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自然哲学的递弱代偿衍存原理(21)
其实,“代偿”与“补偿”倒略有相似之处,这就是二者都具有某种定向衡
量的特征,即损失的量值愈大,追补的要求相应也就愈大,而且,“补”与“失”
的方向同一,否则,固有的平衡就会丧失。所谓“固有的平衡”,在这里是指存
在要保持其不至于失存的那种态势。也就是说,代偿是一个含有演变运动矢量的
哲学概念,它既有演动向度(“矢”)的深刻规定,又有演动量度(“量”)的
内在要求,其间隐藏着极其微妙的互补原理、等效原理以及归根结蒂的非等效原
理。
——所谓“互补原理”,系指存在效价之所“失”必为代偿效价之所“偿”
予以递补,纵然这样补充上来的代偿效价本身尚有某种效价十足和效价不足的两
重性问题存在;
——所谓“等效原理”(或“等价原理”),系指代偿效价之所得必等于存
在效价之所失,补之不足则会导致存之失存,而补之过量又会导致存之恒存,前
者使“存续”不可能存续,后者使“存续”无所谓存续,因而等价是存续得以成
立的前提;
——所谓“非等效原理”(或“非等价原理”),系指衍存所得之代偿效价
终于不能等于原存所失之存在效价,倘若完全等价,则演化遂即成为无意义,因
为“演化”及其“衍存者”无非是存在效价分“度”流失的产物,因而不等价亦
是存续得以成立的前提。
也就是说,代偿效价存在着真实效价和虚假效价的奇特分别,这种情形与量
子物理学上的光子既具有“粒子性”又具有“波动性”,即呈现出“波粒二相性”
那样的佯谬状态颇为相似。
这就有必要对存在阈的内涵及其关系再予考察。
第三十四章
存在阈是一个同时涵盖存在度和代偿度于一体的度量概念。如果存在度的递
减可以根据自然衍存物的稳定性递失现象获得确证,如果代偿度的递增可以根据
自然衍存物的结构递繁和属性递丰等对应现象获得确证,则有关存在阈守恒的理
论根据自动成立:(参阅十六、十九章)
前者以潜隐的“内性”或“本性”规定了存在的基准;
后者以开放的“外性”或“属性”实现了基准的存在。
如果没有存在的基准,则后衍者的属性无须作为自为的手段而丰化;
如果没有基准的存在,则原存者的本性无须作为自在的自然而立本。
这个既体现着立本又体现着丰化的“存在基准”就是“存在阈”。
显然,这其间暗含着“本”和“末”的位置关系,也暗含着存在效价对代偿
效价的定量尺度。换言之,所谓代偿效价的“度”的规定或代偿演化的“矢量”
规定即借由存在阈而得以显现。因此,自然存在对存在阈(Ts)的设定必然蕴蓄
着两项前提:
A .从动向上看,存在效价必趋衰变而代偿效价相应递补,亦即存在效价一
般表现为自变递减量,代偿效价一般表现为因变递增量,代偿效价(Pb)是存在
效价(Ed)的单向反比线性函数;
B .从动量上看,代偿效价(Pb)的增量不可能大于存在效价(Ed)的减量,
亦即存在阈(Ts)作为一项常量是以上两项具有函数关系的变量之和,由此形成
宇宙万物得以存在的基本强度或基准阈值;
即:Pb=F(Ed)
Ed+Pb=Ts
据此可以作出一个简明的物演坐标示意图(亦可称其为“自然坐标”或“物
质坐标”):
t ——时间或前时间的衍运维,亦即演动向度之指示;
Ts——存在阈,亦即演动量度之指示;
Ed——存在效价或存在度;
Pb——代偿效价或代偿度;
【马赫的其他观点姑且不论,他主张用函数关系的概念取代因果关系的概念
确有一定的道理,其道理在于函数关系有利于超脱“观念时空”(即康德正确地
称之为“先天直观形式”的那种时空)的狭隘制约。但函数关系的运用必须深入
到物的内在动势中去,否则它完全可能像一般的因果陈述一样照例只是经由感知
或逻辑割裂了的物的表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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