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节:为什么很多老百姓买不起房(1)
第三章
为什么很多老百姓买不起房
既然前面说了那么多高房价的合理性甚至必然性,那么就要问一个最严峻的
问题,为什么多数普通老百姓买不起房?其中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的,有制度方
面的原因,也有观念方面的原因。但有一种说法是似是而非的,就是说中国地少
人多,土地缺乏。事实不是这样的。一切财富的价值都是因人而生因人而灭,只
有人流济济的地方,土地和房屋才彰显其价值。我们的症结在于真正适合自由聚
居、自由展业的地方太稀缺,而不是因为土地太稀缺。只要适当提高容积率,就
可以在有限的土地上盖出比农村民居多得多的房子。
? 原因之一是土地垄断
1994年,为了解决中央财政紧张的问题,我国实行了分税制改革,紧随而来
的问题就变成了“事权下压,财权上收”,地方政府的财力捉襟见肘却要承担大
部分公共服务职能(尤其是义务教育,因为迄今为止我们在社保、医保、住房等
其他方面的政府承担基本上是空缺的)。1998年之后的住房私有化和政府土地出
让及其后的土地储备制度,给了地方财政救命的稻草。中国的房价问题折射出的
是中国的住房制度问题、土地供应制度问题和金融制度问题。在土地制度问题中,
最主要的是解决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问题。如果不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权、
财力划分得更加对称,地方政府的财政过多依靠土地出让收入的话,高房价问题
是很难解决的。
而至为根本的,是土地垄断问题。按照中国的《土地管理法》规定,中华人
民共和国土地分城市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城市居民只是租用国有土地,没有权
利将房屋下面的土地进行自由出售;农村居民更没有权利向城市居民自由买卖房
屋和土地。所有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必须经过政府“一级开发”后才能上市
交易。其中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是政府的征地和拆迁过程,这个过程名义上是开
发商在进行,实际上是政府在进行。
在此过程中,被拆迁户、被征地者与拆迁、征地者之间没有什么平等可言,
没有平等便没有“皇帝”与“磨坊主”们的利益协调,拆还是不拆、征还是不征,
都是“皇帝”们说了算,给多少“补偿”,也是“皇帝”们说了算,不容置疑,
不容商量。而且,被拆迁、被征地户没有权利和开发商直接谈判,因为中间横亘
着一个政府,法律规定它“必须”在中间插一手,就是由它插一手,将农村土地
或城市房屋国有化后,开发商们才能使用(法律规定非农用地只能从“国有土地”
中购买)。在此过程中,政府获得了几十至几百倍的土地差价,而农民获得的实
际征地补偿基本上不到地价的5%,城市居民获得的拆迁补偿不到地价的40% 。这
就导致被征地和被拆迁户被迫丧失购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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