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文治(3)
太平天国法定出版的宗教文献《天条书》,共有十大天条,都是十恶不赦的
大罪,用来约束拜上帝教会员。其中第七条就特别规定了" 不好奸邪淫乱" ,还
做了具体规定:" 天堂子女,男有男行,女有女行,不得混杂,凡男人女人奸淫
者名为变怪,最大犯天条。"
在太平天国的军纪文件《定营规条十要》中,第五条对太平军将士也有明确
的规定:" 要别男营女营,不得授受相亲。" 在男女关系的严防上,与儒家教条
" 男女授受不亲" 有异曲同工之妙。
为了进一步落实禁欲政策,洪秀全在永安还专门下诏进行过强调:" 务宜时
时严查军中有犯第七天条否,如有犯第七天条者,一经查出,立即严拿斩首示众,
决无宽赦。"
这个名叫《严命犯第七天条杀无赦诏》,杀气腾腾,明确地告诉前线将士,
是要女人还是要脑袋,自己看着办吧!
拜上帝会的十款天条,是洪秀全到罗孝全那儿进修之后拟定的,洪秀全捣毁
甘王庙的时候就已经张榜公布(参看本书第一部)。十款天条和宗教仪式,后来
编汇成太平天国的法定出版文件《天条书》,是教众们必修的课程之一,全体拜
上帝教会员都必须无条件遵守。
进入武昌以后,太平天国搞城管试点,开始将这一制度推广到民间,拆散夫
妻,建立女馆,普通士兵和民间百姓,都被无情地剥夺了性的权利。
那时候,太平天国对占领区内的妇女给予了充分尊重。在太平军的军律中,
就有明确规定:" 凡强奸妇女喊冤,定即斩首示众,妇女释放。"
一般来说,官兵奸淫民女,并不稀奇,部队长官也很难控制。这些当兵的,
长年累月生活在紧张和危险之中,一旦有机会放松和享受,岂肯放过。
金陵被太平军打下来后,城中的那些妇女,大约也知道按照历史惯例,将会
在她们身上发生什么,心想在劫难逃,不如自己先行了断。
太平军进入金陵后,就推行男女分馆的政策,很多妇女被强行抓到女馆,很
多妇女心想这下完了,要被抓到集中营做" 慰安妇" 了!为了保住名节贞操,这
些妇女选择的是" 生命诚可贵,贞操价更高" ,纷纷寻找机会自行了断。
事态的发展,让这些妇女很是意外:这些男人,咋就像太监一样呢!
这还得感谢杨秀清。进入金陵之后,他就专门发布过禁令:" 何官何民,无
令敢入民房者斩不赦,左脚踏入民家门口,即斩左脚,右脚踏入民家门口者,斩
右脚。" (《李秀成自述》)打下金陵不久,有一个太平军战士,杀到一个店里,
想要强奸老板的童养媳,对方不从,结果被他用剪刀刺死。不久,这名战士就被
抓起来砍了脑袋。大家都知道东王说得到,做得到,犯不着为了逞一时之快掉了
脑袋,这种赔本买卖,还是不做为妙。所以金陵被攻占后,治安状况一直很好,
没有发生大战之后常见的奸淫掳掠的历史丑剧。
太平军只把这些妇女与自己家中的男人隔离,并没有采取进一步的过激行为,
还把违反军纪的强奸犯,全部拉出去砍了,还对她们进行严格的军事保护,这让
她们一直悬着的那颗心,终于慢慢放了下来,准备自杀的也都准备好好地活下去,
不再做无谓的牺牲。
禁欲令带给天京百姓的震撼,是双重的。太平天国在天京强制推行圣库制度
和男女分馆、夫妻分居的政策之后,很多天京的妇女一看自己的财产没了,丈夫
没了,以为是世界末日来了,情急之下,有投水自尽的,有举家自杀的,有上吊
自杀的,还有放火把自己烧死的。
太平天国推行禁欲令的决心是巨大的,尤其是在前线军队之中。太平军禁律
中对犯奸淫罪的量刑问题,还做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凡犯第七天条,如系老
兄弟定点天灯,新兄弟斩首示众。"
老兄弟就是从两广杀出来的元老,新兄弟是出广西后招收的新兵。在" 奸淫
罪" 的判罚上,老兄弟的量刑要重得多。新兵一律斩首,好歹来个痛快。老兄弟
不但是死路一条,而且是残酷的死法。
这个残酷的死法,叫做点天灯。这是太平天国发明的一种新刑罚,是太平天
国最残酷的刑罚之一,专门用来对付他们眼中的罪大恶极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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