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节:全班动员:“重在掺和”的集体活动(3)
(四)
高考之前的一段时间,理应是各类习题汇编、总结资料扑面而来的时候,
“二附”的物理组却开放物理实验室的所有器材,而且给大家准备好,让我们用
一个星期的时间把书上的实验都做一遍。因为据彭老师高见,“纸上谈兵”是不
行的,得亲自动手体验。这是我们物理老师比较好的一点,他知道我们虽然勉强
算学过工,不过动手能力“还是不行”,有意锻炼我们——宁可牺牲本来可以用
于讲题的高考冲刺时间。我虽然不善于做实验,但我每天中午和下午都去做,做
得特别仔细,所有试验数据都记录得很详细,如果做得不够好,还要重做。这一
个星期,我觉得自己过得很有意义。
做实验的时候,我与何弦一组。我俩都属于比较笨手笨脚的,常闹笑话。有
一次做化学实验,何弦点燃酒精灯以后突然把它碰倒了(我通常是不敢做点火工
作的),酒精四溢,我的课本也被打湿,于是,书上的酒精就开始燃烧……当时
我倒是不害怕,只是连点火都不敢的我怎么敢救火呢?反正书上的酒精烧完了就
烧书,书也烧完了火也就灭了,没什么严重后果。至于书被烧了,烧了就烧了吧,
我不用书也可以学的嘛。刘老大只看到我一动不动的“怂”样,却不知道我打的
什么心思,只是说:“赶快用湿抹布灭火啊——你们平时从书上学的那些理论都
忘了?!”我刚想抬头说不用灭火,后面就飞来一块湿抹布,正好拍在我书上,
火就灭了。
吁——有惊无险。
(五)
我不喜欢参与竞技类的体育项目,可能是因为性格的原因——我不想跟别人
争什么;也可能是因为有心理阴影——初中时,我学打篮球不小心把别人的脚给
弄骨折了。
高一的时候,我经常逃体育活动课,和张如希偷偷溜去琴房里面弹钢琴。我
们四手联弹,她弹高音部,我弹低音部,一起合作“Corpse Bride”,也就是动
画片《僵尸新娘》里的主题曲。一直快到学期末,体育老师发现琴房里有声音,
打开门,发现我俩正配合得不亦乐乎,就把我们轰出去了。
高二的时候,我依旧逃体育课,背单词,同时观赏一下王沫阳、冯子力——
有时候还有杨晓舟——几个人跑楼梯。这三个人自认体育成绩不好,且同样不擅
长于任何激烈的运动,于是有创意地发明了这项高级而有效的运动。他们从一楼
跑到六楼,再从六楼跑回一楼,如此反复数遍;后来“博学楼”不让进了,他们
就开始跑体育馆;体育馆跑得无聊了,他们又到处去探险;再无聊的时候,他们
就绕着学校操场一圈一圈地跑。
高一和高二的体育选修课,因为好朋友何弦与谢丽虹选了健美操,我也就跟
着选了。到了高三,我想随便上个轻松的课就好了,便报了一门“散手”(武术
的一种)课。所有的教学搏击术,无非就是看老师做做示范,自己学一学打拳踢
腿,非常好过关——最关键的是,如果你掌握了不用力做动作却在表面上显得很
努力的妙法(只适用于教学搏击术,不适用于做广播操以及在小胡同里帮哥们打
架),接近满分的期末成绩简直是手到擒来。没想到,第一天上课,我就发现王
沫阳、冯子力和杨晓舟、原原、然然五个人都在——原来他们也打着同样的主意。
于是,当其他男生都在射门、灌篮、扣球的时候,这五位大侠和我一起,煞有介
事地练习散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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