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节:一千零一夜(4)
谭风拍着手里的篮球,一脸讪笑着说,那你让她凉拌吧,哥也没办法。
然后他拽着我的手腕,拉我到操场看他打球。有很多次,我都是这样被谭风
拉着,走在从教室往操场的路上。谭风从未拉过我的手,总是拉我的手腕。据说
男生拉女生的手掌代表爱恋,拉手腕意味着兄弟。我想这说法还是比较准确的,
但有时候也会有很荒唐的想法,特别想让谭风拉我一次手,紧紧地握住我的掌心,
就像恋人间那样,无限眷恋,无限温暖。
所以,后来的后来,每当我看见他拉着林婧的手在校园里散步时,我就会陷
入一阵莫名其妙的难过。这种难过是如此的微妙与强大,以致无论秦晟的手掌有
多么的温暖,我都还是会觉得一阵细微的冰冷,从心底贯穿至血脉,最后渗入神
经。
爱情就像一座城池,起初有很多人并肩作战,想和你一起冲进城去,这场战
争中同你浴血的那些男男女女,便是你生命中很重要的情感元素。你可能会爱上
他们其中的任何一个人,所以当你占领城市,登高望远,身边只剩下其中一个人
时,你会为这段征途中陪你经历过的那些人而难过,有些难过很轻微,所以你还
能轻松面对,日后也能成为朋友。而有些难过太强大,以致你再也无法承受,日
后便成了旧伤或者情敌。
我和林婧是姐妹,所以我总觉得我因为谭风感到难过是可耻的。不与姐妹做
情敌,是我人生的基本准则。世上男人如此多,何苦单恋姐妹那一棵草。我想无
论如何,我把一个完整的谭风交给了林婧,虽然遗憾,但无怨无悔。
最为关键的是,我那时候爱上了秦晟,义无反顾,飞蛾扑火般地爱着,爱得
以为自己真的可以一直爱到山无棱天地合。我还打算到了山无棱天地合的时候我
依然还要跟秦晟在一起,让谭风的话自动破解,然后很得瑟地在他面前宣告他理
论的失败。
后来的结果不言自明,我失败了。
03
周一的时候我一觉睡到了中午,这是我唯一一次肆无忌惮地将一周的第一天
如此败家地睡过去。如果是在从前,我会在六点钟起床,做瑜伽,七点做早餐,
八点出门去上班。我从未想过我如此规律的生活有朝一日会被轻易地打破。六点
起床做瑜伽?才不要,我身材已经够好了的。七点吃早餐?算了吧,早餐一次不
吃又不会饿死人。八点去上班?扯淡吧,让我再看见秦思思那张狐媚的脸还不如
一刀捅死我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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