港台出版的,小 说并不多。说实在的,在国内时我太不爱看小说,出国后,反倒喜欢上了。也许 是跟所处的环境有关吧。喜是喜欢了,可就是无书可读。2005年夏天,图书馆里 突然来了一批大陆的书,其中大部分是小说。看到书架上那些崭新的图书,我两 眼发亮,满心喜欢,一下子就借了十本,乐呵呵地抱回了家。让我始料不及的是, 这些小说并不是我想要看的,勉强看完两本,其余翻了翻,全都又还回了图书馆。 也许是逞强好胜的本性在作怪,我竟萌生出创作的欲望,想自己写本小说。都说 “无知无畏”,我看一点不错,当时根本就没想到创作会有多难。 刚开始写的时候,倒是很顺,好似厚积薄发,思如泉涌,一口气竟写出好几 万字,连自己都有点不敢相信了。每每想起时,我只能用“犹如神助”加以解释。 往往是晚上躺在床上构思,白天往电脑里敲字,说“夜以继日”一点都不为过, 人处于极度亢奋之中。好在我是自雇,要不然早被老板炒鱿鱼了。即使是半夜, 突然想起什么,就得马上开灯起床,把它记录下来。外出时,也随身带着纸和笔, 哪怕是开车途中,只要灵感来了,就得立即靠边停车。那些时,整个人全都交给 了这本让我魂牵梦绕、朝思暮想、激动不已的小说了。日子过得虽累,但看着书 稿一页一页地增多,心里还是有一种说不出的喜悦。 我女儿是省乒乓球队的队员,每周她训练三次。每次送她去练球,我就在一 旁写我的小说。可以说,起码有三分之一的内容是在这种状态下写出来的。她们 省队借用中华文化中心的大礼堂进行训练。礼堂的旁边有个报刊阅览室,很适合 写作,可它毕竟是全城几万华人惟一的文化活动站,常常人多嘈杂,看报的地方 成了聊天的场所。有一次,我正为阅览室没人而暗自高兴时,一位老侨突然冒了 出来,操着一口广东腔的英文对我说,这里的电是属于文化中心的,你不能用电 脑。见我没理会他,他又连说了几遍,然后去找那里的工作人员,想对我兴师问 罪,幸好在他们来之前我已经拔掉了电源线。打那以后,我就很少再带电脑去那 里了,心想何必遭人说闲话呢。无奈之下,我只得去附近的图书馆。说是附近, 其实也有一两站路。图书馆在市中心,那里的车位很有限,与其开车四处找车位, 不如走过去的方便。夏天还好说,冬天可就难了。零下二三十度,再厚的羽绒服 也挡不住刺骨的寒风,好在我心里总有一团火。天再冷,也从没想过放弃。这本 书就是这么一天一天地熬出来的。 创作过程中的累,比起心中的苦,其实算不得什么。从动笔到初稿完成,历 时五个月。这期间有段时间,才思枯竭,有点写不下去了。亢奋期过后,着实感 到创作的不易。怎么写都不满意,头天写的,第二天就删掉了,自己跟自己较劲, 有些像天人交战。我只好停下来看稿子,从头看起,边看边改,等改过一遍后, 思路才慢慢清晰起来,才又找回到当初的感觉。写完结局,顿时觉得“如释重负”, 但我心里明白,离“苦尽甘来”还差得很远。 初稿完成后,随即开始修改,越改越觉得自己的功力不够,真是应了那句话 :“书到用时方恨少”。改了三个月,删掉八万多字,改得昏天黑地,人也瘦了 一圈。除了删节,也增加了许多情节,比如谢大江捐款给希望工程,谢大江的老 部下小陈在上海夸谢大江等等,“于晓明”这个人物是在第三次修改时加进去的。 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想把人物塑造得更加丰满一点。对“谢大江”这个人物来说, 有点“欲抑先扬”的意思。尽管我自己对交给出版社的稿子并不十分满意,可要 我再改下去,就怕稿子没改好,人先倒下去了。好在我不是一个完美主义者。略 显粗糙、稚嫩,才是真我。 书写完了,叫什么名字,颇费思量。书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前前后后想到 的就不下二三十个。稿子交到出版社的责任编辑手里时,用的是《情缘》这个名 字。后来他们报选题时,把它改成了《无力抗拒》,但大家都知道这只能是个暂 用名。为了能取个好书名,我茶不思饭不想。二校快完时,我想到一个名字—— 《涩果》,羞涩之果。我觉得它跟书的内容挺吻合的,可出版社认为叫《涩果》 太文学腔了,他们建议把它改成《金狱》。佛家说,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细细 一想,倒也贴切。付印前,责任编辑金泉突然来了灵感,想出一新名:《金狱》。 比起《金狱》来,它更加响亮,更能吸引读者。只是苦了美编,刚交完稿,又得 重新做新的封面。 再有就是笔名的问题。过去写论文,用的自然是自己的本名。给报社写稿子, 大多署的是“陶理”。后来发现这个笔名早就归属于澳洲的一位著名华人作家了。 就连“陶里”也名花有主了,它专归澳门的一位作家使用。这才有了现在的这个 笔名,取“小陶”之谐音,又不失高雅,仅此而已。 我要感谢江苏文艺出版社总编辑黄小初、责任编辑金泉以及美编,还有负责 发行和宣传的人员。要是没有他们,这本书不可能这么快地就能跟读者见面。谁 都清楚,替新人出书要担多大的风险。他们敢于担当,我不仅要向他们致敬,更 由衷地希望这本书能够畅销。只有这样,才能不负众望,才是对他们的最好的回 报。 作者2006年8 月于加拿大爱民顿 (全文完) -------- 梦远书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