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来到拘役队有一周的时间了,早上,我到雅安镇买点小菜,然后做菜,没事时,
我不再找其他犯人,我躲进小楼,潜心作我的事。
尽管这间阁楼又黑又闷,只要楼下不作饭,打开小窗,让光线射入,让小风吹
进,在静谧的午后,还是很怡人的。至少,比下六号死狱要好多了。
大食堂的学员早就溜出去玩了,一到这个时候,别说大食堂,整个拘役队都很
安静。我不想让美好的时光在我身边悄悄滑过,人最重要的不是在哪里,而是在做
什么。无论在什么地方,都要找到自己的位置。现在上天收回了我的自由,却又恩
赐我很多时间,我要充分利用这个时间,写点东西。
我想对新石器时代的彩陶文化作深入研究,也想对苗族侗族的文学艺术作番比
较,另外,还想继续此次经历的写作,细想起来,确实有很多事要做。
现在我的心态调理得很好,可以说静如止水。我已经把那些烦恼的事想通想开
了,不就是经历一次牢狱,权且作为一次旅游吧。我把口琴也带了上来,每到傍晚,
在拘役队空寂的山野,沐着晚霞和着晚风,我吹奏着那些遥远动人的俄罗斯歌谣,
这也是一种美好。
我被关押在看守所时,很纳闷犯人吃的菜居然能洗得这样脏,来到拘役队大食
堂后,这个谜团才得解开。大食堂一共七八个人,要做一千几百个犯人的菜饭,还
要为拘役队的犯人炒一个一百多人的菜,相当于一个人要管近二百人的菜饭,菜的
卫生质量从何保证?
白菜青菜等带纤维的蔬菜采取砍和淘的操作方式。把白菜的根部砍去后,就将
白菜在萝筐里砍成几段,然后放在水池里浸泡,用漏勺打出,放在大锅里煮熟,最
后淋上一勺油。那些萝卜、洋芋、红薯根类蔬菜,则泡在水池中,用木棒搅拌几下,
捞起来砍成几块即可,这样一来,那些泥沙、败叶、菜虫,甚至腐茎烂蒂,不可避
免送到犯人的口中。
到拘役队后,很想回家去看看,我出事后,家里怎样了,孩子的学习成绩如何,
单位邻居是怎样看待这件事的。我向队长吉昊然请假,没有获准,又去向副队长孙
君才请假,孙君才也没有同意,理由是我到拘役队还没几天。
不一会,孙君才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问我会不会采购锅炉配件。
有什么不会的,问清产地、规格、型号、单价,或者带上样品,不就行了。
孙君才说:那么你到益阳去采购。“
我很感谢孙君才,他是变着法子找个事情让我回家。孙君才五十多岁,广西人,
是被公认的好人,所有人都敬称他为所伯。
我问孙君才:我什么时候回来呢?
所伯说:办完事再回来,时间你自己掌握。
我抑制不住心中的兴奋,说声谢谢后,搭上摩托车便往家里赶。
这是我入狱后第一次回家,走到熟悉的小巷,我百感交加,我害怕遇上那些熟
悉的目光,怕和熟人相遇交谈。面对监狱,我调整好了心态,面对社会,我还没有
作好思想准备。
家里更陈旧了,暗然无色。那条名叫发仔的京巴狗,把门啊柜啊咬得伤痕累累。
它看见我回来,吠了几声,辨识出我后,便扑在我的身上,一个劲地摇头摆尾亲热
不休。
我知道,家中的这番冷落是我给带来的。
陈军对我的回来格外小心,她一直认为政府和司法部门在监视着我,窃听我的
电话,程平还会找机会对我报复。
她这种担心并非杞人忧天,她有她的理由,她受到很大惊恐。
陈军告诉我,我出事后,她认为我确实犯了罪,因此根本不管我,由我的弟弟
去跑,后来知道事情的真象后,才托人去询问,去办理。她花了不少钱,找了很多
熟人,都没有打通关系,后来从同学那里得知,我得罪了省委书记的干儿子,这是
任何关系都打不通的,到这时她才作罢,一切只有听天由命,看我自己的造化。
我刚出事的那几天,象一阵风吹过一样,很多亲戚朋友都知道了。大家都关心,
都说自己有关系,都想来帮忙。在中国,当发生司法案件时,无论是当事人,办案
人,亲戚朋友熟人等等,首先考虑的是通关系。用关系,用金钱这个润滑剂来处理
这件事,不会想到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来处理。因为很多刑事案件,尤其是经济案
件,是通过关系办的案,因此不得不利用关系来解决纠纷。来找陈军的人不少,大
多把胸口拍得天响,说自己的关系如何过硬,只要钱到位,几天之内,人就可以放
出来。省检院的银洁和我姨老的弟弟方小五,拿去几万元办案费后便没有回话。市
公安局三处的黄元林,还算是我的一个侄辈,拿去八千元后也音讯杳无。
我在狱中曾写了一张便条,详细记录了借我钱欠我债的人和金额,总共有十多
人计十多万元,陈军也根据这张条子找到这些人,除了一人还外,其他的人或者说
没有钱,或者说没有欠我的钱,有的甚至说我还欠他的钱。当他来找你借钱时,他
是孙子,当你找他要钱时,你就成了孙子。当我被关在牢中时,那些借过我的钱又
不想归还的人,肯定在诅咒,希望我呆在狱中永远不要出来,甚至希望我被判处死
刑,一死了之。
我的儿子黄可行十七岁了,读高二。我的这件事对他的影响很大,平时很少说
话的他,现在更是沉默寡言。通过我的遭遇,他似乎看透了这个社会,在他幼小的
年龄和稚嫩的心灵,竟然埋藏着对人,对社会,对法律的冷漠和怀疑。在他看来,
一切事物,包括真善美的东西都成了假的,而电子游戏中虚构的人物,是他心目中
真正的英雄。他整天沉浸于电脑中,整天玩电子游戏,学习成绩骤然下降。
陈军对我谈起律师刘安林,这次他出任我的辩护律师,共收取代理费,取证费
共三万七千元人民币。听到这个数字,我怔住了,按照规定,代理费才二千元,在
本市取证能花多少车费,最多一千元,给五千元已经是有多无少的了,怎么会给到
三万七千元。陈军解释说,当时考虑能够把钱追回来,多的都有了,并不乎这几万
元,后来才知道,钱付出了,刘安林也不怎样卖力,钱也没有追回来。
陈军还找到杨晓锋,杨晓锋原来是益阳市检察院的副检察长,他是我中学的校
友,我的一个棋友,小姨妹的大学同学,他有相当的法律知识。他仔细阅读了我的
案子后对陈军说,这个案子可判可不判,判也说得过去,因为得钱的事实存在,不
判也行,因为这是明显的经济纠纷,而且犯罪主体的证据有点软。
我真不明白,一个案子,竟然能可判可不判,这个差别不是多判一年少判一年
的事,而是定性的问题,有罪无罪的问题,绝不能模棱两可。
判和不判的差别是相当大的,定了罪判了刑,那就是敌我矛盾,不仅要经受牢
狱之苦,他所有的一切都不复存在,包括工作、名誉、地位等等,他的亲属还要遭
到连累。如果不判,即使有错,也是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或者在行政上受点处分,
但是他的一切还在。这样的法律,这样的办案,怎么能象小孩玩游戏过家家那样,
亦真亦假,轻率随便。
我猜想,在杨晓锋任检察长时,可能也遇到很多“可判可不判”的案子,在事
实可以模糊法律可以偏差之下,办案人员就起决定的作用了,他认为可判,就多收
集有罪的证据;他认为可以不判,就多收集无罪的证据,这个“认为”一旦与关系
结合,一旦与金钱结合,有罪可以定为无罪,无罪可以定为有罪,于是,大量的冤
假错案就这样产生了。
我不明白,同样是一个案子,为什么在一审时被定为有罪,在二审时被定为无
罪,在裁定时又被定为有罪,这样的反复同样在同一法律之下,同样在悬挂着同一
国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这是法律,是游戏,是玩笑还是什么?是办案人员的
水平不同,观念不同,角度不同,素质不同,还是其它什么原因?有没有政府的干
预,关系的作用,金钱的魅力?是法律留下了这个漏洞还是人们制造了法律的漏洞?
不管怎么说,“可判可不判”这个说法,对国家法律是极大的嘲弄,对司法的庄严
是极大的挑战,对贪赃枉法是极大的缺口,对无辜是极大的伤害,对罪犯又是极大
的解脱。它最终危害的是人民的利益,危害的是国家的利益,动摇人民对党,对国
家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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