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自然哲学的递弱代偿衍存原理(10)
乍一看,老子所谓的“道”似乎游离于存在之外主宰着存在,其实更根本的
哲学动机在于对游移不定的存在本身给以某种柏拉图式的确定性把握,或者说是
对把握不住的存在本身提出了这样一种独到的质疑:存在者何以趋弱?趋弱者何
以续存?【出于对这个问题的考量与迷失,老子的社会理想呈现出极为反动的特
征,他强烈希望人类的生存方式返回到非文明或前文明的动物亲缘社会或原始氏
族社会中去,即所谓“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复结绳而
用之”、“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道德经》第八十
章)的那种状态。他倡导“复归于朴”、“复归于其根”、“复归于无极”(
《道德经》第十六章和第二十八章),倡导“不敢为天下先”(《道德经》第六
十七章),甚至明确提出“弃智”、“绝学”(《道德经》第十九章)的反人文
或反文化主张,其目的都在于让人类避免堕入“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
(《道德经》第五十五章)的危境,他问道:“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
(《道德经》第二十三章)足见他的“反动之思”正与他的“趋弱之道”相呼应。
这既显示了他的深刻,也显露了他的幼稚,幼稚在他居然认为人的行为可以超自
然的游离或反自然的调动,当然,这种失误与其粗糙的“辩证自然观”不无干系。
】
这质疑从此竟成为千古不解或千古不察的哲学玄难。【这个疑问被长期掩藏
在老子的含混论说和后人的纷纭注释之中。仔细梳理一下,应该可以为上述玄远
而幽暗的“老子猜想”或“老子疑难”总结出这样几条头绪:其一、“柔弱”是
“道”的实现方式,即所谓“弱者道之用”;但老子尚未在逻辑上将其贯通,故
而不免闪烁其辞,结果只把它表述为蜻蜓点水般的散乱论点。其二、“无为”是
“德”的实现方式,即所谓“无为而无不为”;但老子尚未明晰“为”之属性与
“弱”之道用的内在关系,故而举出“物德”之效,硬把强存者的“无为”推荐
给只会越来越“有为”的人类弱存者。其三、把人文现象排除在“道”与“德”
之外,故而提出“弃智绝学”的呼吁;就是说,老子认为人类的文明化进程是走
上了偏离“天道”自然律的歧途,是“失道”和“失德”的表现(见《道德经》
第三十八章),所以才极力主张“复归于朴(道)”,这是老子哲学最严重的缺
陷。其四、终极理想是“反动”的或“倒行逆施”的,即所谓“小国寡民”之向
往;这是老子道论唯一合理的归宿,也是老子学说特别可爱之所在,虽然未免显
得有些过于天真,却至少表明他对“弱演之道”已有所觉察,并对文明社会的危
化发展趋势亦有所觉察。其五、“返朴归真”或“复归于其根”的幻想导源于辩
证法,即所谓“反者道之动”;就是说,恰恰是因为他无法超脱原始辩证逻辑的
束缚,所以才导致他会真诚地相信,返回到“结绳而用”的原始生存状态是可能
的。从上述各方面综合起来看,过去人们对老子思想的解读,很可能发生了极大
的偏颇。】
化解这一质疑也许正是化解一切哲学困惑的自然机制之所在。
于是,就必须对自然弱化衍存效应给出系统的解析和证明。
第十六章
任一基层存在或前体存在,都是一个倾向于成全或补偿自身不圆满本性的相
对残弱单元。
所谓“不圆满本性”就是某种先天不足的规定,亦即前述注定<1的存在效
价或存在度的具体表达。它可以体现为某种弱势,也可以体现为某种残态,毋宁
说残态是弱势的现象,弱势是残态的本质。残弱者不免失稳,失稳者终将失存,
由以造成存在形势的动摇。
即是说,存在从一开始就难以自持地存在着,即使其原始存在度处在无限趋
近于1的最高状态也罢。
因此,这个最高点或最高值其实也是后来一切存续必须维系的最低阈限或存
在基准,是为“存在阈”。质言之,低于这个阈限的规定,则任何质态的存在皆
不能实现,是为“无”的哲学概念。【这里所谓的“无”并不是绝对意义上的
“无”,而是作为未能实现为某物的“无”,因而是有待实现为某物的潜在,所
以才说“有生于无”(老子语)。绝对的“无”与绝对的“有”(或绝对的“存
在”)一样,是抽象在存在度分布区间(即第十二章“本体论模型图”里所示的
有限衍存区间)之外的空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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