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节:第二辑:九型个性(48)
陈独秀继续说:“余固无罪,罪在拥护工农大众利益,开罪于国民党而已。
予未危害民国,危害民国者,当朝衮衮诸公也。冤狱世代有之,但岂能服天下后
世?予身许工农,死不足惜,惟于法理之外,强加予罪,则予一分钟呼吸未停,
亦必高声抗议也。法院欲思对内外保持司法独立之精神,应即宣判予之无罪,并
责令政府赔偿予在押期间物质上精神上的损失。”章士钊:《陈案书状汇录》,
上海亚东图书馆。
接着,章士钊从辩护人席上起立,为陈独秀辩护。他说:“本法庭总理遗像
高悬,国人奉为国父,所著三民主义,党人奉为宝典。总理有云:‘三民主义即
是社会主义,亦即共产主义。’为何总理宣传共产,奉为国父,而独秀宣传共产
主义即为危害民国乎?若宣传共产有罪,本律师不得不曰龙头大有人在也。现政
府正致力于讨共,而独秀已与中共分扬,予意已成犄角之势,乃欢迎之不暇,焉
用治罪乎?今侦骑四出,罗网大张,必欲使有志之士瘐死狱中,何苦来哉?为保
存读书种子,予意不惟不应治罪,且宜使深入学术研究,国家民族实利赖焉。总
上理由,本律师要求法院宣判独秀无罪。”
陈独秀听到章士钊的辩护词中,与自己的政治主张有不合之处。故章氏发言
毕,他立即声明:“章律师的辩护词,只代表他的意见。我的政治主张,要以我
的辩护词为准。”
陈独秀和章士钊的辩护状,国民党以“不得为共党张目”为理由,禁止各报
登载。
但是,章士钊回到上海后,将检察官的起诉书、陈独秀的辩护状、自己代陈
独秀辩护的辩护状汇集成册,定名为《陈案书状汇录》,交给与陈氏有密切关系
的上海亚东图书馆印了一百多册,分送有关人士。
1933年4 月26日江苏高等法院刑事二庭以所谓“危害民国罪”判决陈独秀徒
刑13年。陈独秀坚决不承认有什么罪名,于6 月15日上诉。抗辩措词痛快淋漓,
令人拍案叫绝。1934年6 月30日江苏高等法院终审判决,判处陈独秀有期徒刑八
年。陈独秀即被押解江苏省第一模范监狱,俗称老虎桥监狱。
在押期间,出版了《独秀文存》第九版,先辈蔡元培居然公开出面,为这个
在押的共产党要犯写序。序文如下——这部文存所存的,都是陈君在《新青年》
上发表过的文,大抵取推翻旧习惯,创造新生命的态度;而文笔廉悍、足药拖沓
含糊等病;即到今日,仍没有失掉青年模仿文的资格。我所以写几句话,替他介
绍。中华民国二十二(1933年)年四月蔡元培。1937年七七事变后,陈独秀被减
刑三年提前释放,1937年8 月23日出狱。
抗日战争爆发,国民党想拉陈独秀出来任职,回答是:“蒋介石杀了我那么
多同志,还杀了我两个儿子,我与他不共戴天。现在全国抗战,我不反对他就是
了!”
陈独秀宣布:拥护国共合作和国民党领导抗日,在武汉联络民主人士和抗日
军队,试图组织“不拥国、不阿共”的第三势力。
1938年,被王明、康生诬陷为日本间谍,从此与中共彻底决裂,并撰文抨击
中共执行的农村游击战争的抗日战线。
7 月入川。晚年贫病交加,仍不断撰文谴责斯大林肃反扩大化。根据事实的
教训,彻底否定苏联式的“无产阶级专政”,赞扬英美议会民主制度,表示要彻
底推翻“我辈以前的见解”, 认为列宁、托洛茨基的理论并不适用于中国、俄国
和西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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