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节:花落人亡有人知——乱世才女苏青(5)
苏青说:“情愿不当什么女作家,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张爱玲说苏青的特
点是“伟大的单纯”。受人惠,必还人情。
在《天地》创刊号和第四期上发表的署名为“周杨淑慧”的《我与佛海》、
《在日本的小家庭生活》两篇文章,实质上是由苏青代笔的。
这时的苏青,已成了社会活动家,出席了一些有亲日行为的不光彩的会议,
还任过“中日文化协会的秘书”。故此,1945年11月出版的司马文森编的《文化
汉奸罪恶史》,列出张爱玲、张资平、谭正璧等16位文化汉奸,苏青亦在其中。
张爱玲沉默。
苏青在《关于我》一文中辩诬:“我在上海沦陷期间卖过文,但那是我‘适
逢其时’,亦‘不得已’耳,不是故意选定的这个黄道吉日才动笔的。
我没有高喊打倒什么帝国主义,那是我怕进宪兵队受苦刑,而且即使无甚危
险,我也向来不大高兴喊口号的。
我以为我的问题不在卖文不卖文,而在于所卖的文是否危害民国的。
否则正如米商也卖过米,黄包车夫也拉过任何客人一般,假如国家不否认我
们在沦陷区的人民也尚有苟延残喘的权利的话,我就如此苟延残喘下来了,心中
并不觉得愧怍。”她后来在另一篇文章中袒露了当时的真实心境:“我投稿的目
的纯粹是为了需要钱!”“而且我所能写的文章还是关于社会人生家庭妇女这么
一套的,抗战意识也参加不进去,正如我在上海投稿也始终未曾歌颂过什么大东
亚一般。”“苏青从来没有写下一个字替敌伪唱赞歌。”(谢蔚明)对“文妓”、
“性贩子”和“汉奸文学”的指控,时下也有不同的声音:季广茂在《义旗下的
哭泣》中谈到苏青在40年代那段辩白时指出,“(沦陷区的人民)他们被自己的
政府遗弃在固有的土地上,他们有权生存……但更多的百姓则生活在灰色地带之
中,他们只能生活在夹缝之中,忍气吞声”。江荣在《拂去尘埃读苏青》中说:
“四十年代前期的上海,时代特殊,环境复杂,在那个环境下活动,若无清明的
国家、民族意识,若无坚强的意志以及有保障的生活来源,很容易沾上腥气。”
戴锦华认为:“(苏青)只是在一种男性行为的压抑之下,在一种死寂的女性生
存之中,道出的一种几近绝望的自虐自毁性的行为。”柯灵也说:“抗日救亡,
理所当然是主流。
除此以外,就都看做是离谱,旁门左道,既为正流所不容,也引不起读者的
注意。”又据台湾烛微先生披露:当时的中国政府未正式调查她(苏青)、检举
她,将其视为汉奸逮捕归案,以致后来还有某大报编辑请其改换笔名编副刊(
《世界日报》1987年2 月)。
无论事实如何,苏青当年与周佛海、陈公博之流的瓜葛,是其人生册页中抹
不去的不光彩的一笔。
她只能毁誉由人。
千秋功过,留待历史评说。
生死顺天天变道亦变。
新中国成立后,提倡文学创作为工农兵服务,像苏青这样以写青衫红粉、家
长里短为主题的作家是无法上阵的。
当年的老朋友张爱玲、徐都远去海外,苏青显得格外的寂寞、苦闷。
更为难堪的是生活无着,一辈子为钱发愁。
1949年底,苏青由九三学社吴藻溪介绍,加入妇女团体“妇女生产促进会”,
但一时也没找到工作养家糊口。
正一筹莫展时,朋友告诉她,香港的《上海日报》想请当年走红的老作家写
稿撑门面。
于是苏青写了《市妇运会请建厕所》、《夏明盈的自杀》等寄去,可非但没
有收到分文稿费,反受有关部门一顿批评。
时值1951年,市文化局戏剧编导学习班招生,苏青报名,没被录取,后由夏
衍出面,才被批准。
毕业后,她被分到由尹桂芳任团长的芳华越剧团工作,为配合“三反”、
“五反”运动写了几部剧本,但都未获成功。
后来,她改编郭沫若的《屈原》,为此专程进京向楚辞专家文怀沙请益。
1954年5 月,由苏青任编剧的《屈原》首演,反映颇好。
在参加华东戏曲会演时,佳评如潮。
演员获奖了,音乐获奖了,偏偏剧本没获奖,其根子是苏青有“历史问题”。
苏青感到不解、不平,但她只能忍气吞声。
那段日子,最开心的是由她编剧的《宝玉与黛玉》在京、沪连演300 多场,
创下剧团演出的最高纪录。
倒霉的是,在改编历史剧《司马迁》时,为塑造好司马迁的形象,她写信向
复旦大学教授贾植芳讨教。
完全是一封纯学术探讨的信。
讵料,1955年贾植芳被打为胡风分子,被判刑。
有关部门在抄贾家时,发现了苏青的那封信。
苏青也被打成胡风分子,关进了上海提篮桥监狱。
也有人认为,苏青被捕是潘汉年、杨帆案所牵。
情况太复杂,非局外人能说清楚。
但后来经深入调查,苏青与胡风根本无关联。
1957年6 月27日苏青被“宽大释放”。苏青出狱后,又回到剧团。
一时无事可做,看剧场大门。
自己创作的作品,已被他人改头换面窃去。
1959年芳华剧团去福建,苏青不愿去,被安排在黄浦区文化局下属的红旗锡
剧团当编剧,兼配角唱戏,还要负责字幕,很是辛苦。
她也配合政治写过《雷锋》、《王杰》,但无影响。
1966年的“文革”,苏青家被抄,人被斗。
令她愤怒的是工作也被锡剧团辞退,生活更困难。
1975年,苏青从黄浦区文化馆退休。
退休证上写明:原工资61.7元,按7 折计算,实发退休费:43.19 元。
苏青的晚年极为凄凉。
她原住市区瑞金路,和邻居共用厨房、卫生间,经常受人欺负。
迫于无奈,和郊区人家调换住室,以求安宁。
她与已离婚的小女儿李崇美和小外孙,三代人住在一间10平米的房子里,相
依为命,基本断绝了与外界的往来。
唯与王伊蔚老大姐(抗战前《女生》杂志主编)有所过从。
她在致老友的最后一封信中说:成天卧床,什么也吃不下,改请中医,出诊
上门每次收费一元,不能报销,我病很苦,只求早死,死了什么人也不通知。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花落人亡两不知”的时期也不远了。
1982年12月7 日,多灾多难的苏青顺天命而去,终年69岁。
1984年,上海市公安局作出《关于冯和仪案的复查决定》,内称:“……经
复查,冯和仪的历史属一般政治历史问题,解放后且已向政府作过交代。
据此,1955年12月1 日以反革命案将冯逮捕是错误的,现予以纠正,并恢复
名誉。”迟来的公正,苏青去世已两年了。
苏青病危时,很想看看她的《结婚十年》,家中没有。
后来成为其女婿的谢蔚明,辗转托人找到一本。
因那时此书还未开禁,书主人提出速阅速还。
谢蔚明为安慰病中的苏青,出高价复印一册送她。
苏青做梦也没想到,她死后不几年,社会日渐祥和、开放。
苏青复苏了。
她的《结婚十年》、《浣锦集》等陆续再版,研究关注她的人也越来越多:
《苏青传》(王一心)、《乱世佳人苏青》(李伟)以及《寻访苏青》(毛海莹)
相继问世。
人们没有忘记当年上海滩的苏青!花落人亡有人知!
本书精华已连载完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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