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西安蛀牙(24)
后来听说他也不容易,就都没再鄙视过他。当初儿媳嫁过来之前是在夜总会
上班的,他自己以及儿子都不知道而已。不过这也罢了,关键是嫁过来之后她还
是没能忘了以前的生活,没事跟人搞个一夜情什么的,儿子阻止不了,又受不了
亲朋邻里的指指点点,无奈扔下老父亲和才仅有几岁的小儿子,一个人离开了家,
去了深圳,再没回来。儿媳干脆就重新回到了以前的岗位上,接着每天白天在他
家睡觉,晚上去接客,对儿子也不管不问的,各方面全由“姓周的”一个人来照
料。
虽然语文老师换了人,我仍然没有显示出如鱼得水的样子来。因为“姓周的”
也丝毫没表现出看好我的样子,甚至对我有点反感,说我太过狂傲,其实我也就
在阅读笔记上提到过几次他在课堂上犯的原则性的错误而已,又没大势渲染,有
则改之,无则加冕就是,谁又没强求他做什么。
“姓周的”不喜欢我的更明显的一个表现就是,在紧接着的一个学校组织的
作文比赛即将进行的前一天晚上,他在语文课代表递上去的参加名单上面的我的
名字上面用红笔给划了一道,理由是对于老师,该生缺少最基本的教养。我感觉
很好笑。但因为班里作文写得好的实在不多,最后他还是不得不允许我去参加了。
后来理所当然地拿得一等奖。据说当时我那参赛作文传到校语文组教学组长手里,
那人看了连连称奇,大喊了三声“好”后批道“该生文学水准高得令人诧异”,
只恨没有个特等奖的名额可以给。其实说起来那作文写得实在不怎么样,我在里
面多提了几个作家的名字而已,卡彭铁尔、略萨什么的,这些我估计那些老师们
大都是听都没听过的,以至才显得如此诧异。
13
之间我跟林琳单独在一起过几次,也无非是两个人一起在街上无目的地闲逛,
但也不能尽兴,甚至更多的是担心。由于她爸爸是医生,妈妈在法院工作,每次
看到120 用的救护车或者法院用的车子她都要立即躲闪,往我身后藏,生怕碰到
什么自己认识的或者认识自己的人。后来发展到看到110 用的警车都要躲一下,
这样直到把对象扩展到街上的所有白色车辆。
但后来还是被她妈妈给撞上了,我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怎么会存在着如此多的
巧合。于是下次再在一起,她说她被妈妈骂了,要我们尽量躲避一下,最近不要
走那么近。我感觉没这个必要,事情根本没那么严重,她妈妈又不至于放上几个
私人侦探什么的在我们身旁。当时我也这么跟她说的,但她执意如此,我也就不
再说什么。
我对时间感起兴趣,想到底有多少东西可以抵挡得住它的冲刷。在一个平淡
无奇的晚上,我拿着一个同学的手机摆弄那个万年历功能的时候,猛然发现,从
那一天起,到林琳生日刚好是九十九天。如果每天写一封信,到时候就是九十九
封,放在一起就可以算做一个相当不错的生日礼物。于是就一点点地写了起来,
有话多说,没事就干脆随便写几句,甚至有时候给写成了读书笔记。然后在每天
的晚修中间的休息时间送到她那里去,她则有兴趣就回一下,但大多数时间是只
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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