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烈焰紫色熄灭(2)
“……
系一天黑色缎带
帽上佩戴服丧标志
然后,美丽的阳光照耀
帮助我们忘记”
在此要的遗忘、割舍、弃绝。阳光从容镇定明智的让人敬重的孀妇。于人世可
以如此,于诗又何必面面俱到?
但是,话说回来,狄金森总的来说不是一个让人轻松愉快的诗人,当她更多地
出现她那些诸如“真理的强光必须逐渐释放,否则,人们会失明”或“上帝贷给幸
福,牟取高利,而且终于要索回”之类的诗句中时,就真的是坚硬的了,有那种隐
居者心绪恶劣的味道。这是一种符咒式的语言,它们中总有一句是作者的谶语。这
个话题不便深谈。我想起了我看过的电影《奥兰多》,这是根据英国女作家弗吉尼
亚? 伍尔夫的小说改编的。影片和小说一样令我非常地厌倦,那滋味真是难以言表。
它们的表面总是有一种郑重甚至是庄严的东西,让人噤声。其实,这是天才放肆之
后产生的作品,它们滥用了人们对天才尊重的情感。毕竟,始终清醒自持的天才是
不多的。狄金森的盲点不是世俗的荣誉带来的,她生前只发表了八首诗,是一个默
默无闻的“艾默斯特修女”。她的错误在我看来恰恰是缺乏荣誉造成的,她缺乏于
他人是远远不够但于她是恰如其分的那一少量的荣誉。这点荣誉可以使她避免很多
令她的读者厌倦的地方,会和热爱她的诗的那些人的关系处得更随和一些。她缺乏
这种有益的微量的刺激,因而她在她的路上背对着我们越走越远。诗成了格言甚至
是咒语,在狄金森那里应该是不自觉的,是违背她的本意的。
我想,写出“金色烈焰,紫色熄灭”的狄金森肯定是早年夜宴之后慵慵而归的
狄金森。在我看到有关她的文章中几乎都没怎么描述她决意隐居之前的生活,但在
余光中的那篇短短的评传中,我读到了这样的一些话:
“廿三岁以前,爱蜜丽(即狄金森)一直是安默斯特(一译艾默斯特)社交界
的出色人物。她耽读济慈,柯勒立治,白朗宁,爱默森,德国诗人海涅原文的诗,
霍桑,狄更斯的小说。常穿素衣的她,脸庞白皙,嘴唇红润,修长的眉,明亮的眼,
密密的柔发用栗色的丝带束起,身材娇小得‘像一只鹪鹩’。廿三岁那年,她随父
往游华盛顿,美貌和谈吐常惊四座。……”
真是难以想象这是狄金森。看过狄金森1847年拍的那张银版照片(好像她面世
的照片就只有这一张),当时她年方十七,除却早期摄影技术的粗陋因素,怎么说
来她也算不得漂亮。但我宁愿相信余光中先生的那一段话,那种戏剧化的场面,令
我欣悦,这是那“金色烈焰”。就一个诗人一生的外观而言,我是情愿她曾经品尝
过世俗的那一杯丰腻的水。烈焰的熄灭过程由顶点处的金色渐渐地转向紫色,由张
狂渐渐地走向幽寂。可是,若没有金色的前提,又怎么可能有紫色的魅力?我对金
色和紫色之间的关系的深刻认识始于此,始于狄金森。
1997—2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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