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八千帧照片
曾看过一则新闻:男人与妻子三十年婚姻破裂,正式离婚,女儿亦已返美继续
读书。--但男人兴讼。
二人有关财产分配问题,已一一在庭外解决,应该不是为了钱。
他是为了“回忆”。
男人自中学时代已爱上摄影,到目前为止仍是他唯一沉迷的嗜好,积蓄都花在
摄影和买器材上。过去三十年,他为自己建立的家庭拍下至少八千帧照片,记录了
历史和珍贵的回忆片段,如婚礼、外游、女儿成长过程、生日派对、学校生活、比
赛--总之是生活的一点一滴,喜怒哀乐,--他的前半生!
他与前妻口头上达成协议,八千帧照片全归他所有,但到期日她只交还两叠。
为此他不惜兴讼,持法官搜查令到她寓所搜回旧照。
他不是为了房子、财产、古董、珠宝首饰、股份、业权--等必争之物痛苦,而
是为了追不回的岁月,留点痕迹。在他心目中,比钱更重要。
女人一定非常恨他,清楚他的“死穴”了(他相信她还暗中收起一部分)。
旧照片而已,科技发达,统统一式两份,各自纪念,不就完了吗?--说是他的
前半生,也是她的前半生,都一样珍贵。
她也许只是要他焦灼、伤心、难过,急如热锅上蚂蚁,然后央求。是故意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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