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周恩来亲自踏勘现场的特大纵火案(1)
1.周恩来亲自踏勘现场的特大纵火案
1949年4 月25日,解放不过数月的北平市(今北京市,时称“北平”)发生
了一起损失价值为2 亿元人民币(旧币,下同)的特大纵火案件。该案件的发生
引起了时任中共中央副主席的周恩来的高度重视,周副主席闻讯后当即中断正在
举行的重要会议,立刻亲赴现场踏勘,并对侦查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经过公安
人员艰难曲折的侦查,案件终于得以侦破……
一
老北京大概都还记得,原先北平市崇文门外东四方位有一条玉北街,这条街
上当时有一个大厂子──北平电车公司南厂停车厂。本文所要叙述的这起特大纵
火案件,就是发生在这里。
1949年4 月25日,凌晨2 时许,北平电车公司南厂停车厂中间生产区漆黑的
厂房里,忽然冒出一团红色火焰;几乎在同时,火焰便迅速蔓延开来,在整个厂
房里形成一片火海!等到值夜人员察觉时,灾难性的大火已经在横加肆虐了。
消防队接到报警,迅速赶来,奋力扑救至上午7 时许,方才将大火全部扑灭。
这起特大火灾,烧毁了修好的机车29辆、拖车11辆,未修好的机车13辆、拖车6
辆,共烧毁59辆,钢筋水泥结构的厂房104 间,所受损失以当时的物价计算为人
民币2 亿余元。
停车厂所在地属于北平市公安局外三分局管辖范围,纵火案发生后,停车厂
方面立刻向外三分局报警。外三分局按照规定即向北平市公安局第三处打电话作
了紧急报告;市局第三处当天值班的负责人是第二副处长贺生高,他接到报告后,
未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没想到,就是这一失误,这起案件竟惊动了周恩来!
一个月前,即1949年3 月25日,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进驻北平,就是毛泽东
主席戏言的“进京赶考”。自此以后,北平市的公安工作和社会治安问题就排上
了周恩来副主席的工作日程。在一个月内,周恩来曾数次向当时中央分管公安工
作的中共中央社会部部长李克农询问过北平市公安局的工作情况,表示出极大的
关注。李克农于是决定就此问题于1949年4 月25日上午召集北平市公安局的部分
局、处负责人开会,当面向周恩来汇报工作。
汇报会在东皇城根北街弓弦胡同李克农的办公处举行,北平市公安局参加汇
报会的有局长谭政文和第一、二、三处的正、副处长。会议原定上午9 时30分举
行,但是周恩来在9 时10分就抵达了,这样,便立刻进行。会议开始后,谭政文
局长首先向周恩来汇报了北平市公安局对国民党特务分子的清理和对社会治安进
行整顿的情况。周恩来听着不住地点头。
李克农向抽烟的同志散了一圈香烟,然后说:“刚才谭局长谈了许多情况,
那都是作为局一级的面上的东西,下面请在座的同志谈谈各自分管工作方面的具
体情况,周副主席需要了解更多的具体情况。”
周恩来拿出了笔记本和钢笔,微笑着请同志们多谈谈基层的具体情况。
市局第二处(侦讯处)处长冯基平首先发言,谈了侦查国民党特务分子的一
些情况。周恩来听得很认真,不时插话打断,还往本子上记了一些内容。
冯基平之后,第三处的第二副处长贺生高开始发言,他一开头就谈到了今晨
发生的北平电车公司南厂停车厂大火。周恩来的脸色顿时变得严肃起来了,两道
浓眉一耸,目光扫向谭政文,问是怎么回事?
谭政文事先没接到这方面的汇报,一点儿情况也答不上来,于是问分管治安
的第三处的第一副处长武创辰:“武处长,你知道这个事吗?是怎么回事?”
前面说过,此事在市局就到第三处第二副处长贺生高为止,所以,武创辰对
此也一无所知。
这下子周恩来生气了,说这个会不开了。这么大个事情,竟然谁都不知道!
建议现在就到现场看看去!
于是,周恩来便带领谭政文局长、市局第一处处长刘涌、第三处第一副处长
武创辰当即前往崇文门外察看现场。
一行人分乘两辆汽车:周恩来、谭政文乘坐周恩来的汽车居前,刘涌、武创
辰乘坐谭政文的汽车跟随其后。开车后,周恩来问:“火灾发生地段归哪个分局
管辖?”
武创辰回答:“外三分局。”
周恩来说:“我们先去外三分局。”
外三分局位于崇文门外手帕胡同内,可是,一行人包括两个司机在内都不认
识这个地方。行至崇文门,周恩来让谭政文把正在路口执勤的一名交通警察叫上
车来带路。那个交警上车后,听说让他带往手帕胡同,竟说不认识那里。周恩来
望着他问道:“同志,你是哪里人?几时参加工作的?”
交警回答:“首长,我是从解放区来的,刚来北平两个月,领导让我来参加
交通管理工作。”
大家便让交警下车,又找了一个老百姓,问了问,终于弄清了手帕胡同的位
置,汽车开了过去。
到了外三分局,分局长慕丰韵见周恩来和谭政文来了,连忙热情接待。周恩
来还没落座,便问起了火灾情况,慕丰韵对答如流,周恩来微微点头。
待慕丰韵说罢,周恩来问他什么时候到的现场?
慕丰韵回答:“我刚从现场回来。”
周恩来追问他是夜里去的吗?
“没有,我是今天早上去的。”
周恩来批评道:“又是一个官僚主义!你应该晚上就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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