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生产大队的政治格局(3)
年底他们根据各家各户对生产队出力的大小,核定口粮标准。我家劳力少,
每年口粮标准是最低的。这还不算什么,每年都得“超支”,也就是说我妈那些
工分,还不能抵我家所分的粮食,我父亲必须再掏钱给生产队。
我记忆最深的两件事是分红薯和年底会餐。
老家是山区,水田少,旱地多,红薯能顶半年粮。分红薯时,总是跟着哥哥、
姐姐满山跑,名曰“捡狗屎”,分给我家的红薯数量不多,可是给你分成很多堆,
东山一小堆,西山又一小堆,南山还有一小堆。让你为了那点红薯来回奔波,一
直到深夜才能全部挑回家。而那些队上的干部或者和干部关系不错的人,分的红
薯是离村庄很近的同一块土地里的,且个头大、模样周正,生产队在年底时会餐,
一家出一个成年人带一个小孩参加。但是 70 规定必须是男性。而“半边户”家
的成年男人都在外地,女性无资格参加。你有意见,给队长理论“妇女能顶半边
天”,没用。人家说这是大多数社员同意的方案。这倒没说假话,大多数社员有
点嫉妒男人在外面挣工资的家庭,对这种“英明决策”举双手赞成。这样的少数
服从多数,我不知道是不是一种群众暴力。有一年,我纠集几个父亲也在外地工
作的伙伴,在聚餐前一天晚上,爬墙进了队部,在已经做好的熟肉里面撒了几泡
尿。得知第二天几十号人毫无察觉地大快朵颐,心里偷偷地乐了好些日子。后来
这件事被一起作案的某位伙伴泄露了,那些吃过那锅肉的人,包括跛子爷爷,并
没有找我家麻烦,而是说:童子尿,是补药,吃了点有什么要紧。
听我妈说,那时候的生产队长还不算最威风的,毕竟一家一户自己煮饭做菜,
你想吃什么队长没法干涉。六十年代初大办公共食堂——敝乡百姓称为“过低标
准”,而不说官方所定的“三年自然灾害”,因为灾由老天决定的,那几年老家
无水灾也无旱灾,而“标准”的高低是人自己决定的,我由此再一次佩服民间语
言的精确。——那时候队长对人最大的惩罚是“饿饭”,中午或晚上不让你吃那
可怜的二两米饭,两天下来保证饿得你头晕眼花,在队长面前低声下气。
有一次看一本从西方译过来的书,作者说,人的自由度和他所能控制的私有
财产成正比。我马上想到了生产队。公共食堂时,你每顿饭都由人控制,当然不
可能有什么自由。后来食堂解散,自由度大一些了,可还是集体出工,你的工种
是什么,给你记多少工分,年底分你多少口粮,哪块自留地给你,还是由人家决
定。
我闲来没事常去生产队的仓库玩耍,我们把这个地方称为“公家”。保管员
是一个和善的中年妇女,她的丈夫在外地当公社书记,她的大儿子是中学老师,
做过我哥哥、姐姐和我的班主任。因为在仓库里每次都能碰见她,于是我认为她
就是“公家”。
童年时人家问我长大后的志向,我说要当一个保管粮食的“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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