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节:第23篇认知日记(1)
第23篇认知日记
2003年7 月30日星期三上午11点
第三次癌症手术后,我做好了到此为止的心理准备。一直想写遗嘱,这次抑
郁症最艰难的几天里,也想过要留遗嘱。
此刻我身体尚好,精神正常,我要立下遗嘱,希望有用之时可以正式生效。
李兰妮的遗嘱:1.当我病危时,不需要进行抢救,请让我平静离世。恳请亲
属、医生们一定尊重我的意愿。
2.如果我遇到意外,经医生诊断宣布已成植物人时,请让我立刻离去。这才
是真正爱护我、拯救我。
3.我死后,我的个人银行存款归我父母所有,作为他们养老的补助;我在深
圳的那套房子,周小兵和我父母各有一半产权,出售后所得到现金由他们两方平
分。
4.我作品的版权50% 归周小兵、50% 归李凡丁;手稿归李凡丁。
5.我的遗物中,周小兵、李凡丁若愿意,可各挑几件有价值的保存。其余的
全部清理抛弃,一件不留。
6.希望我死后第二天就火化,骨灰尽快全部撒入大海。不要通知、打扰我的
朋友和同事,不要开追悼会,不要花圈及任何追思仪式。我相信,是真朋友自会
记得曾经拥有的快乐时光。
7.请我的父母、丈夫、弟弟及朋友们相信:我离去并不痛苦,也没有恐惧,
我真的走得很愉快。我会在天堂里为你们祈祷,愿神赐福给我的亲人和真正的朋
友。立遗嘱人:李兰妮身份证号码:440301×××××××××2003年7 月30日
午12时于广州中山大学×××之二××××室随笔这份遗嘱现在、将来仍然有效。
到目前为止,没有必要修改。
写这份遗嘱的时候,心里很平静,思维很冷静。没有伤感,没有牵挂,没有
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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