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一出青(3)
金兰生的两个孩子,男孩叫继宝,女孩叫继英,差三岁。他们吃饱了喝足了,
夏天在院子里玩耍,冬天就在烧得滚烫的大炕上爬来爬去,很省心。王春申疼的,
自然是继宝。晚上睡觉时,他习惯搂着继宝。他的两个女人很少被他搂着,就打
客人的主意。有一天,王春申在马厩,撞见吴芬和一个马贩子滚在一起,他没有
恼,反而提醒他们别惊着马,再让马给踢着。事后吴芬羞愧地跪在王春申面前,
说是他就是用马鞭抽死她,她都没怨言。王春申鄙夷地说:“我有抽你那工夫,
还不如抽袋烟呢!”这话对吴芬的伤害,真比抽她一顿还狠!知道王春申是不会
再碰自己了,吴芬就留意着客栈里南来北往的人,有没有彼此中意的,也好有个
寄托。后来还真碰上一个。这人叫巴音,曾在海拉尔做过“刀儿匠”,也就是割
大烟的,后来清廷颁布禁烟令,罂粟种植受限,他就在满洲里做起皮货生意。从
河北山东来的移民,喜欢在满洲里一带捕捉旱獭,也就是土拨鼠,剥其皮毛,卖
给皮货商,
以此赚钱。由于旱獭的皮毛蓬松柔软,美观高贵,御寒性好,能制成最走俏
的冬衣,因而做旱獭皮生意的人,腰包都是鼓的。巴音每回来哈尔滨交易,必来
傅家甸,必在三铺炕客栈歇脚。金兰见吴芬有了相好的,不甘示弱,总拿灶上的
好菜,诱惑住店的男人。可是因着她骇人的相貌,人们都躲着她。不过有个从紫
禁城出宫的太监,叫翟役生的,竟迷恋上了她,住在三铺炕客栈。虽然翟役生不
能在性事上满足她,但因为这家伙一副无赖的姿态,无人敢惹,在一些事上很能
为金兰撑腰,她也算扬眉吐气了。
自打吴芬和金兰有了相好的,王春申在她们眼里,更是可有可无的了。王春
申呢,也厌恶她们,特别想女人了,他就去妓馆。那儿的女人温暖周到,伺候得
好,又没脾气。吴芬和金兰得知王春申逛窑子,怒气冲冲,她们拧成一股绳,不
让客栈的钱流进王春申的腰包,断了他寻欢的财路,而且在与巴音和翟役生的交
往中,不再遮遮掩掩了。吴芬给巴音捶背,金兰为翟役生掏耳朵,都不背着王春
申了。王春申从那以后就不愿意呆在客栈里。设在哈尔滨的滨江关道衙门,也就
是道台府,每年立夏之时,要给马厩中的马做一次检查,将老马和病马驱逐出府,
谓之“出青”。前年出青,无意中帮王春申开辟了新天地。衙门里的马,跟选入
宫中的妃子一样,要身形有身形,要姿色有姿色,没有差的,所以淘汰的马,也
很抢手。王春申与在道台府帮厨的于晴秀熟悉,她告诉他,有匹马年轻力壮,勤
恳耐劳,只因为黑颜色,平时做仪仗马随道台出行轮不到它,杂役也不愿意牵着
它驮运柴米,等于白养,要被出青,问他开客栈需不需要。王春申正想给自己找
门营生,跟妻妾一说,她们痛快答应买下,因为王春申出去忙活计,客栈就更是
她们的天下了。这匹黑马高大威武,毛色油光,唯一遗憾的,是它屁股上烙着一
块圆印,那是入了道台
府的马,都必须打上的印记。那块印记,不管怎么显赫,都是伤痕。
王春申做起了马车生意。他喜欢去埠头区和新城区,那儿西洋景多,用车的
也多。中午的时候,他随便在外面对付一口,两个烧饼,或是一碗面条。晚上他
驾着马车,穿过漫长的国境街,回到傅家甸时,最盼望的就是热汤热水。然而,
吴芬和金兰若闹起了别扭,他就只能吃冷饭。要不是客栈里还有继宝值得惦念,
他真不想踏进这个家门了。他越来越觉得,自己在这个家,也是匹遭到“出青”
的马,至于什么原因,让他变得如此窝囊,他难以说清。他也想拿出主子的威风
的,可是奇怪,一踏进客栈,他就觉得自己是个仆人,人家怎么吆喝怎么是。
因为巴音从满洲里来了,王春申这天的晚饭,沾了他的光,像模像样的。羊
肉烩萝卜,五花肉炒宽粉条,还有葱油饼,他都跟着享受了。他蹲在灶台前吃得
满嘴流油的时候,听见吴芬的屋子里,传来巴音的咳嗽声。王春申心想,妈的,
让骚女人给累着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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