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节:精神哲学的感应属性增益原理(30)
由此不难看出感性固有的如下特点:
a .它像物理感应过程一样必然处于感应者与被感应者之间的二元格局之中,
也就是说,它必须有所直面,尽管一成直观即令被观者为之改观也罢。因而感性
成像一定是客体的对象化摹本,尽管与此同时观者自身的物性或属性也一并重叠
在这摹本之中了。【所以,“直观”其实一开始就是“曲观”,只由于这“曲观”
乃是被观者之一观本身所“曲”,故不易为观者自觉之,更不易为观者求证之。
为此,我们不但可以谅解康德对“先天直观形式”所曾进行的蹩脚论证,而且应
该惊叹他以并非是直观薄弱之处的时间和空间作为撬动点,居然能够较系统地揭
示“感性直观”甚至“知性纯粹概念”的先验规定性,尽管他在这一点上至少犯
了两项错误:一则所谓“先天直观形式”并不限于时间和空间,而是一切直观都
无例外地内涵着某种先天禀赋且呈现出某种扭曲形式;二则直观甚至知性并不是
纯粹先验的,而是必须在后天的感应属性耦合过程中达成。换言之,像其他所有
作为对象而存在的东西一样,时空一定是一种客观属性或客观维度,但它的“客
观状态”一定又与“感性直观”(即处在“主观状态”)中的时空维度有所不同,
这一点目前已被爱因斯坦给出了旁证。】
b .由它达成的直观表象(或直媒表象)必然远比由后衍知性所达成的辨析
表象(或分辨表象)以及更后衍理性所达成的模型表象(或模式表象)来得稳固,
因为,按照递弱衍存法则,即便是虚存属性的演进也照例不能摆脱愈进愈衰的厄
运。【所以,我们虽然觉得自己总是面对着亘古未移的同一个大千世界(“直观
表象”的体现),却又不得不常常改变对其构成关系的理解(“辨析表象”的体
现),而且尤以更费神的理论原理翻新得最快(“模型表象”的体现)。这也是
有关形而上学的问题特别难以说清的原因之一,因为要想说明形而上学的本原,
必须首先揭开那个最为稳固的直观表象之壳,而你借以撬开那个坚壳的用具却恰
恰只能是最易折弯的柔弱理性。】
c .基于上述,感性直观必然是整个感知结构中最贴近于本真的东西,尽管
那“本真”早在原始感应阶段就已不真。换句话说,感性直观的失真程度一定小
于对感性直观再加以主观处理的知性和理性产物的失真程度,尽管就人类而言
(更准确地说,是就人类生存度的弱化发展而言),它若不经过知性和理性的再
处理,则可能连上述那种“失真之真”也无从把握。【不过这里所谓的“本真”
仍然是逻辑因果链中的“无本之真”,因为如果追本溯源的话,即便是最原始的
基本粒子感应也仅仅是对处于后分化阶段的分化属性有所感应,却到底不能对前
分化阶段的无属性存在发生感应。可见本真并不蕴含在某种结果的“前因”之中,
而是体现在包括感应发展在内的整个存在序列得以序列化存在的“自因”之中,
亦即体现在整个存在序列上任一位点的存在性规定之中。从这一点出发,则“本
真”必然与整个感应或感知进程始终保持着等距离的照应(参考第三十四章和第
七十章的坐标示意图,相当于代表无属性分化奇点的基干横坐标与代表属性代偿
恒量的存在阈平行线之间的等距离运动),即任一感应或感知内涵中的“本真”
成份都永远是等量的或等价的,因为那“失真”的感应或感知本身就是“本真”
的直系产物和直接体现——这才是贯穿在“盲存的本真”与“感知的失真”之间
的通约关系。】
d .因此,相应地,对于处在狭义感应(广义之感应囊括从原始感应到理性
感知的全过程)之最高阶段的感应者来说,感性直观必然是感应进程中最易发生
混淆和迷乱的东西,尽管站在感知代偿的末端回顾,它又呈现为感知结构中最底
层、最明晰的东西。唯因如此,知性和理性才会代偿性地相继发生,尽管由此导
致我们对本真的日益趋远也只好在所不顾,因为这正是我们把握“本真”的唯一
可行的“真理之路”或无可挑剔的“先验规定”。【在这里,“感性”被视为介
乎于“感应”和“感知”之间的过渡性临界点,于是,上述所谓的“迷乱”就只
具有某种位相性的意义,即相对于“知性”和“理性”的后位代偿才显得迷乱
(其实是后位代偿的迷乱)。也就是说,对于那些尚未发展出知性和理性代偿的
感性存在者而言,感性直观本身必是最澄明的“知”。而且正是由于那格外简明
的感性之知,导致感性载体得以依照远较知性载体和理性载体更稳定的存在方式
而存在。所以,在认识史上,人类总是不由自主地坚守着“眼见为实”的基本准
则,尽管我们并不知道“眼见”到底是否“真实”,也不能证明“眼见”一定等
于“真实”,然而我们却无论如何都没法彻底抛弃感官的自欺。结果是,虽然出
于对“眼见”的“事实”抱以疑虑,科学家才有必要钻进实验室里去另起炉灶,
到头来却不过是演了一场借助于“观察”来否定“眼见”的闹剧,而且那“观察
之所得”一般尚未立稳脚跟,就被越来越迅猛的下一轮“实验观察”予以否定或
修正。在这种情况下,谁又能证明所谓的“认识过程”最终不是在走向迷失呢?
不过,自然代偿演化本身就是在走向“迷失”——即为了存续而不得不“迷于失
存”的那种迷失。故此一切简明的东西虽然终将一概被日益迷惘的东西所取代,
然而“迷惘者”却认定唯有自己处于“澄明”之中——这正是贯穿在“不明的定
在”与“迷失的澄明”之间的通约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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