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节:每个葡萄架下都有一只狐狸在等着(53)
直觉告诉我,这样的夜晚怕是过一次少一次了。罗素似乎有一种特异功能,
她能带着我的思想和肉体到我从来没到过的地方去,甚至能到远在达尔文的物种
起源之前的地方去。
天亮了,罗素才睡去,睡得像个小天使似的沉稳。我撑起身子,俯视着她,
阳光殷勤地跑来辉映着她的脸庞,一会儿红一会儿白,不时变幻着颜色,仿佛是
照明师在做手脚。
因为罗素回学校读书去了,我也终于有空读书了。我读的是滕固的短篇集
《壁画》,写一个留日学生学了五年的画,从来没有画完过一幅,原因是他屡屡
失恋,最后竟饮酒过量,导致吐血,他就用鲜血在壁上画了些粗乱的画,约略可
以认出一个人,僵卧在地上,一个女子站在他的腹上跳舞……据说,这是一部唯
美主义的代表作品。
我的那本《贩书偶记》又搁置很久了,自上次淋雨大病一场之后,就再也没
动笔。我准备将《壁画》作为一章,收入到我的书中。说起来,这本书来得很戏
剧化,那次在长沙黄泥街,我看中一本七十年代三联版的《根》,问价,要五十,
我嫌贵,老板就拿出《壁画》来,说可以搭给我,所谓买一送一,我一看,居然
是1924年泰东版,遂成交,美得我屁颠儿屁颠儿的。
我的书不是用电脑敲出来的,一坐到电脑跟前我的头脑总是一片空白,只有
在一个十六开本的英式牛皮笔记本上我才可以写得非常流畅。那个笔记本也算是
个老古董了,起码得有八十年以上的历史,纸页柔润而平滑,拿老派克钢笔来书
写,有一种说不出的淋漓尽致的快感,像自渎。
沉浸于写作的时候,我总是想起一本书的名字——工作着是美丽的。如果再
从冰箱里端出一盘鲜草莓出来,浇上少许的奶油,写几行,就用牙签扎一两颗丢
进嘴里,然后再写几行,又丢进嘴里一两颗,惬意得很,真的觉得我的工作特美
丽。
中间接到一个莫名其妙的电话,是老同学打来的,问赵楚最近找过我没有,
我说没有,对方好像不相信,一个劲儿刨根问底,我只好赌咒发誓,说向毛主席
保证,我确实不曾见过赵楚,如果还不肯相信的话,那么我也可以向布什保证,
向普京保证,甚至向阿拉法特保证,对方终于相信了似的笑了。我骂他一句神经
病,挂了电话,又继续地写下去。
写完这一章,赶紧冲个澡,上床去睡,明天还要照顾店面,得早起。刚刚躺
下,突然想起滕固的小说中曾记载有" 秘术一百种" ,其中说用四方的白纸一方,
将天竹枝的根和自己剪下的头发包拢来藏在枕边,不致别人知道,夜间就会与所
思人在梦中相会。我想试试是否灵验,可惜没有天竹枝,只好用文竹枝来替代一
下,不知我会不会梦到罗素,或者甜妞……醒来,日光已浸到窗上,拍拍脑门回
想,平时睡倒乱梦不断,今夜竟无人入梦,饱饱地睡了个好觉,可见秘术不但不
灵验,反而起相反的作用。我是让滕固给骗了。
我发现,写书是一件很开心的事。其实,我倒没什么功利目的,只为愉悦自
己,而且这种愉悦不仅仅局限于现在进行时,就是在以后的几天里,心神也如同
飞跃的蛱蝶一样,活泼泼地扑打着翅膀,在书店里做生意也比平时更有兴致。
下午,来了一对不速之客。下午的阳光是懒怠的,容易麻醉人的神经,我却
一点儿犯困的意思都没有,就教鹦鹉唱歌。这时候,进来了一对不速之客,是一
对非洲青年,大概是留学生的模样,可能因为肤色的缘故,眸子就显得特别的黑
白分明。当他们看见书架上的老书时,竟像小孩子看见了变形金刚那样的惊喜。
经过攀谈,我才知道他们是一对恋人,来自赞比亚,是汉学家。而且让我惊奇的
是他们居然能操一口的京片子,比我还纯,说起刘半农、胡适和梁实秋,如数家
珍,看来,来中国够年头了。我们侃了一阵,侃得挺痛快,临走,他们还买了不
少的书,我给他们打了折,让他们以后常来,他们说:放心哥儿们,一回生两回
熟嘛,我们以后会常来照顾你的买卖的。那架势,特痞,特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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