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自然哲学的递弱代偿衍存原理(29)
从这里我们可以隐约看到代偿的效价,也就是那个丢失越多,回补越大的
“等价原理”或“代偿效应”,这个相关效应将在生物演进与社会发展的代偿过
程中充分显现,因为只有在十分弱化的层位上,代偿现象才能够相应扩展为一个
清晰可辨的互动过程。然而,无论如何不要忘记,代偿的“效果”有虚假的一面,
或者说终将是一个积极的虚无,它的“补偿”从来没有充实到存在效价或存在度
那样深在的位点上,只不过徒然使自然事体的存在质态被逐渐镂空。
第四十七章
“质”和“态”的同一性随着物的演化而实现为“本性”和“属性”的同一。
由于愈晚近的衍存物属性愈繁,致使属性的概念陷落在混乱的表象中不能自拔。
属性者,本性的延展或舒展;本性者,属性的根系或脉系;二者同归于存在性的
自然演动和自然显现。属性就是本性的载体,本性就是属性的实现,说“有某某
属性”就等于说“有某物”,说“某物的本性”就等于说“某物属性的总和”。
物的本性或属性的差异仅仅在于同一自然存在性的内部动势的差异,并不因此而
造成本性与属性之间的差异。不过,属性终于扩大到连属性的载体都失落在一片
茫然之中,却是存在性之本的最高“表态”方式。(本书之二、三卷可以说都是
为了廓清此类茫然)
这种离奇的情状将在生命的舞台上予以酣畅淋漓的演示。
【回过头来看,那些相对获得了自身满足态的无机物质暂时只好停留在僵化
的层面上。而由于自身弱质的缘故失却了稳态的有机物,被迫继续处于要求代偿
的活跃状态之中,在一定条件下撞合为益发失稳的有机大分子。这些有机大分子
起初一定合成过无数次不能复制或增殖自身的“生命”雏形,即生物大分子,但
这样的生命与非生命物质实在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虽然它是典型意义上的自然
“生命”,就像岩石或水分子一样被自然造就,认自然为父,与自然同在,然而
它太虚弱了,于是它归于死灭,死亡以此获得了先于生命而存在的地位,因为死
亡无非就是回归本原,或者说生命无非就是从化合炼狱中飞出来的火凤凰。后来
人类远离了这个根基,也喊出了返璞归真的心声,就是出于存在度流失的同一压
力。
终于有一天,一组生物大分子突然完成了某种可以进行自我复制的化学编码
程序,真正意义上的生命诞生了。可是生命中与生俱来的纤弱素质如此突出,它
居然不堪耐受自身的存在(即“非自在”或“失自在”的存在形势)和创造了自
身的前体自然存在(俗称“外部自然条件”),生物性代偿旋即发生,此前暗含
于万物之内的残弱本性一下子都被翻腾出来了:代偿周期益短,生死轮回紧迫,
高度的活跃加上高度的动荡,就成为生命这个活性层面的“活”着的指征。而
“灭归”这一万古常存的自然存在形态之一,也就转化为“死亡”的形式,并使
之呈现为生命特有的痛苦和一切生存性焦虑的根源。于是,一种坚持自身存在的
内在要求就为生命设计了两个必不可少的代偿机制:一乃遗传,二乃变异。前者
使生命的存在具有了某种自为的稳定性,它要求保持遗传的增殖行为,在能力上
必须大于或等于生命弱质变数与环境波动变数之和的最大阈值(可以视为是“存
在阈”的一次硬性而生动的亮相),因而导致任一生物物种的自我拷贝能力一般
总是远远超过延续自身简单存在的需要,社会之魔的潘多拉瓶子由此被打开了;
后者使生命的存在展开为一个新层次上的进化历程,它几乎形象地变态重演了自
然存在的分化递弱发展序列,直到作为物质最终代偿形态的人类出来,拿着没有
物态质量的思维——也就是“存在的虚无”,去迎合那个原始的“存在的存在”
(亚里士多德语)为止。】
第四十八章
老子曰:“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道德经》第四十三章)这
一千古玄论,至此有了系统性的题解。
不过,生命因而应该被看作是自然的“弃儿”,它的所有生物机能其实是对
这种“遗弃”的代偿,宛如失去父母养育的孩子只好掌握自我照料的本领一样,
是乃哲学上所谓“自为”的本质和渊源。自为者,不能“无为而在”之叹也;所
谓“无为而治”,须有无需治理即成稳然存序之格局的自然前提;至于老子“无
为而无不为”的“守静”之道,则早已是失之久远的“自在”型天理了。【所以,
老子“出世无为”的劝世箴言终于不能成为人类生存方式的主流,甚至不能成为
人类行为方式的支流,即便是那些看似“无为”的“出家人”,也照例免不了面
壁时的魂不守舍或教团内的尔虞我诈,何尝真正得以“守静”?更有甚者,恰恰
是这些所谓的“出世者”,历史上曾多次以“国师”、“仙贤”的身份挤入庙堂,
教唆天子,偶或更搅得朝野不宁,人间离乱。回过头来看,反动于老子的“无为
而无不为”,孔子标榜的“知其不可而为之”似乎更能道出人生挣扎求存的根源
性无奈,亦即更能表达“至柔者”不得不“驰骋天下”的强迫性困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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