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节:千万别像喜儿,把自己卖给黄世仁(2) 也早就清楚了,你们姐俩都不是省油的灯!" 饭后,大宝兴冲冲拉我回到他租来的" 猪窝" 。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如今虽是新社会,终身大事, 虽已不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一般情况下,作为子女, 还是要将相关消息首先告知父母的。 大宝习惯性地按下免提键,拨通了他家的电话。 自大宝第一次带我回家,与婆家人有了第一次亲密接触后, 只要与我在一起,按下" 免提" 键这样的通话方式, 已成了大宝的惯例。电话通了,出乎意料, 接电话的竟然是大宝的爸,我那可爱的准公公! 公公说,婆婆正与大宝的三个舅打麻将,他去叫,片刻就来。 之所以出乎意料,是因为大宝曾说, 只要他妈在家,家里的电话是不准任何人首先接听的。 当然,婆婆这样做,自有一定的道理渊源: 据说公公年轻时,也是相貌俊朗风流倜傥!虽不是貌若潘安, 但与唐伯虎相比,却也不相上下。不仅如此, 公公一手漂亮的书法,更使他在那个小镇的工厂里, 显得鹤立鸡群与众不同。不过,缺憾的是: 地主出身的身份,阻拦了他飞黄腾达! 婆婆就不同了,不仅根红苗正赤贫出身, 而且还有一副" 敢叫日月换新天" 的强壮身板。 当婆婆第一眼看到公公,便被公公温文儒雅的气质倾倒了! 婆婆立即发挥自己" 快、准、狠" 的专长,不出一月, 便让公公拜倒在了自己的石榴裙下。 (不过,那时已是新社会,在穿衣戴帽方面,全国上下一片蓝。 所以,准确的说,应该是:不出一月, 婆婆便让公公拜倒在了自己蓝卡其布的长裤下!) 就" 公公拜倒在婆婆的蓝卡其布长裤下" 这一事件, 从红玉口中,我又知道了被镇上广为流传的另一版本: 虽然公公当时属于被打倒改造的对象, 但身边尚有几个美眉若即若离地围绕着。 天长日久,公公便被那娇弱柔媚的庸脂俗粉狐狸精,勾了三魂摄了七魄! 竟在新婚之夜,对膀大腰圆手粗脚壮, 曾被厂里连年评为" 三八红旗手" 的婆婆无动于衷! 这不是公然挑衅婆婆不顾一切的伟大爱情么! 于是,在婆婆耐着性子催促三遍,而公公依然不肯上床后, 婆婆便抡圆在厂里挥惯铁锤的胳膊,对着公公那单薄的身板一阵狂扁。 登时,公公便乖巧地拜倒在了婆婆的蓝卡其布长裤下! 从此以后,天下太平! 公公" 新婚一拜为怒颜" 的伟大壮举,奠定了他在这个家里的从属地位。 最重要的是公公是饱读诗书之人,谨记" 既来之,则安之" 的教诲。 并身体力行地给予了最好的诠释:纵然婆婆骂声如惊涛拍岸, 公公亦能稳坐一边,只当作清风拂体! 改革春风吹大地,就连犄角旮旯也不放过! 自然,同时也吹进了公公那落寞了几十年的内心角落。 人到中年的婆婆,已如每餐吃发酵粉般,迅速膨胀了起来。 那体态,纵是贵妃再世,也自叹不如! 更不是用" 心宽体胖" 这可怜的形容词所能表达的。 而公公就不同了!虽因出身问题被" 打倒" 了若干年, 但在根红苗正身强力壮的婆婆的庇护下,公公倒也平安无事。 沐浴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公公重又精神焕发,梅开二度! 终于,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伸手不见五指。 年轻时,就曾与公公眉来眼去的一位寡妇狐狸精,拉着公公的手, 在工厂废弃的库房后诉说衷肠时,被婆婆逮了个正着! 自然,婆婆是有备而去的。多日的跟踪终于见到了硕果,婆婆又喜又怒, 大喝一声,招呼" 亲友团" 一拥而上, 公公与那老狐狸精,登时便被压在了众人的棍棒之下! 饱尝皮肉之苦以后,痛定思痛, 公公刻骨铭心地体会到了" 枪杆子里出政权" 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