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自然哲学的递弱代偿衍存原理(17)
所谓“危在”,望文生义即可。但特别应该留心更深一层的意蕴:即在虚存
支配了实存的“伪在”阶段之全过程中,伪在方式将继续不折不扣地贯彻递弱代
偿衍存法则,也就是在同一实存载体之上进一步削弱该载体的存在度,并相应扩
展其业已分外嚣张的属性代偿,虽然此种代偿的质态会另具特色。而且,造成上
述更其危化的存在形势之祸首,正是那依赖于实存载体的虚存属性本身,是为
“危在”之狭义。(详论亦见于卷二、三)
依据伪在和危在之宗旨,才可以将这种支配着实存的虚存本身也视为一层相
对独立的“存在”,故此,我在后文中仍然沿用“精神存在”、“智质存在”等
词项。但读者切不可忘记既往之哲学对这些词义不加考究所造成的麻烦后果。
在递弱演化的自然进程上,虚存代偿对于维系摇摇欲坠的存续日显重要,这
是由于自为存在者的自为性——即复杂到超越于实体之上的属性代偿足以构成某
种自觉的虚存即伪在态势——正是其特定存在性(或“可存在性”)的基本凭借
和直接体现。
从这个意义上讲,生物的智质存在和精神存在是宇宙演化系列的临末代偿属
性或极端代偿形态,而生物,尤其是其最高发展阶段的智性生物大概是自然本体
存在度趋近于零的可悲载体。【海德格尔的“此在”就这样“临场”(“Anwesen
”,海氏用词)了,而且一旦“临场”当然就呈现为“敞开的”、“澄明的”状态,
只是不知如此一尊“在场者”怎样竟变成“存在”的“本体”或“存在主义”的
“人学本体论”。】
总而言之,表现在人类身上的最完善的生物能,无非就是自然存在度趋近于
至弱阶段的最高代偿属性或最后代偿方式而已。【说到这里,读者已不仅可以正
面回答莱布尼茨那惊人的一问:“为什么存在者在而无却不在?”(须知此前的
哲人们大多不能从本体论的角度正面回应这一问题,于是要么回避之,要么迂回
到认识论的角度上虚与周旋。)而且,如果能够耐心地研读下去,读者还有望进
而明了既往的哲学家连问也未敢直问的问题:“为什么一切存在者——包括人类
本身在内——非要如此这般的存在不可?”(须知这个问题非但涉及一般存在者
的存在本质,尤其涉及人的存在本质,而这正是哲学得以成为一门重要学问的落
脚点。)】
第二十八章
至此,递弱代偿的自然演化达成了“存在”的无上“善果”——即达成了追
问存在方能存在的自觉的存在者,或者反过来说也一样,即达成了不问存在就不
能存在的不自觉的存在者。他的“完善”与他的“弱质”等价,他的“弱质”又
与他的“残质”等价,于是,所谓“完善”就与“残弱”无异,或者更准确地说,
“完善”不外乎是“残弱”的形态,而“残弱”亦不外乎是“完善”的本质。
残弱者,存在效价或存在度的低度体现者;
完善者,代偿效价或代偿度的高度体现者。
作为前者,他不得不最大程度地依赖于其他存在,直到依赖于所有存在,否
则即不足以维持其“自在”;
作为后者,他因此而最富成效地过问于其他存在,直到过问于所有存在,否
则即不足以实现其“自为”。
无论如何,从“存在”或“落实为存在”的根性上讲,他无疑是最不优越的
存在者,也就是最缺乏存在资格或存在权力的存在者。
在这里,亚里士多德的“隐德来希”(希腊文entelecheia 的音译)一开始
就无由存在,而且是越来越无由存在。也就是说,任何“完善目的”的“最终实
现”一概都不能成立,而且是越来越不能成立。【无论是“神”的“至善”,抑
或是“上帝死了”(尼采语)之后的“人”的“完善”均是如此。因此,十九世
纪末,尼采对“人的超越”所抱的妄想,着实可以看作是西方哲学史所误导出来
的曲解人性的最大硕果。】
反倒可以说,亚里士多德“追询存在”的“主善”论和尼采“改良人性”的
“超人”论,以及人类永无止境地追求真理和追求理想的意志本身,都是原初那
个在追逐圆满中收获残缺、在求取自足中实现自失的自然物性或物自性之继续贯
彻和特定焕发方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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