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节:精神哲学的感应属性增益原理(1)
卷二精神哲学论
——精神哲学的感应属性增益原理
第六十一章
所谓“哲学”无非就是对精神存在或精神现象的总结。
【一般认为,哲学作为“宇宙观”或“世界观”一定是包罗万象的,这实在
是大错特错了。因为,从根源上讲,哲学正是要将一切知识所“包罗”的“万象”
还原为精神之“单相”或“单元”,甚至不无理由地被许多最富头脑的哲学家认
为是唯一可以言说的存在单元。也就是说,哲学首先遭遇到这样一重难关:你能
否超越于精神之外去探寻存在?倘若不能,难道你面临的第一道存在(甚或是唯
一的存在)不就是作为存在统摄者的精神存在吗?由于精神和感知的这种暗箱封
闭性,我们一时尚无法直接探讨这个精神世界内的种种“幻象”是如何形成的,
所以才只好在本书卷一中事先建构一个“递弱代偿原理”的逻辑模型,以便能够
先行说明精神存在本身可能是一种怎样的存在,从而使精神现象的内部解析有了
一个得以依托的基础。实际上,波普尔的“世界3 ”、黑格尔的“绝对精神”、
笛卡尔的“心灵实体”以及柏拉图的“理念”等等都是指这个孤自存在的单元,
但是由于他们不能讲清它的来龙、去脉及其流程规定,所以才造成其理论系统的
轻飘无根和矛盾百出。】
因为即使我们只是在讨论具体的“某物”,那某物也早已是现象在精神中的
某物了。即是说,“物的存在”或“非精神的存在”是不可直接指谓的存在,凡
指谓为“存在”的存在均不免当即呈现为“观念中的存在”,是谓“形而上学的
禁闭”。
有鉴于此,我们其实并没有资格讨论存在,至少没有资格讨论“精神本体”
以外的存在,除非你能够证明,你的精神观照就在于指谓他在而全然不在于维系
自存。然而,这不啻于说,“精神”是一个没有任何自身规定性的绝对的虚无,
因为即使精神只是一面镜子,那镜子是黄色的铜镜抑或是无色的玻璃镜,是平镜
抑或是凹凸镜,其中被反映物的影像仍会因镜子的不同而不同;照相使立体变成
了平面;洛克式的“白板”又使白色的描摹了无痕迹可显;总之,你只要不是
“无”,你就不能无条件、无规定地接受外来的影响。若然,则你所说的“存在”
究竟是“你的存在”还是“存在的存在”,立刻成了一个令人茫然的问题。
所以,笛卡尔小心翼翼地求证“存在”,只能得出“我思故我在”(cogito
ergo sum)这个哲学史上唯一有效的“形而上之存在”的证明。也所以,一切有
关自然哲学的本体论的探讨从此转化为精神哲学的认识论的问题,而且,更有甚
者,这个“认识论”的问题竟成为不知道要去“认识什么”的问题。
可见,精神哲学并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有关认识论的学问。
换言之,与其说“形而上学”是一种学问,毋宁说“形而上”是一种存在方
式或存在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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