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节:梁漱溟(51)
一九四一年(辛巳民国三十年)
四十九岁。
在重庆、桂林、香港。
一月初,新四军事件发生后,中共严重抗议,中共参政员宣布将不出席参政
会。先生与统一建国同志会同人不能坐视国内分裂之发展,自二月中旬为此事集
议奔走双方,直至三月廿七日方停顿。
关于奔走调停新四军事件之事,先生说:“我们是站在国民立场向两党提出
要求,要军队今后脱离党派关系而属于国家,并且要监督执行其事,这是一点,
再点是要检查和督促那公布已久的抗战建国纲领的实行。为了这两桩事,主张成
立一个委员会(包涵各方面的人)来负责。条文全是由我起草,并承同人推我和
沈老(钧儒)两人征求中共方面的意见。中共方面周(恩来)、董(必武)二公
看了条文,表示愿电延安请示。假如双方都同意了,他们就可出席参政会。对于
国民党,则公推张(澜)、黄(炎培)诸老见蒋,蒋满口应承,完全同意。其后
此事终于不协。”调停颇有曲折,有一段时间,参加调停的人俱已辞谢调停之任,
而先生还声明“要一个人单独奔走到底”。[《我的努力与反省》、《忆往谈旧
录》。]
中国民主政团同盟组织的秘密进行,就夹杂在为新四军事件而奔走的许多聚
会之间。
统一建国同志会是中国民主政团同盟的前身。但当时却不是把整个同志会转
变而成,如沈老(钧儒)为首的救国会的同人原在同志会,而当时却留在外边,
因为救国会当时有“中共外围”之称,而民主政团同盟的产生却不愿被人看作是
出于中共所策动。
为新四军事件奔走调停终于三月廿七日。
这时中国民主政团同盟秘密筹备工作亦大致停当。大家经过多次聚会反复协
商了纲领、章则,三月十九日,在重庆上清寺特园召开了正式成立大会,会上推
选执委十三人,其中常委五人,有黄炎培、左舜生、章乃器、张君劢和先生,互
推黄炎培担任常务委员会主席,左舜生担任总书记,先生是秘书长,并确定先生
去香港办《光明报》。会上还通过了《中国民主政团同盟纲领》、《敬告政府与
国人》和《中国民主政团同盟简章》。数月后黄炎培辞去主席职务,又推选张澜
为主席。
先生讲:“成立‘中国民主政团同盟’(以下简称民盟)中共方面是积极支
持的,特别是在重庆的周恩来先生,更是具体帮助指导,起了很大的作用。民盟
是第三势力,中间偏左,许多重大问题是支持中共的,这对中共也是有利的,延
安《解放日报》还发表社论,称‘这是民主运动的生力军’。民盟在民主运动中
的确是很有力量的。
“国民党蒋介石对民盟的成立,则先是追查继则破坏。方民盟正在会商进行
时,同人甚密其事,而竟为当局所发觉。三月二十一日,蒋介石在餐席上当众责
问张岳军(群),张立时以电话询君劢(张君劢),君劢否认之。次日又访君劢
于家,君劢适外出,张语君劢介弟公权,谓:‘已探得宣言全文,又知有纲领十
二条,而未得其文,’且指出:‘迭次聚议之地在特园某号。’黄公(炎培)与
余等共商应付之策,以统一建国同志会的活动及信约等为词对答之。民盟工作则
继续进行。”[《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发起成立之经过略记》。]
三月一日至十日,国民参政会召开第一届第一次会议。先生出席。刘王立明
提“彻底巩固国内和平,奠定世界大同基础案”,先生连署。连署者计二十四人,
其中有晏阳初、沈钧儒、钱端升等。提案提出六条要求:
一、厉行抗战建国纲领。
二、速开国民大会制定宪法,实施民主宪政。
三、所有军队改称国防军,所有服役军人上自将官,下至士卒,一律脱离党
籍。
四、国内一切问题,以政治方法解决,停止军事冲突及其准备,以促进互尊
互信。
五、基于科学化、近代化、生活化大原则,以诚相见,建设精神国防。
六、国内务特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除保留一部分在沦陷区内对付敌人汉奸
者外,余应从速一律取消裁撤,以安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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