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出类拔萃之辈(8)
然而根据报纸发表的消息,事情刚刚开始。因为这才牵涉到一个电机技术,
而长城集团" 还有300 多项科研成果要转让" 。有个报社编辑为此加上一段注解
:" 它成功地打破了依靠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推广科研成果的单一模式,为科技
成果迅速转化成生产力找到一条非常现实的捷径。" 对于那些银行官员,这位编
辑振振有词地劝告他们不要紧张,中国人的储蓄已达1?5 万亿元," 几千万元,
甚至几十亿元,能是几分之几呢" ?
像此前和此后的所有骗局一样,在开始时它看上去非常逼真,非常灵验,但
是随着主其事者的得意忘形和胡作非为,骗局迟早会崩溃。长城公司也不例外。
如果沈太福真是一个出色的骗子,他就应当知道占了便宜是不能再卖乖的。然而
他不是,他陶醉于眼前的荣耀中,一边巧取豪夺一边还要自诩为" 改革先锋" ,
却不知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更没有想到,为了自己的成功就去威胁别家的利益
和权威,将会受到顽强反击。
1993年2 月,他达到了辉煌的顶点,然而他已经到了悬崖边缘。政府和银行
在经历了最初的无所适从之后,很快醒悟过来,紧锣密鼓地展开第一轮阻击。26
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文件,指出长城公司所谓技术开发," 实际上是变相发行
债券,且发债额大大超过其自有资金净值,担保形同虚设" 。这一文件在档案中
被归为" 银发(1993)44号" ,文中责令长城" 立即停止" 集资," 限期退还所
筹集的资金" ,还要" 写出书面检查,保证今后不再发生此类问题" 。
假如沈太福就此罢手,也许可以为自己保存颜面,至少还有一条活路。然而
他已利令智昏,再次错误估计形势,以为有了国家科委的文件和李效时这棵大树,
就可以不把银行放在眼里。3 月18日,他将一纸诉状呈递最高人民法院,指控中
国人民银行及其法定代表人李贵鲜,下发一个" 不符合事实,也不符合国家法律
规定" 的行政决定,破坏了他的正常经营,进而要求最高法院裁定银行" 文件无
效" ,判决银行" 赔偿由此行政文件造成我公司的经济损失1 亿元人民币" 。沈
太福再次编了一个弥天大谎。他告诉法官:" 在某种情况下将登报向外国公司出
售公司全部资产技术,售价10亿美元,并用此款加倍偿还参与本公司技术开发的
合作者。" 还半是炫耀半是威胁地说," 沈太福本人及长城集团所有资产、技术
及人才将归属外国公司。其国内国际影响如何?请速裁定!"
看来这个人不是太狂妄,就是太无知,他竟以为只要破罐破摔,闹得全世界
都知道,就会让政府投鼠忌器。殊不知这是火上浇油,让那些本来还在犹豫不决
的人一下子全都拿定主意,团结起来,必欲除之而后快。他的诉状还没进入司法
程序,就先来到了最高人民法院领导的案头。3 月31日,等着诉状立案的沈太福
反被警察监控。考虑到这是在北京发生的事情,这位最高法负责人致电北京市委
书记,告知这个决定。根据当时的电话记录,两人一致同意,此事涉及人数如此
之多,关系很大," 消息一旦透出去,发生挤兑现象,就难办了" ,所以应当"
请李鹏总理亲自过问" 。
中国人民银行在同一天接到命令,冻结长城公司在全国的所有账户。沈太福
终于明白大事不妙,当晚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假身份证,购买机票,准备出逃,被
奉命前来" 监控" 的警察逮个正着。
现在轮到中南海出场,这促成了沈太福的最后灭亡。李鹏总理接到报告之后,
当即指示朱镕基" 主持处理" 。后者要求李贵鲜" 速告" 实情。4 月2 日,李贵
鲜送来报告。这位被沈太福推为被告的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暗示原告行为已超越
银行管辖的范围,所以需要政法和工商部门介入审查。朱镕基于是在次日上午把
一群高级官员召到中南海北院第二会议室来。这就注定了沈太福的彻底垮台。此
后沈被逮捕收监," 长城" 也被查封。消息不胫而走,飞快地传遍全国。对这一
案件的审判成了全国的舆论焦点,好像仅仅这一个" 骗子" 就能引发整个国家银
行的危机,解释导致金融混乱局面的全部原因。投资者的神经紧张到极点,幸运
的是,没有发生恐慌。政府一边宣布沈太福的集资属于" 非法" ,一方面安抚民
心,允诺将会尽最大努力为投资者挽回损失。案件的结局是沈太福被判死刑,立
即执行,其罪名除了" 搅乱金融秩序和败坏党的干部" 之外,还有" 贪污200 万
元" 。一群党政官员和记者牵涉此案,身陷囹圄。他当初的" 靠山" 、那个国家
科委副主任李效时,因为受贿52000 元,被判刑期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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