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节:第三十四章(1)
第三十四章
纪青月送了我一份厚礼。
上车后,一把带着仇恨地宝剑狠狠的插在马车的后板上,突出的剑锋划过我
的脸留了一道口子。
诸汗国人叽里咕噜地说话,我听不懂。问杨四,杨四说:" 他们说我们不尊
重他们,回去定要禀明国主,来惩罚……惩罚不知深浅的汉人。"
我捂着脸,苦笑着说:" 看来我还得把这个伤疤养好,不能留痕迹才行。要
不然纪青月和杨不愁联手赖账的时候,一旦开棺验尸他们就傻了。"
" 不会的。" 杨四断然否定," 将军不是那样的人!"
" 是吗?但愿吧。宛芳,仔细清理,放心,我不怕疼……"
这个问题无需争辩。
走了几天,看到眼前的这座山我差点儿没乐出来。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
当年我就是在这个山口救下的杨不愁!
翻过去,离沙棋关会越来越近,杨不愁那边没有一点儿动静。
" 杨不愁一定会来救我的!" 上官飞花凄厉的喊声在山间回荡。
激灵灵打了一个冷战!
我是在山那面碰见的她,是不是我和她一样,在翻过这座山之后还这样坚持
认为?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我不能重蹈覆辙。没有时间犹豫了。
傍晚,车队来到那家我曾经到过的客栈。心里怦怦乱跳。
做好必要的准备,专等夜色到来。宛芳和杨四睡在隔壁两侧的房屋,对面是
那三个诸汗国的使节。其余人等都在楼下。
更深夜静,四野是夏虫的鸣叫和夜鸮的笑声。小二早早地打了烊,等到敲了
两声梆子,我又等了一会儿,等到自己都快受不住了。扯了一件袍子,打散头发,
开门出去。
" 公主,您去哪?" 一个诸汗国的使节探出头来。
我做睡眼惺忪状,含含糊糊地说:" 茅厕!" 伸手打了一个哈欠,摇摇晃晃
地向楼下走去。
" 公主小心。我派人护着您去!"
我嗯了一声,随便摆摆手。很快一个迷迷糊糊的人跟了过来,还不停地打着
哈欠。
茅厕在后面的小院里,茅厕的门打了一个弯儿,要从后面绕一下。前面是一
排稀疏的树木,遮挡味道的。
刚拐进去,我又走出来,那人勉强睁开眼问道:" 公主,什么事?"
" 嗯,这个衣服你拿着,免得脏了。"
" 是!"
我折回去,走两步又回来。
" 公主,又什么事?"
" 嗯,你能不能远着站点儿,不……不雅!"
" 唉,汉人的臭毛病!"
那人嘀嘀咕咕地走远一些,找了一棵树靠着。
我绕进厕所,发现没什么可以逃脱的洞口,除非从下面……
哦!差点没吐出来。
探头一看,那人正一点一点地打盹。
其实,我出来的时候,袍子里面早就包好了自己的衣服和物品。赶紧拿出黑
色衣服穿上,略微有些宽大,可是,没有更紧身的了!
打点好,我几乎是屏着气从茅厕里出来。那人就站在我的对面四五米远的地
方,中间是些稀疏的树木,我踮着脚尖,慢慢地挪动着,几乎忘了呼吸……
从女厕挪到男厕,短短的距离,好像走了一个世纪!背部紧紧贴着男厕的墙
壁时,我才敢稍稍吸进些空气——虽然不够清新。
小院只有一个门,要出门必须从那人身边经过。我衡量再三,觉得自己实在
没有勇气从那个人的眼皮底下毫无遮挡地偷溜过去。
正想着," 噌" 一个黑影飘进来,心里嗵地一跳,那人已经捂住我的嘴。拉
开蒙面一看:杨四!
他左手内扣做了一个奇怪的手势,我看着他走到厕所紧靠着的围墙下,不知
所以。他不耐烦地撇了一下头,我猜大概是让我过去。这个时候我根本来不及想
什么信任问题,就算是洛玉箫死而复生带着我走,我也会什么也不问埋头赶路!
到了墙角,他只扒挠两下便上了墙头。我怎么就把爬墙头给忘了呢!
闲话少说,杨四连拖带拽把我弄出了客栈,一口气跑进了森林,才停下脚步。
我掐着腰,累得站不起来,呼哧带喘地把肺塞回胸腔。
" 离京前,将军吩咐,夫人肯定会在路上逃跑。要我务必协助夫人离开。这
是将军带给夫人的东西。" 递过来一个包裹。
龇牙咧嘴地接过来翻了翻,无非是些衣物和金银,还有一封信。把信收好,
其他的东西还给他。拍拍自己的包裹说道:" 告诉杨不愁,他那点儿破玩意儿还
没我自己的齐全!你告诉他,好好照顾墨墨,迟早我都会去接他的!要是墨墨少
了一根汗毛,我让他——断——他自己掂量吧!" 本来想说断子绝孙,可是自己
似乎亏欠他一些,这个问题就不提了。
杨四看看我的包袱说道:" 夫人的准备还挺全的!既然如此,请恕末将不能
远送。诸汗国虎视眈眈,处处找碴。此番夫人逃脱,不知道会不会再引战端!"
言下似乎对我颇有微词。
我一摆手:" 打住!杨四将军,我长话短说。除了我,人人都说我是异国公
主,可是,你摸着良心想一想,我和你周围的姐妹亲娘有区别吗?再进一步,你
扪心自问,即使我回去了,你们的战争就不能避免吗?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如果万事俱备,东风只是早晚。你告诉杨不愁,若是真的担心诸汗国,与其闷头
琢磨拿女人换和平,不如赶紧厉兵秣马迎战外敌才是。" 我知道自己在强词夺理,
毕竟准备战争也需要争取时间,或许我就是他们为争取时间抛出的烟雾弹。这一
跑,烟雾弹变成雷管,杨不愁肯这样帮我,从他以往的表现看,已经值得大书特
书了!
亦凡公益图书馆(shuku.net)
下一章 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