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二个男人」不小心爱上之后
浩宇没考上研究所只好去当兵,而我却考上了,令人费解。
他是那么用功的人,生活简单,感情专一,除了打工和约会,就是在图书馆,
而他竟然没有考上。
其实浩宇除了有时说话有些痞之外,他还算是个不错的男人。
老天爷,有时没什么眼。
“林浩宇没考上,刘宗毓却考上了,是不是考卷弄反了。”我曾经听到过这
样的话,不过我当作没听到。
善良的人说:我是“黑马”;不是很善良的人说:“天公疼憨人”。
不过,我想我是黑马。
黑马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载好友的女朋友去部队探亲。
我开著我新买的二手福特,一下子晋升为有车阶级。
可以搬回家住,可以开车上下课。
整个人因为一辆二手车全变得不一样了。
二手福特是舅舅开了十几年的老车,他用四万块卖给我,然后我又用六万多
块修了冷气跟音响。大学四年当家教存下来的钱,刚好一毛不剩。
他说他最近想换辆宾士,二手旧款的宾士的价钱跟新的福特差不多,可是开
起来神气多了。
我不明白,背著二十年还未缴清的房贷,开著宾士,为什么是件神气的事?
不过很多事情其实我都不明白。
总之,舅舅是个好人。
他怕我开车技术不够好,约我傍晚到河滨公园取车,足足陪我练了两个小时
的路边停车、倒车入库、路面回转后,才放心把车交给我,舅舅比驾训班的教练
认真多了。
经过两小时的训练,和一个多月上下课的实地练习。黑马的我,终于派上用
场,扎扎实实地替好友的女友开了三个多小时的车去台中兵营探亲。
一路上还得不时地想想话题,不然两个人坐在车上都不说话也有些奇怪。
倒是清清不怎么专心有一搭没一搭的。还好反正她是浩宇的女朋友,我也不
是真的多需要了解她,只是希望车上气氛不要太尴尬。
浩宇看到她时很是欣喜,那是必然。
不过这必然的欣喜很快地就被清清接下来说的话而取代。
“我不能再当你女朋友了。”
“什么?”浩宇一阵错愕。我的惊讶也不下于他。
“我爱上了别人。”她说。
“谁?”
一阵静默。真希望陪她来得不是我。
“妈的,是刘……”浩宇忽然顿悟般地恶狠狠地看著我,真不知道他怎么想
的。
但是他话还没说完,就看到清清猛点头,眼泪跟著噗漱漱的落下。
可是,真的是我吗?是我刘宗毓吗?怎么可能是我呢?
清清何时爱上我的,我怎么会不知道?这很像是小学毕业的时候,莫名其妙
地领到校长特别奖,原来小学六年全勤,真是有点不可思议。我从小就太普通,
普通到连生个大病引起父母老师注意的机会都没有,好像不必特别的施肥,连浇
花锄草都不必,就自然而然长大。
浩宇握著拳头,爆出青筋,二头肌在手臂上隆起,嗯,我记得他当兵前还没
那么壮。
我想如果他现在要揍我,我是不是要赶快跑?大概跑出兵营就没事了吧?我
回头看看兵营门口,还挺远的,真是的,会客室干嘛设在这么里面。
“不干我的事,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小心地说著,虽然真的不关我的事,
但是自己的声音听起来还是有点心虚。
我讨救兵似地看了清清一眼,她低著头使劲地哭,以至于没看见浩宇对著我
狰狞的面目。
她哭得那样伤心,不知道的人还会以为是她被男友抛弃。
说真的,她哭得实在有些夸张,惹来其他探亲的亲友纷纷对她投以同情的眼
光。
浩宇的拳头提起来又放下,放下又提起来,我的心也跟著上上下下。
清清是摸准了他的个性,故意在会客时摊牌,而不等到他放假的吧?
接下来真是一团混乱。
为什么哭得这样伤心?是为了让对方心里好过些,表示自己也在这段感情中
认真过?抑或者是这真是痛苦的决定?
女人的眼泪很是厉害。
浩宇反倒是该要安慰她似的,把哭得像泪人儿般的清清拉到一旁,不知说什
么地说了好久。
我只能在旁边假装没事人一样闲晃。
到处都是亲人相聚的感人画面,我向长官巡视一般地走了一圈,只是没人跟
我行礼。
终于挨到了他们谈完。浩宇过来拍拍我的肩膀,倒是没再说什么。
“你一定要这样吗?”回程的路上,心里一股闷气,声音便有些严厉,接著
又想她爱上的是我啊,口气便又和缓了下来:“我意思是说:反正又不是一天两
天的事,可以等到他退伍嘛!再过两个月他就退伍了,可以到时候再说。”
“不行,再不说就来不及了,我一定要说清楚,我才能够再去爱另一个人。”
虽然这样的爱情似乎几近于精神洁癖,不过也颇令人欣赏。
“我……”虽然被人暗恋的感觉不错,但抢好友的女友似乎不太道德。我总
该说些什么话吧!
可是我应该说些什么呢?
“什么?”她偏过头来。眼睛里还有些血丝,鼻子也还红红的,原来女人痛
哭完的样子是丑的。
我的脑袋像中了病毒的电脑,一堆乱码,却跑不出该有的正确程式。
自己有没有喜欢过她呢?
好像是有的吧?
第一次遇见清清,是在学校旁边的撞球间。
由于我的球打得很烂,所以坐在椅子上看浩宇打球的时间比自己站在撞球桌
旁的时间还多。
我坐在清清的旁边,她的手不经心地垂在椅背外。
其实她最美丽的地方是她的手,白酥稣的,柔弱无骨似的,像洋葱般的光滑,
细细的五跟手指头像是算好比例般的完美。我从没想过一个女人的手可以美到这
样的程度。
我坐在她的隔壁,我也把手挂在椅背上,假装恰巧在她的手的隔壁。
两个椅背,两条垂挂的手,靠得很近的两只手。
撞球碰撞进袋的声音显得很乏味,空气滞塞的地下室中,烟味和人气相混变
成了一缕缕的烟,凝聚又飘散,一切都变得有气无力。
她的身体几乎是完全放松地陷在椅子里。
大概是坐久了很无聊,她双手一撑从椅子上起来,有千分之一秒的时间,她
的手碰到了我的手。
是电流吗?
原来男女之间会有触电的感觉是真的。]
一丝酥麻的感觉从右手掌的小指侧边,沿著手臂的边缘滑上肩头。
那是我第一次碰到女生的手,严格说起来是她不小心碰到我的手。
然后一切变得没有任何意义。
不管我的手有没有刚好在她的手旁边,不管她的手有没有碰到我的手,一切
好像没什么特别的意义。
她太漂亮了,女人太漂亮,就应该跟我没什么相干。
那时的我下了那样一个结论。
现在我应该怎么对她才好呢?
“我不知道你会爱上我,其实我早在第一次见到你时就已经爱上你。”
很蠢!活像偶像剧的台词。
“别难过了,他会原谅你的,最后他会祝福我们。”
也蠢!我连自己会不会爱上她,都不清楚。
也许等浩宇当完兵,他们又和好了,而我只是其中的小插曲。那我呢?
明智的抉择,我应该让自己全身而退。
所以我只好说:“我…有件事一直没告诉你…其实我…我…我是同性恋。”
她用诧异的眼光看著我,好想我说的是外星人的话。
“啊!是这样啊!同性恋也很好。”她的回答更让我一头雾水。
蠢!只有这个字能形容自己。我怎么能够天才的想出这样的话?虽然我确实
长得很女人,是这样的,所以浩宇才放心地脱我好好照顾她。可是我并不是同性
恋啊!
接著我们两个一阵静默。
喔,不只是一阵静默,是一直静默至送她回到家。
2
送走清清之后,我一个人独自开著车。
已经是深夜,环河快速道路上车子不多,我踩紧油门,沿路奔驰。
家里一片愁云惨雾,望著回家的路,有点心却。
兜了一大圈,车子开到了河堤,熄了火。
一个人静静也好。
忽然发现我活到今天,好像还没有谈过恋爱。
如果我明天死了,会不会感到惋惜?
我想起了那个有著两个小虎牙的女生。
那个青涩的年代。
十一点多的末班公车。
手指还沾著画壁报留下的颜料。
我坐在公车座位上闭目养神,公车颠簸地厉害,反正睡不著,索性子看著座
位前写得密密麻麻的字。都是一些歪歪斜斜的字,写著谁爱谁,谁喜欢谁,其中
有些还夹了一些脏话,还有不少的人留下电话。
我学著那些歪斜的字,写上“江美晴喜欢刘宗毓。”
从车窗上的倒影,我看见自己在傻笑。
想想觉得愚蠢,又看了“江美晴喜欢刘宗毓”那些字一眼,把它涂掉。
一时兴起,我抄下了所有的电话号码。
然后高高兴兴地下了车。
找了一个公共电话亭,一个一个地打。
大部分的电话都是假的。
有电信局、殡仪馆、甚至还有学校的电话,而绝大多数都是空号。
“喂,你找那位?”一个女人低沉的声音。
居然接通了,不是公司行号,是住家的电话,我一紧张,喀一声挂下电话。
觉得很好玩。又再拨了一次。
这一次我对著话筒唱起了歌。
咿咿呀呀地唱。
对方著著实实听完了整首歌。
这次却是一个年轻稚嫩的声音喊著:“刘宗毓”。
我认的出她的声音,她是江、美、晴。
我用力挂上电话,心扑通扑通地跳。
突然厌恶起和江美晴同班这件事,如果不是和她同班,我就不会认识她。如
果不认识她,那么即使她听到了我怪异的歌唱也无所谓。
偏偏我认识她,她是我同学。
第二天醒来,想过各种逃课的方法。
可是我毕竟什么也没做一切的一切都很烦。
难熬的一天。
教室里有冰箱的味道。
而我变成一条冰冻的鱼。
可是她竟然什么都没有说。
我以为她会没有把它当笑话一样地说给同学听,一群女生会交头接耳,然后
吱吱地笑。
但是她没有,连小声和同学说话,任何一点可能引起我误会的低声说话都没
有。
我感受到她的善良,可是我没有跟她说谢谢,而且我也还没跟她说我其实真
的喜欢她。 我心里一直挂记著这件事。
高三的那年暑假,我终于在她家门口徘徊了二十三次后,按了她家的门铃,
想跟她说谢谢。
“我路过这里。”
“喔,路过啊!”她浅浅的笑,露出两颗小虎牙。
“嗯。”
“你找我有事吧?”
“也没什么事。”
随著她的目光,我突然发现我的手正捏著裤管搓揉,于是我把两手插在口袋
里。
“我爸妈在家,不能请你进来坐。”
“没关系。”
“你找我真的没事吗?”
“我想跟你说谢谢。”
“什么事啊!”
“就是那件事,电话的那件事,你没告诉别人,不然我会很窘,嗯,总之,
就是谢谢你。”
“你很可爱,那又没什么!”
我很可爱吗?我看著自己的脚。
“嗯,就这样,谢谢,再见。”我说完最后一句话,僵硬地挥一挥手。
我不知道自己会什么要挥手,我平常说再见时,是不挥手的,那样看起来像
女生的动作。
我究竟为什么要挥手,我也不明白,很多动作在我自己做完之后,我都不明
白自己为什么会那样做。
世界上很多事情是很难明白的。
我想起来我还没跟她说我喜欢她。
我回头看了她一眼,她还站在门口。
我又对她挥了挥手。
她家的狮子狗跑出来安安静静地站在她的脚边。
她又笑了,她笑起来像狮子狗一样可爱。
而清清的笑却像新月。
3
隔天我一大早就出了门,昨天发生的事好像一点都不真实。
现在才五月阳光却异常的毒辣,我走向医院的门口,这是仁爱路上有名的癌
症医院,白色坚硬的四栋建筑,冷森如冰窖。
医院门口种的整排的椰子树依旧茂盛,苍翠的树影投在人行道上,斑驳。
我抬头上望,天空湛蓝的出奇,几片云丝在远远的边际聊作点缀。
这么好的天气,任何人都不应该将命浪费在医院之中。
我想起隔壁病床的老先生,得的好像是胃癌,一股熟烂苹果的味道,不断地
从他的口中呼出。从此苹果好像被亵渎过一样,我再也不愿吃它。
坐在病床旁的孙子兴高采烈地讲著电话,正计划著烤肉,眉飞色舞的神情和
躺在病床上的老先生成了荒谬的对比。
以前我也想过癌症的种种,不过当时只是一份通识课程的报告而已。我记得
我笃定地在结尾写上心得,如果我得了癌症,已经到了末期,我一定会选择“安
宁病房”有尊严的死去,不让医生在我身上插满无谓的管子,苟延残喘的存活。
写完还为自己的见解得意一番。
现在想想当时的想法真是天真的可以。事不关己时,一切都洒脱。
那时知道的都不过是文字上的资料,写完报告后三天就忘了。
可是如今任何人问我,我都可以背出一连串的药名。
我还可以告诉你,副作用是是什么。
我忽然有股想嚎啕大哭的冲动,我抱著椰子树,额头顶著树干,眼泪潸潸地
流下。
在癌症医院门口痛哭,应该也不是件怪事吧!想想于是更嚎啕大哭了起来。
妈就只有我和哥这两个儿子,如今她就快要失去一个儿子,白发人送黑发人情何
以堪?
自从爸离开之后,两个儿子就好像是她的一切,严格来说,不是两个儿子,
是一个,老哥才是她的一切。
而我其实是可有可无的,她甚至对我没什么期待。
老哥就比我优秀很多,可是相较之下,妈对他却是说不出的严格。
我还记得小时后我和哥去学钢琴,我学了一个学期不想学了,妈咾叨了几句
便作罢。倒是哥扎扎实实学了下来。
那时我便发现我和哥是不同的。
小学的时候,老师总要在学期结束时在联络簿上写上对小朋友的评语,但是
事实上老师只会注意到特别调皮或是功课特别好的学生,对于那些平常没什么特
异举动的小朋友,可能也不知道要写些什么。
“乖巧懂事”,这就是老师给我的评语,我不太满意,好像在赞美女生一样,
老妈却很高兴,她对我向来没什么期待,所以任何评语只要不是负面的,大概都
会很高兴。 “呵……”是妈的笑声。
自从癌症的阴影垄罩在我们家,家里气氛惨澹至极,现在却听到家里难得的
笑声。
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
我拿著钥匙的手搁在半空中,这声音,不会吧?
我不知道清清来家里做什么?
我希望她自己能够明白。
我开了门进去。
“你不是到医院去陪你哥吗?”妈狐疑地看著我。
“我今天很累不想去。”
“这孩子真是的。”
“他大概很累吧!昨天开车送我去台中看一个朋友。”她很巧妙地把分手的
那段省略。“那让我去医院照顾宗华好了。”
“还是我去,你昨天才从台中回来。”
结果妈去了医院,清清留了下来。
这些日子妈几乎以医院为家,今天在家是为了把堆积如山的衣服洗一洗。
可是我明知如此,我还是跑了回来。
我赎罪似地把衣服全丢进洗衣机里。
“喂,深色衣服不能和白色衣服一起洗。”清清在我背后大叫。
“喔。”
我把白色衣服从洗衣机捞出来,湿漉漉地都到洗衣栏里,衣服像梅干菜一样
地绉成一团。
清清替我煮了晚餐,她煮了红烧鱼、姜片牛肉、柠檬鸡丁、酸辣黄瓜肉片汤、
炸茄饼、还有一盘菜,是青菜花炒玉米笋、红萝卜、香菇、兰豆,她说那叫“素
食锦”。
我很惊讶她煮菜的技术怎么进步那么多。
我也很惊讶她为什么煮这么多的菜。
“我们只有两个人,吃不完这么多。”我呐呐地说。
“我心情不好时就想煮东西、吃东西,煮很多菜、然后全部吃光。”
“喔。”可是其实把菜吃光的是我。
从那时候开始,我便有荣幸常常吃到清清煮的菜。
妈、清清和我轮流去医院照顾哥,当妈去医院的时候,清清就会出现在家里。
她好像已经变成了家里的一分子了,我这么地想。
也从哪时候开始,清清便如影随形出现在我的生活中。
“你下午过来接我,我的摩托车坏了,发不动,你可以现在过来吗?”
于是我翘了两节课去载了她。
“我从医院回来,肚子很饿,买了便当,现在又不想吃了。”
于是我在吃完晚餐后的一个小时,又到她租的小套房里吃了一个便当。
“你打字快吗?我明天要交报告。”
于是我用一分钟十五个字的速度,帮她打完了三十页的报告,然后叫醒睡眼
惺忪的她。
一切理所当然。 “你还在家里,快来不及了,你先过来接我,在去接宗华。”
清清在电话的那头说著。下午是宗华的钢琴独奏会,她似乎比任何人都紧张。
这是大哥的愿望。
一个属于他的舞台的钢琴独奏会。
我不时地从后照镜看著他的脸。
英挺的鼻子,深陷的眼框,两条浓黑的眉毛在腊黄的脸上显得太过刚毅。
他一直低著头。
如果不是癌症,他璀璨的人生才正要开始。
但是他却正在凋谢了,他的任何愿望都值得身旁的人努力为他实现。
原本以为办独奏会是件难事,没想到却出奇的顺利,不但很快获得演出的机
会,门票还在一个月内销售一空。
大多数艺术家都是在死亡前或死亡后声名才达到颠峰,因为不可能再有更好
的作品问世。
因为死亡,不能重生,所以才具更具价值。
是这样的吗?
海报上左边是大哥的侧脸的特写,低著头专注弹琴的样子,头上戴著绿色鱼
纹的头巾,遮掩因为化疗快要掉光的头发。
上面写著“新世纪钢琴奇才——刘宗华告别钢琴独奏会”。
“告别”两个字特别刺目。
确实是告别。
这是哥的第一次独奏会,除非奇迹,否则也是最后的一次。
大哥是不是奇才,我不知道,但人生就是这么荒谬,先前大哥还因为申请不
到学校而抑郁,笑说自己沦落到钢琴酒吧卖笑。
“沦落”是他说的,钢琴酒吧的女客人十之八九是为了看他才去的。
看到那些女人对大哥痴迷又故做矜持的模样,大概一辈子我也不会遇见。
后来大哥终于申请到朱丽亚学院的全额奖金,但是去了才半年,却发现患了
血癌,而不得不放弃,匆匆回国。
这就是人生吗?
贝多芬的钢琴奏鸣曲“月光”在空气中流泻,忽然间钢琴声停顿了好几分钟。
大哥的手抖抖颤颤,举起来又放下。
“不要弹了,逞什么强呢?我们回家吧!”我在心里喊著,声音梗在喉咙里
出不了口。
我依然坐在位子上,一动也不能动。
全场一片寂静,只有眼泪湿润眼框的情绪流动。
所有人都知道这是一个热爱钢琴的癌症少年的告别之作。
每一个人都引领等待著。
终于一个音符落下,全场爆起热烈的掌声。
当天晚上大哥的病情就恶化了。
当医生宣布死亡的讯息。清清像瘫软的棉花,哭著伏在宗华的身上。我惊讶
地倒退一步。清清她哭的如此伤心。我终于明白了一切。妈一面抽搐的哭著,一
面拍著清清颤抖的肩膀:“清清,别哭,乖,不能让眼泪滴在往生的人身上,他
会舍不得走。”说到这里,妈的声音哽咽的更厉害:“你不要这样,宗华会舍不
得走。”接著妈哭倒在宗华身边。我一面抹著眼泪,一面扶起妈妈。这已经比我
想像的情况要好得很多。我原以为妈一定会不支倒地,哭晕过去。或许,大家都
心知肚明大哥得癌症后的最后结局。在不断的哀伤当中,默默地使人能够坚强的
面临最后的一刻。丧事极力从俭,送殡仪馆火化后,安置在灵骨塔中。在祭拜大
哥,清清离开后。我还是忍不住开了口:“为什么不告诉我?”“没头没脑的,
在说什么?”“清清和哥谈恋爱,为什么不告诉我?”“这还用说吗?不然清清
整天往我们家跑干什么?”因为我啊!但我没说出口。原来不是因为我。“唉!
可惜像清清这么好的女孩,不能当我们家的媳妇。”我脑袋轰轰、轰轰地响。
我记得大哥和清清第一次见面是在浩宇当兵的前一天,大伙儿为了帮他饯行,
到了宗华驻唱的Piano Bar ,同行的还有大顺、豆子和阿吉。清清忽然兴致一
来,坚持要为浩宇献唱一首。
“这是餐厅,又不是卡拉OK,不行的啦!你想唱什么,点歌就是了。”我急
急反对。
谁知清清执意要自己唱,才知道她拗起来,谁也没办法。
最后还是顺了她的意。
我到了钢琴旁在宗华耳边说了几句,指了指清清,他看了她一眼,没想到向
来谨慎的哥,竟然一口答应。
清清站在钢琴旁,宗华帮她伴奏,她唱了一首<不了情>
虽然是很老的歌,在清清的口中唱出来,却是娓娓动听。
原来清清还有一付好歌喉。
“喂,清清和你哥看起来很登对耶!鼻子长得还挺像的,有夫妻脸。”向来
口没遮拦的阿吉评头论足了起来。
我用手推了推他。他才识趣地住了口。幸好浩宇太专注于清清的歌声中,并
没有听见。
或许,就在那时候,他们彼此有了好感。
夜里我骑车载阿吉回去,风从耳边呼啸而过。
阿吉不知在后座说些什么,咿咿呀呀的全被风吹散。
“你有没有听见?”阿吉用手敲我的脑袋。
“什么啊?”
“赌多少?我赌清清等不到浩宇当完兵,她一定会‘兵变’。”
“你不要乱猜。清清不是那种女生。”
“什么乱猜,看眼睛就知道了,她有桃花眼,很会勾魂的。”他笃定地说。
“不会。不会。”我用力地大吼。谁知道阿吉的话却一语成谶。
“咦,那么紧张,是不是被她勾魂过?”说完,还加上两声奸笑。阿吉有办
法说些令人不舒服的话。
我很想对他狠狠地骂几句,结果我只说了句:“无聊。”而且我的声音大概
又被风吹散了吧!
4
大哥死后的一个月,我不断的记起大哥那双弹琴的手。
我跑到了城市舞台,那个大哥最后一场独奏会的舞台。
大哥的海报已经取下,取而代之的是国际知名的大提琴家马茵茵的海报。
海报上的她穿了件白纱洋装,笑容甜美地抱著大提琴,眼睛水盈盈地看著镜
头,好像看进了正在看著海报的人的瞳孔深处。
她最擅长的便是流露真情,在演奏之时常常感动的泪流满面。
我不知道她到底有多感动,不过我倒是知道她的眼泪倒是感动了不少少男、
熟男的心,纷纷掏腰包去观赏。
她是朱丽亚学院毕业的,据说比大哥小一届,但她凭什么?凭什么受大家的
喜爱?凭什么年纪轻轻就集光环于一身?
而我大哥却要在病房里跟病魔搏斗?
这原是贴大哥海报的地方啊!
物换星移,有谁会记得曾经呢?
海报的右下角贴的不很牢靠,一阵奇怪的风吹来,海报的边角翻飞。
原来下面竟然还有一张海报。
又是一阵风,大热天的却吹得我毛骨悚然。
我左右张望正好四下无人,我撕下马茵茵的海报,大哥侧脸跃然眼前。
“喂,你在干嘛?”一个看起来像管理员的人大喊。
我本能的反应拿著海报就往前一直跑。
“不要跑。”那个声音听起来好像在喊抓贼一般。
于是我跑得更快。
“不要跑。”
我回头一看,那人只是喊著,完全没有追来的意思。
第二天的报纸综艺版的头条,斗大的字写著:“疯狂Fans偷走马茵茵海报”。
完全没有人提及大哥一事。
原来人是如此健忘。
我活著,活著便是一切。
这竟是我胜过哥的唯一一件事。 大哥走了后的一个月,清清突然对我说了
这么一句话:“陪我喝杯酒吧!”
我们在酒馆里,两个人默默地各自饮著酒,怀著同样的悲伤。
我望著清清,极力地想把她从悲伤拯救出来。
可是我只感到自己的无能为力。
我甚至幻想死的人是我,清清的悲伤也是我。
如果不是因为死亡才拉进我们之间的距离,那该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
在浓浓的酒精、与浓浓的哀伤当中,我竟然记起了一个酒的广告。
酒的广告内容,在我脑海中渲开:
一个男人坐在吧台边的高脚椅上,旁边坐著一个穿套装的女人,男人手中拿
著一瓶白色的瓶装酒,瓶上红色的字标著酒名。
男人喝了一口酒,醉眼迷蒙得看著身旁的女人,女人挑逗地看了他一眼,脱
下了她的外套,男人露出了兴奋又窃喜的眼神,又喝了一口酒,女人脱下了贴身
的洋装,男人更开心了,又喝了一大口酒,透过他的七分醉的双眼,女人的手正
把黑色性感衬衣的肩带往下滑。
“啪”响亮的一个耳光。
“我知道你在幻想什么。”依然穿著套装,一件未脱的的女人气呼呼地说。
原来一切都是男人的幻想。
欧洲某个国家,好想是德国,又好像是比利时,不记得是那个国家,我总是
不记得任何事情,不管重要还是不重要。总之,那个国家的汽车杂志做了一项调
查,塞车的时候男人都在想些什么?结果第一名是性。
男人连塞车时都能想著性,所以我在酒吧里,面对一个伤心对我吐漏心事的
女人,和自己痛失亲人的压力之下,作著逃避事实的幻想,也应该没什么不对。
我专心地想著解开清清衬衫上的钮扣,第一个钮扣、第二个钮扣、第三个钮
扣。
可是我想到了死去的哥,他的身体变成灰紫色,眼睛炯炯有神地看著我。
此刻我并不想悼念大哥,我把他从我脑袋里抹去。
我从新专心想著解开衬衫上的钮扣。
光线是刚刚好的昏暗,昏暗的足以引起人的遐思,又不至于有抱错人的窘境。
清清新月般水灵的眼睛,忽然变成了美晴狮子狗般呆呆可爱的眼睛。
昏暗下好像也没什么不同。
如果那天我问美晴她喜不喜欢我,她的回答不知道会是什么?
我从洗手间回来之后,看见一个西装笔挺的男人正在跟清清搭讪。
最后清清抛下悲痛的我,随著那个男人离开。
后来的我一直在想:
那天在酒吧,当她靠在我肩膀上痛哭的时候,我应该抱住她的。
给她男性的拥抱,然后我们会造爱。
或许这就是她找我来酒吧的目的。
可是我却没有,我什么也没有做。她一定是失望的吧?所以才跟那男人离开。
我总是在事情结束之后,才失望的搞清楚真相。
而比较好的情况是:事情结束了之后,还搞不清楚。
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要搞清楚些什么?
其实,我好像从来没有了解过清清。
而且我怀疑我早就爱上了她。
不过对于任何人,那一点也不重要。
◎看清事实的真相,有时候不会使世界变得更美好,只不过是使自己更清醒
一点而已。
而我也常常怀疑,我是不是真的看清过事实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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