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节:第一份记忆:被蒙骗的盲人(6)
曾祖父宝元公的季弟坤元公,武艺很好,胆气过人,然不乐乡间耕作,喜欢
和江湖上的朋友来往。阖族上下,凡涉及官司要上衙门过堂,都是他代理前去。
那时候小老百姓畏官如虎,一见县太爷开堂那架势,两班虎狼衙役分立,大老爷
高高在上,跪下来的小民多数汗都不敢出,有理吓成没理了。这位坤元公却面不
改色,申诉己方理由侃侃而谈。这样的人才,一旦逢上乱世,必定不会安分。1927
年前后,他的机会来了。农民运动席卷整个湖南,湘中大县邵阳亦不例外,坤元
公这样的人,是天生为运动而生的,很快就脱颖而出,成为农会的骨干分子,带
领一帮子有些痞里痞气的农民去吃大户,开人家粮仓,杀人家肥猪,大碗喝酒大
块吃肉,这种梁山式的日子好不快活。但好日子太短,不久便是许克祥在长沙发
动“马日事变”,随后国共分道扬镳,执政的国民党向原来的兄弟共产党大开杀
戒,邵阳作为湘中大县府城所在地,这种清算极其残酷。本家族住白水洞的一支,
出了个江姐式的女豪李芬,因亲戚告密被捕,因为那时候一些赤色的女党人被杀
后,常有流氓侮辱尸体之举,此人在就义前向狱卒要来针线,将手足的皮肉和衣
裤缝合在一起,以此来吓阻小流氓(此事详见王实味的《野百合花》)。宝元公
作为一个流氓无产者,没有婚娶,人一个卵一条,当然不甘愿束手就缚,于是学
他的祖父,远走贵州,那里苗汉杂聚,天高皇帝远,一直就是老家人避祸的好所
在。其后不知所终,也许是因为江湖险恶,死在哪个不知名的客栈或山寨了。
等我家回到鹅梨树下时,这个自然村也分为三个生产队,我所在的七队在山
坳上,地理条件最差,田土为全大队七个小队中最贫瘠的,约一百多人,二十余
户。队里有五户属于男主人在外工作女主人带着孩子在家务农的“半边户”,其
中两户便是我家和我叔父家。
从新屋落成起,我家除父亲仍吃“国家粮”外,其他五人算是尘埃落定,老
老实实回家当农民。
若干年后,我曾疑惑将我们四位未成年的兄弟姐妹称为“农民”似乎用词不
当,因为我们那时候还没能下地干农活,是地地道道的孩子或学生呀?再后来当
出现“农民工”这个由“工”、“农”两种不同职业组合的词时,我才豁然开朗,
我们以前通常所说的“农民”不仅是个职业而是种身份,如果用英语翻译应该是
peasant 而非farmer,后者纯指以农业为职业的人,包括富裕的农场主,不蕴含
其身份低贱经济状况贫困的意思。“农民工”中的“农民”指其以户籍为标识的
身份,“工”则是worker,他从事的职业。所以说我们兄弟姐妹回乡成了“农民”,
并非言过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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