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秦朝的“大跃进”(9)
我不知道。
有兴趣的人可以去查查看吧。
总之,随随便便就把万喜良杀了,尸体填在长城缝里,是绝不可能的!
因为,打一个劳改犯,尚且必须依照法律,看他损坏了什么,来决定打多少
下。对于一个非罪犯的役夫,随便就把他杀了,是绝不可能的。
五
有一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秦王朝时代的亡人和强盗,到底有多少呢?
亡人我们说不清楚,我们说说强盗吧。强盗应该也不会太少,至少不会一个
都没有。其实这帮强盗应该算是比较猖獗了。有一次秦始皇微服出访,夜里走到
咸阳护城河边,居然在这非常敏感的王畿地区,还遇上了强盗。把老秦吓得“大
惊”。全靠着有几个武功高强的保镖,才击杀了强盗脱险。
出土的秦简也给了我们暗示:“楚盗”、“群盗”、“关东群盗”①这样的
字眼常出现在简策上,使人感觉这些强盗就像虱子一样,随处夹藏秦王朝这件日
渐捉襟见肘的大衣缝子里。
但我们又有理由相信:秦始皇时代强盗数量又不是太多。以刘邦、英布等知
名强盗团伙为例,都不过百人规模而已,而且法律上把“群盗”的标准定为
①:“关东”不是东北三省,是函谷关以东。
“”
五人,而不是一千人,可见形势尚不严重。比起汉武帝晚年的“群盗满山”,
要乐观一些吧。
秦始皇虽然大搞项目,但他懂得不直接扰民。秦始皇这人有特点,他总是优
先征用罪人、亡人、商人、赘婿,让这些人去干项目,而尽量少扰民。譬如秦始
皇发去南岭作战的五十万大军,首先征的就是罪人、亡人、商人、赘婿;修秦始
皇陵,也是用刑徒,这样可以尽量减少对纯民夫的正常农业生产的骚扰。
“罪人、亡人、商人”我们都明白。什么叫“赘婿”呢。赘婿是一种很古老
的职业,姜子牙就曾经当过,同时也是顶苦恼的职业。
譬如说古代一个男子穷的不行,就选择倒插门到别人家里当女婿,就叫赘婿。
他没有权力继承这家财产,只能使用生产资料但不能拥有,地位接近奴隶,是个
实质上的“光棍”,所以对社会没什么用,叫做“赘”,是个可有可无的累赘。
所以首先征发这种赘婿——秦始皇这么作,也是出于好意,征赘婿去充数,一方
面阻止奴隶数量增加,更是为了避免干扰和侵夺有生产资料和土地的农夫们的正
常的生产秩序和农时。这要谢谢秦始皇的好意了。
当然,罪人、亡人、商人、赘婿不够用,秦始皇不可避免要征发“纯农夫”。
但他先征“闾右”的富农夫。这帮人家底厚,即便出去劳动几年,也不至于家里
一下子破产成流民。而且家底厚,顾忌多,不愿多闹事。于是秦始皇虽然屡兴事
功,但还能相对保持国本。
如果秦始皇时代的诸大项目都是以上这么安排的,那么董仲舒前面所说的当
时“力役三十倍于古”等等话则可能是不实之词。古代很多知识分子在劝谏当朝
皇帝的时候,不敢直话直说,就恶搞秦始皇、纣王这些“失败者”。他们说的秦
始皇时代的情况,其实恰恰可能是当下的客观现实,譬如汉武帝时代。
基于以上的分析,秦帝国的亡人和强盗还不是非常势大浩荡。也就是说,
“大兴事功”和“南北宿兵”确实不可避免地给人民带来了很大负担,导致了亡
人和强盗的出现,但很可能他们还没有非常势大,成为动摇帝国的重要力量和有
组织的力量。
那是,什么成为导致秦亡的第一力量呢?我们还要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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