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情书(2)
我沾沾自喜,觉得自己很像《霍乱时期的爱情》电影版的男主角,做写信佬
替人写情书。他后来当船务秘书,也把公函写得情诗似的,挺有情趣。
写信佬的角色教人神往,我还兴致勃勃地去翻查他们在各地的历史。四、五
十年代的香港人人辛酸,写信佬摆个小档铺满纸笔墨砚,为卖猪仔写下一部部血
泪史,把妓女狠骂臭男人的粗口化成文章。写信佬都是市井奇人。
写信佬存在于世上每一个角落。有故事的地方,就有写信佬。信息发达、文
盲减少,他们在城市几近绝迹了,但听说在墨西哥城的圣多明各广场,处处都有
他们的踪影。
若非两次到访巴黎,两次遇上罢工而进不了卢浮宫,我早就在那古埃及馆看
到二千五百年前的写信佬了,他就是那谦谦恭恭的“书记坐像”,是个古代掌管
书翰的男人。我曾以为写信佬头上有道光环,直至我自己做了律师,成了一个专
业的写信佬,写信跟人数钱追债,我开始担心,“书记坐像”很可能是个沉闷的
公务员啊。
曾看过专栏作家阿杜记述他的航海经历。上世纪六十年代,他来到日本福冈
市游乐旺区“中之洲”侧一条短巷,也就是著名的“恋文横丁”。福冈旁佐世保
市是美军基地,海军水手闲时到福冈玩耍,跟日本女孩恋爱。军人或上战场,或
回老家。不懂英语的日本女孩,就到“中之洲”这条小巷帮衬写信佬,写尽人世
间的一切悲欢离合。
经过长期“训练”,我写情书早已驾轻就熟,边写边念,边念边叹,洋洋洒
洒数千字就此而生。既要学李清照,又参考徐志摩。写好了,举起来当文学作品
一样欣赏,觉得自己太捧了。
当年我住大学宿舍。有天下午,一个女同学手里拿着我替她写下的情书,气
急败坏地跑来我的房间说:“Daisy ,你这句:‘我对你一见钟情,我本以为那
只是刹那的冲动,没想到却是对你一往情深……’连我自己都受不了!会不会太
过虚伪?”
“笨蛋,不虚伪还算是情书吗?”
“还有还有,你这句:‘我在你的眼里,看到一整个宇宙。’太夸张了吧!
那家伙虽然不错,但把他捧上天,我岂不是好 cheap?”
那些都是我多年来储备下的“金句”。读到张爱玲,念到王安忆,也可补上
几句,以备不时之需。我没好气地说:“小姐,你要搞清楚,寄情书的目的是满
足自己,与别人无关。有了如此可歌可泣的一封信,这段肤浅的恋爱顿时变得轰
轰烈烈起来。一旦把真实的他写出来,那还有浪漫的余地吗?”
写情书虽然好玩,但写得太多也觉得是千篇一律,我的 Microsoft Word 里
甚至有个“范本”。譬如说,写给男人的情书开首总离不开四个字──“我崇拜
你”。男人,百分之九十九的男人,一听有女人崇拜他,马上晕得一阵阵的。一
个四十岁男人的虚荣心,跟一个想当班长的小学生毫无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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