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节:提利昂(1)
提利昂
黑耳部的齐克之女齐拉当先去侦察,带回岔路口有支军队的消息。“从他们
的营火计算,应该有两万人,”她说,“红旗子,上面一只金狮子。”
“是你父亲?”波隆问。
“要不就是我老哥詹姆。”提利昂说,“我们很快就会知道了。”他检视着
自己这支衣着破烂的土匪队伍:三百名来自石鸦部、月人部、黑耳部和灼人部的
原住民。这只是他着手组建的军队的种子。冈恩之子冈梭尔此刻正在召集其他部
落。他不知父亲看了这些身穿兽皮、手持偷来的破铜烂铁的人会怎么说,事实上,
他自己看了都不知该说什么才好。他究竟是他们的首领还是俘虏?恐怕是两者皆
有罢。“我最好自个儿下去。”他提议。
“对泰温之子提利昂来说最好。”月人部的首领乌尔夫说。
夏嘎睁大眼睛瞪着他,露出骇人的神情。“多夫之子夏嘎不喜欢。夏嘎要和
小男人一起去,如果小男人说谎,夏嘎就会剁掉他的命根子——”
“——拿去喂山羊,我知道。”提利昂有气无力地说,“夏嘎,我以兰尼斯
特家之名起誓,我会回来的。”
“我们为什么要相信你的话?”齐拉是个矮小强悍的女人,胸部平坦得和男
孩子一样,却一点也不笨。“平地人的酋长以前欺骗过山上部落。”
“齐拉,你这样说真是太伤我的心了,”提利昂道,“我还以为我们已经成
了好朋友呢。不过算啦,你就跟我一道去吧,夏嘎、康恩代表石鸦部,乌尔夫代
表月人部,提魅之子提魅代表灼人部,你们几个也一起来。”被他点名的原住民
满怀戒心地彼此看看。“其余的留在这里等我通知。我不在的时候,拜托千万不
要自相残杀。”
他两腿一夹马肚,向前快跑,逼他们要么立刻跟上,要么被抛在后面。其实
他们有没有跟上对他来说都没差,怕只怕他们坐下来“讨论”个三天三夜。这是
原住民最麻烦的地方,他们有种古怪的观念,认为开会的时候每个人都有权表达
意见,甚至连女人也有开口的权利,所以不论事情大小,他们一律争吵不休。难
怪几百年来,除了偶尔实施小规模的突袭,他们无法真正威胁到艾林谷。提利昂
有意改变这个局面。
波隆和他并肩而行,身后——咕哝了几声以后——五个原住民骑着营养不良
的矮种马跟了上来。每匹马都骨瘦如柴,看起来小得可怜,走在颠簸山路上活像
是山羊。
两个石鸦部的人走在一块,齐拉跟乌尔夫靠得很近,因为月人部和黑耳部之
间的关系向来密切。提魅之子提魅则独自前行。明月山脉里的每一个部落都害怕
灼人部,因为他们用火自虐来证明勇气,甚至在宴会上烧烤婴儿吃(这是其他几
部说的)。而提魅更令所有灼人部民害怕,因为他成年的时候用一把烧得白热的
尖刀剜出了自己的左眼。提利昂大致听出,灼人部中男孩的成年礼多半是烧掉自
己的一边乳头、一根手指或是(只有非常勇敢或非常疯狂的人才做得出)一只耳
朵。提魅的灼人部同胞由于对他的挖眼行径大为折服,立刻便让他成为“红手”,
约略等于战争领袖的意思。
“我真想知道他们的国王烧掉的是什么。”提利昂听这故事的时候,对波隆
这么说。佣兵嘿嘿一笑,伸手指指胯下……不过就连波隆,在提魅身边讲话也特
别小心。既然这人疯到连自己眼睛都敢挖出来,想必不会对敌人温柔。
队伍骑马走下山麓小丘,远处,未砌水泥的石制瞭望塔上,守卫正向下扫视。
一只乌鸦振翅高飞。山路夹在裸岩中间转弯,他们来到了第一个有重兵防守的关
卡。道路为一堵四尺陶土矮墙所阻挡,高处站有十来个十字弓兵。提利昂要同伴
们停在射程之外,策马独自走近。“这儿由谁负责?”
守卫队长很快出现,一认出他是公爵的儿子,立刻派人马护送他们下山。他
们快马跑过焦黑的田野和焚尽的村舍,进入河间地区,眼前就是三叉戟河的支流
绿叉河。提利昂虽没看见尸体,但空气中弥漫着专食腐尸的乌鸦的味道;显然这
里最近曾发生过战斗。
离十字路口半里格的地方,架起了一道削尖木桩排列成的防御工事,由长矛
兵和弓箭手负责防守。防线之后,营地绵延直至远方,炊烟如纤细的手指,自几
百座营火中升起,全副武装的人坐在树下磨砺武器,熟悉的旗帜飘扬在风中,旗
杆深深插进泥泞的地面。
他们走近木栅时,一群骑兵上前盘问。领头的骑士身穿镶紫水晶的银铠甲,
肩披紫银条纹披风,盾牌上绘有独角兽纹饰,马形头盔前端有一根螺旋独角。提
利昂勒马问候:“佛列蒙爵士。”
佛列蒙? 布拉克斯爵士揭起面罩。“提利昂,”他惊讶地说,“大人,我们
都以为您遭遇不测了,不然也……”他有些犹豫地看着那群原住民。“您的这些
……同伴……”
“他们是我亲密的朋友和忠诚的部属,”提利昂道,“我父亲在哪儿?”
“他暂时将十字路口的旅店当成指挥总部。”
提利昂不禁苦笑,路口那家旅店!或许天上诸神当真有其公理在。“我这就
去见他。”
“遵命,大人。”佛列蒙爵士调转马头,一声令下,便有人将三排木桩从地
上拔起,空出一条路来,让提利昂带着他的人马穿过。
泰温公爵的军营广达数里,齐拉估计的两万人与事实相去不远。普通士兵露
天扎营,骑士则搭建帐篷,而有些领主的营帐大得像房屋一样。提利昂瞥见普莱
斯特家族的红牛纹饰、克雷赫伯爵的斑纹野猪、马尔布兰家族的燃烧之树,以及
莱顿家族的獾。他快步跑过,骑士们纷纷向他打招呼,而民兵见了那群原住民,
吃惊得张大了嘴。
夏嘎的嘴张得也不小;显然他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人、马和武器。其他几
名高山盗匪的惊讶之情掩饰得稍好一点,但提利昂认为他们的惊讶程度绝不在夏
嘎之下。情况对他越来越有利了,他们越是折服于兰尼斯特家的势力,就越容易
听他摆布。
旅店和马厩与记忆中相去不远,只是村里其他屋舍如今只剩乱石残垣和焦黑
地基。旅店院子里搭起了一座绞刑台,挂在上面的尸体前后摇摆,全身停满了乌
鸦。提利昂接近时,乌鸦纷纷“嘎嘎”怪叫,振翅腾空。他跳下马,抬头看着尸
体的残余部分。她的嘴唇、眼睛和大半脸颊都给啃了个干净,猩红的牙齿暴露在
外,露出一抹狰狞的笑容。“我不过跟你要一个房间、一顿晚饭和一瓶酒罢了。”
他语带指责地叹了口气。
几个小男孩迟疑地从马厩里出来照料他们的马匹,可夏嘎不愿交出自己的坐
骑。“这小鬼不会偷你的母马啦,”提利昂向他保证。“他只是想喂它吃点燕麦,
喝些水,刷刷它的背罢了。”老实说,夏嘎自己的毛皮外衣也很需要刷一刷,不
过直接说出口未免太没技巧了。“我跟你保证,马儿绝不会受伤。”
夏嘎瞪大眼睛,松开紧握缰绳的手。“这是多夫之子夏嘎的马。”他朝马厩
小厮咆哮。
“如果他不把马还你,就剁掉他的命根子,拿去喂山羊。”提利昂保证,
“不过你得先找到山羊。”
旅店招牌下站了两个红袍狮盔的卫士,一左一右看守着门。提利昂认出了侍
卫队长。“我父亲人呢?”
“在大厅里,大人。”
“我的人需要吃喝,”提利昂告诉他,“交给你打点。”他走进旅店,立刻
看到了父亲。
身兼凯岩城公爵与西境守护二职的泰温? 兰尼斯特现年五十多岁,却健壮得
像个二十岁的小伙子。即便坐着,他依旧显得身躯高大,两腿颀长,肩膀宽厚,
小腹平坦,手臂虽细却肌肉结实。自从原本蓬厚的金发开始渐渐稀少后,他便命
令理发师把他剃成光头;泰温公爵是个做事果敢决断的人,因此他也把唇边和下
巴的胡子通通刮干净,只留两颊鬓须,两大丛结实的金胡子从双耳一直覆到下颚。
他的眼睛淡绿中带着金黄。曾经有个愚蠢的弄臣开玩笑说泰温大人连拉的屎里都
有黄金——此人据说还活着,不过住在凯岩城最深处的地牢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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