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我的男人艾寻欢(1)
第十五章我的男人艾寻欢
我们双双跌倒在沙发上啃在了一起的时候,距离上一次嘴唇的亲密接触,不
过三十八分钟。
我们用了三十八分钟飞车回家。
他的家,也是我的家。
他买下了这里,我住在这里。
这一路上,我们都没说话,我们只是双双沉重地呼吸着,他不肯看我,我也
不肯看他,甚至连上楼都是一前一后,未曾有过片刻肢体的纠缠——
我们知道,我们都到了临界点。我们是自己身体最强大的主人,而欲望,将
我们变成最卑微的奴仆。
我摩挲着口袋里面的钥匙的时候,感觉门上那个洞颇有寓意。他大手撑门上,
把我压在上面,不断地撩拨着我,让我火烧火烧的。
他用实际行动向我证明,我是个风骚的娘们。
钥匙入孔的那瞬间,我脸红了。他重重地哼了一声,然后又一次地,将我凌
空夹带而起,不由分说地往沙发上一扔,后脚跟潇洒地一带门,一整套动作行云
流水,宛若上个月他突然出现在我面前的那一次。一切宛若原景重现——
只是这一次,窗外不再有娱乐记者,而我们眼里都放着精光,写满了两个字
——
我要。
他的手摸进我的小礼服裙的时候,我连浑身的悸动都无法控制。
我抓着他的衬衫,他的西服外套被褪到一半,硬硬地僵持在我们之间。他顾
不得,我也再顾不得,激情一旦被点燃,谁都停不下来。
原来,相爱是一种惯性。
至少,在肌肤之亲的这样的时刻,一旦冲出去,就刹不住车。
下一秒,只能任由本能带着我们血肉横飞。
我贪恋着他的温度,那口感不算太好的散发着红酒味道的嘴唇,那还有点细
细胡茬的下巴,那随着他抽吸会支出骨头的脖子,那衬衣上淡淡的味道……
我在他的吻一路攻城略地的同时,很不客气地从裤子里面拽出他的衬衣。双
手抚摸上他的六块腹肌时,伴随着他埋头在我耳边的一声沙哑的低吼,第一天在
公司清晨偶遇的场景,几乎是历历在目——
我突然间意识到了什么——
“等等——”
……
我知道这个时候打断艾寻欢是很不道德的,也是没有可能的。
他仿佛也随着记忆回到那个时候,于是他如法炮制地撕开了我的礼服。这一
回没有扣子在地上打转,却有线头搔着他的呼吸,然后他从裤子口袋摸出直板手
机,冲着我一照——
“……涂龙斩,你里面怎么还穿着Hello Kitty 的……”
所以,我才叫你等等的嘛!
我怎么知道你今晚会英雄救美?我又怎么知道我已经不能自拔?我更加无法
料到暧昧调戏和干柴烈火只有一步之遥——
一不留神,我们就进门、扑倒、翻滚、纠缠了。
让我准备准备的时间都没给。
“要不我们重来?”
“你说什么?!”
“……难道你不想一切完美一点么?”
艾寻欢依旧猛虎下山一般,岿然不动,我颤抖着说:“这还是我的那个……
第一次……”
这句话,宛如一阵兴奋剂,让艾寻欢发出了一阵奇怪的嘶鸣,而他的某个不
安分的东西,也难以自控地撞了一下我。
这家伙,反射得还真是迅速,神经通道是何其的发达啊!
“快去快回。”他不情愿地留出一个让我脱身的空隙,嘴一路低吻着我的肌
肤向上滑去,引起我一阵悸动。
我想,这暖气是越来越不给力了,我连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我惦着脚一路小跑回屋子,死死按住门,心没由来地疯狂地蹦起来。
一种叫做理智的东西,终于回归颅腔。
我们这是在干什么?不过就是当众的一个吻,怎么就一路燎原到了这般田地?
而今,我,二十七岁的涂龙斩,终于要……
冷静,涂龙斩,冷静,迅速去找你压箱底的性感内衣!
我手忙脚乱地把电脑主机下面垫着的储存箱拉了出来,储存箱太久没有搬动,
已经落满了灰尘。月光之中,灰尘飞舞,我化着烟熏妆,胸前礼服被撕扯成两半,
裙子被卷到屁股上——
这副造型,着实诡异而诱惑。
我手持胸衣一转身,不知何时身后的房门已经大开,门外站着那个同样衣衫
不整的男人。
他的眼睛,由上而下,一寸一寸,激吻着我的肌肤,啃噬到我的骨头。
彼时彼刻,他说,一马平川。
今时今刻,他说,阿斩,我要做那匹马。
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确定了他没有虎视眈眈地盯着我看,我才翻身
过来。
我,破雏了。
手里还紧紧拽着那没派上用场的粉红色胸衣,它就像面破败的旗子,宣誓着
绮丽的盟誓。门开着,脚步声坚定而悠长。我看见他端着两个盘子远远地从厨房
走过来,阳光大好着,他穿着条长裤,外加一围裙……
纸巾,纸巾在哪里……
“都怪你,我我我流了好多血……”
他看着我,别有深意地笑着,很是得意,我后知后觉,捂着鼻子红着脸:
“鼻血啦——”
“一样都是血。”
我羞得用被子盖住了脸,他继续说着:“里面还有我贡献的血。”
我探出头,他微微转过身:“看,你的血牙印啊。”
“你活该。”
我飞快地竖起身子夺过那两盘子荷包蛋:“都是我的,不给你吃。”
他微笑着看着我:“看着你,我就吃饱了。”
我低头一看,我光洁溜溜的,露得真彻底……
“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再饿……”艾寻欢的眼睛闪烁着狡黠的光彩,我
一抖,荷包蛋壮烈牺牲给了床单。
我还是在上班途中买了早餐吃。
艾寻欢的车就停在我身边,拉风的男人,拉风的车,让我也觉得自己很拉风。
我今天穿了很拉风的女式大衣,而不是男款运动羽绒服。
我今天穿了长靴,而不是运动鞋。
我今天戴了耳环,而不是耳机。
我今天买的鸡蛋灌饼没有加双份的里脊,我今天是个地道的女人。
所以,在那个一直瞟着我的小贩和老婆窃窃私语说我很娘娘腔的时候,我很
淑女地回敬了一句:“干汝母之屁事!”
我心情大好,好到让我忘记了今天我要面对公司上下一百多张嘴巴,好到我
居然就这样大大方方地跟艾寻欢一起走出了地下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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