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节:往事再回首(26)
王国维的亲家兼师友罗振玉认为是殉清而死,而清逊帝溥仪却认为是罗振玉
逼迫而死。在溥仪所著《我的前半生》第四章(中华书局1977年出版)中,曾经
说过这样一段话:“罗振玉并不经常到宫里来,他的姻亲王国维能替他‘当值’,
经常告诉他当他不在的时候,宫里发生的许多事情。王国维对他如此服服帖帖,
最大的原因是这位老实人总觉得欠罗振玉的情,而罗振玉也自恃这一点,对王国
维颇能指挥如意。我后来才知道,罗振玉的学者名气,多少也和他们这种特殊瓜
葛有关。王国维求学时代十分清苦,受过罗振玉的帮助,王国维后来在日本的几
年研究生活,是靠着和罗振玉在一起过的。王国维为了报答他这份恩情,最初的
几部著作,就以罗振玉的名字付梓问世。罗振玉后来在日本出版、轰动一时的
《殷墟书契》,其实也是窃据了王国维甲骨文的研究成果。罗、王二家后来做了
亲家(南按:罗女嫁王氏子),按说王国维的债务更可以不提了,其实不然,罗
振玉并不因此忘掉了他付出过的代价,而且王国维因他的推荐得以接近‘天颜’,
也要算做欠他的情分,所以王国维处处都要听他的吩咐。我到了天律,王国维就
任清华大学国文教授之后,不知是由于一件什么事情引的头,罗振玉竟向他追起
债来,后来不知又用了什么手段再三地去逼迫王国维,逼得这位又穷又要面子的
王国维,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于一九二七年六月二日跳进昆明湖自尽了。”
又,溥仪在“不知是由于一件什么事引的头”一句后,加了一个“附注”,
注云:“我在特赦后,听到一个传说,因已无印象,故附记于此,聊备参考。据
说绍英(南按:清室内务府大臣)曾托王国维替我卖一点字画,罗振玉知道了,
从王手里要了去,说是他可以办。罗振玉卖完字画,把所得的款项(一千多元)
作为王国维归还他的债款,全部扣下。王国维向他索要,他反而算起旧帐,王国
维还要补给他不足之数。王国维气愤已极,对绍英的催促无法答复,因此跳水自
尽。据说王遗书上‘义无再辱’四字即指此而言。”因溥仪的名声和特殊地位,
在后世流传的诸种说法中,以“罗振玉逼债而死说”影响最大。这一“逼债说”
后被郭沫若著文加以肯定并传播,遂成为王氏之死诸说中的主流观点并为时人广
泛采信。
另有史家商承祚认为王国维妻妾有外遇,王氏不愿受辱而一死之说。此说由
于为尊者讳之故,罕有见于文字者。罗振玉之孙罗继祖主编《王国维之死》一书,
所引商承祚之说语焉不详,只有“中冓不可道”一句,罗继祖理解为亲戚之间的
矛盾,似不附合商氏本意。常任侠1940年1 月12日日记载:“晨,商锡永(南按
:即商承祚) 来,留其在舍午餐,杂谈男女琐事,商云王静安以妇有外遇,故愤
而自杀,未知信否也。”(《战云纪事》,常任侠著,海天出版社1999年出版,
232 页。)
后世有研究者认为,溥仪只是道听途说,任意捏造事实,卖画之事纯系子虚
乌有,罗振玉“逼债”说难一成立,商承祚“妻妾受辱”说也不大靠得住。从王
国维遗书上的“五十之年,只欠一死,经此世变,义无再辱”十六字可以看出,
他的死正如陈寅恪所说“凡一种文化值衰落之时,为此文化所化之人必感苦痛,
其表现此文化之程量愈宏,则其所受之苦痛亦愈甚;迨既达极深之度,殆非出于
自杀无以求一己之心安而义尽也”。陈氏之“殉文化”说,与梁启超之论王国维
死因相接近,因而陈氏之说最为接近本真,亦多为后世研究者赞同。
[67]《寒柳堂集》,陈寅恪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
[68]《罗雪堂先生致陈寅恪书》,载《国学论丛》,第一卷第三号,1928年
4 月。
[69]碑文见陈寅恪著《寒柳堂集》,北京,三联书店2001年出版。关于为王
国维立纪念碑情形,有一插曲。据时在清华国学研究院就读的研究生戴家祥回忆
:王国维跳湖自尽后,1928年初冬研究院同学会更选,最后选出宋玉嘉为会长,
吴其昌副之,戴家祥为文书,姚名达任会计,然后决定为王国维立碑纪念。为此,
梁启超捐资五百元,陈寅恪二百元,马衡(南按:字叔平,当时被聘为研究院讲
师)一百元,新任校长严鹤龄二十元(南按:曹云祥已辞职,被师生逐出校园),
李济二十元等等,大多数教授、讲师、助教及学生都捐了款,共得银3000元。碑
由陈寅恪撰文,马衡书丹,梁思成设计,于1929年夏竖立于清华园工字厅东南土
坡之下,前书“海宁王静安先生纪念碑”,背为陈氏撰文。当时“只有赵元任和
助教杨某(赵师母的内侄)一文不名(南按:即杨时逢),他们是另有看法的。”
(《致李光谟》载《李济与清华》,李光谟编,清华大学出版社1994年出版。)
赵对王国维有何看法或成见,戴家祥未明言,但从当时的情形看,“老实得像根
火腿”的王国维并未参加清华派系斗争,平时亦不好自命不凡,盛气凌人,究竟
何时何地与赵产生过节,或许如吴宓所言之情形?1928年3 月23日,吴宓日记载
:“戴家祥、姚名达持捐册来,欲强宓捐助研究院学生为王静安先生立纪念碑经
费。且谓宓昔为研究院职员,义当捐助云云。宓极不赞成此举,又愤若辈之无礼,
但含忍之。晚7-8 时访陈寅恪,托其惋告彼等,言宓家庭负担重,又常捐巨款于
《学衡》,故不克捐助云云”(《吴宓日记》,第三册。)查吴氏日记,内中有
大量施舍金钱于朋友学生的记录,如吴芳吉、王尧城、毛彦文等用他的金钱都是
千元以上的大数,而张歆海、张荫鳞、胡征、高棣华等学生辈也常向吴借钱并得
到资助。但吴宓此时在金钱处置上却显得很不尽人情,亦很不明智。尽管戴家祥、
姚名达辈不尽懂礼数,言语中引起吴之反感,但此事非彼事,看在王国维临终托
孤的份上,亦应略尽绵薄,何况梁启超与陈寅恪所捐都是五百与二百元的数目。
吴宓书生意气在此,或许赵元任亦类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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