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风雨欲来的傍晚,天光暗淡,云色阴霾。
河堤上有两个身影,十七岁的程海东穿着高中制服躺在草地上,双眸微眯的仰
望天上厚厚的云,身旁,一名年龄相仿的女孩席地而坐,眉目低垂,让人无法看清
楚她的模样。
女孩专注于手上的东西,足足有十来分钟都维持着同样的姿势,像极了一尊石
膏像。
程海东瞟了她一眼,现下的气氛如此宁静安详,前提是,如果不要看见她手里
拿的东西,如果不要听见喀拉喀拉的啃骨头声音,他相信一切都会很美好。
偏偏她啃食的声音实在太大,程海东不得不打断她大快朵颐的兴致。“安芷娴,
小声一点好不好?”没好气的提醒。
安芷娴先是怔了一下,嘴巴停止动作,别过头,用灿亮的美目看了他一眼,像
是做坏事被逮着似的,露出不好意思的笑,缩了缩肩膀,“知道了啦!”吐吐丁香
小舌,旋即又自顾自的继续啃起骨头。
好吃,真的很好吃!
说这鸡爪冻是台中第一名产也不为过,鸡爪卤得极为入味,骨化肉软,啃起来
完全不费力,这么好吃的东西,难怪有这么多人都趋之若鹜—她也是。
冷觑着她一脸陶醉的模样,程海东真的无言。
闷啊!有那么一瞬间,他还真希望自己是那盒鸡爪冻,让她一并吞下肚算了。
他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认识十多年了,安芷娴总说他们是好哥儿们、
铁交情,确实也是如此,他们几乎天天在一块儿,不管是吃喝玩乐还是念书都在一
起,亲近的程度一点都不输给连体婴。
鸡爪冻是他昨天跟爸妈回老家探望阿公,特地买回台北要给她吃的,他知道她
喜欢吃,想让她解解馋,但看她吃得旁若无人,几乎忽略他的存在,他心里还真有
些不是滋味。
该不会在她眼里,他还比不上这一盒鸡爪冻吧?
他的目光定定的锁住安芷娴……
这些年的岁月洗礼,孩提时的黄毛丫头蜕变了。瞧,眉清目秀的瓜子脸,没有
一般女生令人讨厌的扭捏骄纵,性情开朗又乐天,偶尔还喜欢多管闲事,她用热情
拥抱生命,无奈有一个最大的缺点,就是粗神经。
不,应该不能说是粗神经,而是根本没神经。
她明明也不笨,对感情却异常迟钝,喜欢上这种傻瓜,程海东也不知道该哭还
是该笑。
眼看同学们的初恋花朵都已经盛开了,他的却是哑巴花,如果说天将降大任于
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那……他已经被安芷娴这个爱情迟缓儿磨得很彻
底了,老天也该让他们有个结果了吧!
不过,幸好她对所有人都是这样,尤其在他严密的看守下,其它男生别想要占
到什么好处,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终于等她嗑完最后一根鸡爪,“走了,回家。”程海东一古脑儿的站起身,走
向停在一旁的脚踏车。
安芷娴满足的舔舔唇,急忙抽出湿纸巾把双手擦干净,开开心心的跟上去。
程海东牵着脚踏车走在前面,她则缓步走在他身后,他会不时回头确认她有没
有跟上,如果发现自己走太快了,便会悄悄放慢脚步,不让两人距离太远。
不知道是第几次回头,风正巧吹起她的浏海,让他看到她眉角的旧疤痕,他停
下脚步,蹙着眉,伸手摸去……
这是他的杰作。
还记得当时他刚学会骑脚踏车,便不顾大人拦阻,硬是要载她去公园玩,结果
在路上发生车祸,他平安无事,她却差点赔上一条小命,那次之后,她净秀的眉角
便有了这道明显的伤疤。
“以后赚了钱带你去雷射除疤,免得以后嫁不出去。”
“既然你这么担心,干脆你娶我好了。”她没神经的揶揄。不过就是个小伤罢
了,他到现在还在耿耿于怀,真是傻瓜。
“好。”他毫不犹豫的回答,一点也不觉得为难。
“咦?你、你疯啦?我是随便说说的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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