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拿爱情当饭吃 我一直认为,对我的一生产生最大影响的人是我母亲。 我母亲在我三岁时因病去世,让我失去了完整的家庭,使我一生中都在寻找母 爱一般的温暖。如果不是受这种身世影响,我不会在少年时代有那么严重的自卑心 理,也许我会主动去追求孙红梅,而不是和林艳谈恋爱。即使和林艳谈恋爱了,最 终也未必会放弃留在长春的机会,回前郭娶她做老婆。再进一步推理,我也许已经 在某个地方或某个方面大放异彩了,而不是在前郭县做一个小小的公务员,默默无 闻,甚至窝窝囊囊。 初中毕业后,我升入位于红旗农场的灌区高中。灌区高中位于第二松花江畔, 与江堤只有一条长白公路相隔,它是前郭灌区下属四个农场的高中。 高一上半学期还没过,我和光军、孙红梅、林艳、王芳等人便打得火热,形影 不离。我和光军同桌,整日狼狈为奸。林艳在后桌,孙红梅在前桌,王芳座位则离 我们稍远一点。我们五个人关系甚好,经常在一起研究课本、做题,一起出去郊游 玩耍。 那个时候,我崇拜的人是齐秦,喜欢他桀骜不驯的长发,喜欢他孤独、冷傲的 眼神,喜欢他的可以穿透我青春灵魂的歌。爱屋及乌,我也把王祖贤奉为自己的梦 中情人,希望自己的恋人有一头飘逸的长发,有柔弱似水的外表却有坚强的内心。 我跑遍红旗农场的小卖店,收集齐秦和王祖贤的胶贴,装订成册,当做珍宝一样爱 护着。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开始留长发。 很快,光军与王芳开始恋爱。我们五个人一起出去,不一会他们俩个就单独行 动。陷入恋爱的王芳,令人吃惊地在胳膊上刺了个“军”字,让人钦佩于她的痴情 和决心。多少年后,光军告诉我,在王芳刺字不久,他们便在引松的树林里发生了 关系,后来,光军在饭店做厨师时,王芳仍然去过他的住处。 那时,我和林艳、孙红梅的关系很模糊。我内心里比较喜欢酷似王祖贤的孙红 梅,她有一头长发,经常穿一穿白衣服,一抿嘴笑,脸颊处有不易察觉的酒窝。她 总是很文静,举手投足之间俨然是淑女模样。上课时,我经常望着她散发着迷人香 味的长发,浮想联翩。我也时常梳着自己的燕尾式长发,想像和她做一对类似偶像 齐秦和王祖贤式的情侣。但是我们的悲剧根源是,我和孙红梅都是羞于开口的人, 同时也极会掩饰对彼此的好感。 相比之下,林艳显得比较活泼。林艳长得一般,五官位置和模样都不丑不俊的。 但她有一身的可以感染人的青春活力,绝对是奔放型的女孩。 高一元旦前,下了一场大雪,大地一片银妆,校园里的杨树上结了美丽的树挂。 我们几个人在树下欣赏着眼前的雪白世界。那时我穿着单薄的中山装,里边是尼龙 衫,长发披肩,外表冷峻。林艳问我:“怎么没见过你穿毛衣呢?”我回答:“没 人给织,我奶奶只会给我做棉袄棉裤。”那时,少男少女和现在的同龄人都有同样 的心理,为了美观,死要面子活受罪,很多人拒绝穿家里给做的棉袄棉裤。 孙红梅趁别人玩雪的时候,塞给我一张贺卡。“祝你新年快乐!”她说。贺卡 很精美,上面是一幅男人在夕阳下相依偎的画面,两个人情意浓浓的样子。那张贺 卡折磨我整个寒假,我每天都在猜想:她是在给我一种暗示?抑或只是一种普通的 贺卡而已?年后,三月份开学的时候,孙红梅对的还是一如既往的不冷不热,没有 特别的地方。看着她依然有一丝高傲的样子,我心痛得几乎落泪。 一个周一,林艳到男生宿舍找我,费了半天口舌,管宿舍的老大爷才让她进去。 想想,那真是个通讯落后的年代,要是现在多好,打个电话或者发个短信,啥问题 都解决了,什么纸条啊情书啊都免得写了。 宿舍除了我没别人,她进来后塞给我一个包裹,说:“这是我给你织的毛衣毛 裤。”我当时愣在当场。她说:“不知道合适不?穿上试试。”她走后,我打开包, 看见板板整整地叠好的蓝毛衣、蓝毛裤。我那时喜欢穿蓝色或黑色的衣服。我摸着 毛绒绒的毛衣毛裤,不争气的眼泪热乎乎地淌出来。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拥有自己的 毛衣毛裤,让我这个一直都缺少母爱的小子怎能不感动? 据我们所知,林艳的妈妈是整个红旗农场织毛衣的高手,她妈织毛衣的速度快, 技巧多,图案美。林艳有好多件毛衣,高领、低领、圆领、鸡心领……种种俱全。 我最喜欢林艳的一件红毛衣,那件毛衣是纯正的红,没有掺杂别的颜色,穿在她身 上,衬托她圆圆的脸有几分可爱。有一次,她问我:“你说我哪件毛衣最漂亮?” 我说:“那件红的。”从那以后,她更多时候穿的是那件红毛衣,只是换洗的时候, 她才换穿别的毛衣。 我穿上林艳给我织的毛衣后不久,有一天,我给她讲题时,发现她的右手食指 有一浅沟。我问她是怎么弄的,她没有回答我。但是,在我的再三追问下,她说: “那是给你织毛衣毛裤留下的。” 那一刻,我的心里一热,如果不是在班级里,我想我的眼泪肯定会流出来;那 一刻,我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温暖,它让我终生难忘。在以后的岁月里,每当我感到 孤单和寒冷时,我就会想起那一刻,从中获取无比博大宽广的温暖。从那一刻起, 我隐隐约约感到,我和她注定会成为某种特殊的关系。 后来我得知,林艳一个假期几乎没出门,闷在家里给我织毛衣毛裤。有一次, 晚自习时我在给她讲题,我在纸上写了两个字:谢谢。她也写了几个字:你太客气 了,我们是好朋友嘛! 几天后,林艳单独约我,我带着对孙红梅的幽怨和林艳的感激,欣然前往。那 天,阳光和煦,一切勃勃有生机的架势,人们都在挥臂高呼:“春天来了。”在江 边,我们相视许久。还是她主动,对我说:“我喜欢你。”我会心地笑了,我知道 她会这么说,我已经有了心理准备。我抓住她的右手,紧紧地握着,传递我的情意。 她轻轻地倒在我怀里,刚开始几秒钟我没有动弹。随后我鼓起勇气,用了些力气, 拥抱她。过了一会儿,我捧起她的脸,她羞涩地闭上眼睛。就这样,我在一阵心惊 肉跳中开始了我的人生初吻。尽管由于缺乏经验,磕了牙齿,还是让我们忘乎所以, 情不自禁。在拥抱中,我不停地摸着她的高领红毛衣。那红毛衣就像一团火,让我 热血沸腾。 有那么一刻,我伏在她胸前,脸贴着红毛衣,久久不愿抬起,像投入母亲的怀 抱。 从那以后,孙红梅有意与我们几个疏远了,孤傲独行。而我则专心于和林艳谈 恋爱,别无旁顾。几年中世事有变化,我和林艳则一路走来,虽几经风雨,但仍保 持着最初的纯真情谊。 1993年春天,林艳的父亲从纸厂调到灌区管理局工作,不久她全家搬走。林艳 哭了,她抱着我说:“我不想到县里去念书。”可是,接下来的一个消息还是让她 离开了灌区高中。学期刚开始,校长在学校大会上宣布:“灌区高中撤掉了,你们 是最后一届学生。”然后,大部分老师被调走,教育局另行安排。只剩下几个民办 老师,给我们讲课。偌大的校园,只剩两个班级,县里的学校暂不接收。 林艳转入前郭二中,我留在灌区高中虚度光阴。那时,我有机会无限接近孙红 梅,可惜她坚持与我保持距离,我也只好作罢。其实,与林艳谈恋爱,我心里一直 有一种隐隐约约的痛,那是因为孙红梅。光军也曾经跟我说过:“我知道,你心里 更喜欢孙红梅。” 我和林艳开始鸿雁传书的恋爱岁月。每个月底,我去县里与她约会一次。1994 年,灌区高中黄了,我们剩余的人被分到三个学校,我分到前郭二中,孙红梅分到 前郭五中。我和林艳可以天天见面、频频传情了。 高考后,林艳没考上大学,靠着父亲的社会关系,进入水灌处工作。我考到长 春去读书,林艳常去看我,每次都给我买日常用品。 1999年我毕业后回到前郭参加工作。当我对父亲说我要娶艳时,父亲坚决反对。 他说:“恋爱可以,结婚不行。” 父亲有他的理由,他说林艳长相一般,家庭条件一般,而且还没文凭,没有一 样突出的。我把父亲的理由通通驳斥了,我知道外表很重要,可是过日子不是靠脸 蛋,我也知道娶个有钱人家的姑娘是个脱贫的好途径,但毕竟娶媳妇娶的是人而不 是钱;我也知道,娶个大学生是个荣耀的事,可是文凭那该死的破玩意儿能说明什 么?我心里清楚,我在她身上找到了缺少二十多年的母爱,我只要这个,别的我不 稀罕。父亲拿我没办法了。 那时,李伟也劝我:“别犯傻了,咱们农村孩子出身,找个好老丈人才是最重 要的。”他也真够意思,不在乎林艳会骂他,仍然给我介绍一个副局长的女儿,可 是我为了忠诚,他怎么商量我、拽我,我都没有去参加约会。 有一次吃饭,他对象带来一个姑娘,席间,我用余光可以感觉到,那个姑娘多 次偷偷打量我。第二天,他问我:“相中没?人家姑娘相中你了。”我说:“我有 林艳呢。”他说:“那还不好办,和林艳分手。那个姑娘可是有个好工作呀,最重 要的是她爹贼有钱,县里都出名,结婚的事啥也不用你操心,一切都他们家包了。” 我说:“我娶的是媳妇,可不是娶老丈人、娶钱啥的!”李伟气得咬牙切齿,那样 子好像恨不得教训我几拳。我拒绝了他多次的劝告,后来,我告诉他我和林艳结婚 的日子时,他摇着头对我说:“你太幼稚了,将来你会有后悔的那一天的。” 李伟对我说:“你要记住,永远别拿爱情当饭吃!” -------- 红袖添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