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声
俗话说得好,杀猪焉用牛刀?
要抓老鼠,养只猫就对了,狮子再凶猛,也敌不过大象,大象威力无边,却
偏偏畏惧一只渺小的老鼠,世间万物皆有克星,只要懂得相克的道理,天下无难
事,只怕有心人。
韩皓烈当然要继续打猎,因为他是猎人,只不过这次的猎物很大,要对付王
天霸和山口组,若非有火力强大的猎枪,就必须设计可以一网打尽的陷阱。
幸好,敌人没见过「死神」的真面目;也幸好,敌人都以为「死神」是男的,
这筹码对他十分有利,再加上「鹰」、「狼」、「凤凰」、「豹」及靳易与四位
徒弟的合作下,猎捕行动如火如茶地进行。
接下来三个月的时间,韩皓烈一方面假扮成「死神」,集中王天霸等人的注
意力,一致将枪口对向他:一方面搜集王天霸开设地下赌场违法的证据,透过管
道寄给洛杉矶警方,让他的赌场一个一个被警方查办,好藉此削弱他的势力;并
将几件与他有关的谋杀案相关证物分别传给警方和报社,在媒体的渲染下,王天
霸很快成为洛杉矶赏金最高的通缉犯。
同时,与王天霸结怨的黑道仇家,在知晓他大势已去后,也宣布找他报复,
王天霸成了过街老鼠,为了躲避黑道追杀以及警方的缉捕,哪里还有空管「死神」?
自己保命最要紧。
经过一个月的逃亡后,最后死于纽约,据说死状凄惨。
接着半年的时间,传言「死神」挑了不少山口组在美国的分部,造成山口组
莫大的损失,山口组誓言非追杀「死神」不可,没多久又传出「死神」出现在中
国,山口组手下倾巢而出,却在一次火并中误伤了中国黑道头头,两方人马发生
有史以来最激烈的枪战,惊动国际社会,促使政府出面干涉。为了本国的颜面及
国内安全,中国公安和日本警方破例合作,在乐见两大黑道火并的同时,也顺势
消灭心头大患。
有人说,「死神」在这场战役中身亡;也有人说,「死神」被公安押走,关
在何地不得而知。但是这都只是传言的一小部分而已,因为黑道跨国火并的新闻
盖过了所有事,人们只关心死伤的人数,只在乎警方抓了多少人。
山口组至此名存实亡,存活下来的都只是一些不足为惧的小卒子而已,徒留
给人们茶余饭后的故事。
听着传言,循着道听涂说,温若男跑遍了中国大江南北,不断地追查韩皓烈
的下落。他假扮「死神」,还把十年前七位抢匪抢劫伤人的证据寄给台湾警方,
现在却落得生死未卜,可能已经死掉,也可能在中国某个省分的监牢里过着暗无
天日的生活,但不管人是生是死,她会一直找到自己断气为止!
一年半了,她大老远从美国追到欧洲,又从欧洲来到中国,找了他一年半载,
横越半个地球,依然没有他的任何下落。
「我一定要找到他,不管他是生是死。」这句誓言,温若男已不知说过多少
次,紧握的双拳微微抖颤着,心灵日夜受着煎熬,要不是相信他还活在世上,她
不会撑到现在。
「如果他死了呢?」
「不会的!他那种人才不会轻易死去,不管在多克难的环境下,他都有办法
生存,别人总是拿他没辙,因为他绝对会找到出路。」
「怎么听起来好像在形容一只打不死的蟑螂。」
温若男不自觉泛出一抹浅笑,为「打不死的蟑螂」一词感到心有戚戚焉。
「没错,他的确是。」打从认识他的那一刻起便有这种感觉,仿佛天塌下来
也压不死他,不管环境多恶劣,局势多艰难困苦,永远抹不去他脸上那笑傲江湖
的笑容,让人又好气又好笑。
跟他在一起,仿佛天高海阔,没什么事足以令人烦心,天大的困难也变成微
不足道的小事了。
来到号称东方威尼斯的江苏周庄,伫立在河桥上,遥望河岸杨柳垂,划出水
面一圈又一圈的波纹,真没想到,她会跟一位认识不到一个月的人谈这种事。
站在她左边的驼背男子,穿着—身灰色上衣和长裤,留着及胸的胡须、及腰
的头发,刘海盖住了半张脸,除了一张嘴,一身的灰黑色,走在人群中,好像沿
街乞讨的乞丐。
他们的相识要从一个月前的偶发事件开始说起,她遇到中国内陆一个专门对
外地人打劫的抢匪集团,当她正与十几名抢匪缠斗不休时,公安的哨音响起,抢
匪一哄而散,而她也打算趁早走人,免得跟公安迎头碰上,想不到却遇上一个拿
着哨子和手电筒的男人,她才明白是这男人为她解的围。
然后,这男人在地面前瘫软倒地,说自己已经三天没吃饭了。不喜与人打交
道的她,却无法对有恩于自己的人置之不理,所以将他抬回旅馆,喂饱他,留下
一些旅费当谢礼,此后各不相欠。原以为不会再见面了,不料过没几天又遇上他,
而当时她正面临找不到路的困境,他又顺手帮了她一把,温若男发现这人不管是
找路、解说各省奇风异俗、沟通当地方言、及疏通当地狱警,都非常有一套,但
除此之外,这人很需要别人的施舍吃住,否则好像随时会饿死街头。
既然他对自己极有帮助,而对方一路跟着她免费吃喝似乎也挺乐的,不知不
觉便凑在一块儿,到现在已相处了有一个月之久。
而现在,跑遍了大江南北后,她却不知该往何处去了?
难不成,他已不在世上……
「找到蟑螂后要干么?」男子问。
她愣了下,转头盯着他,一脸纳闷。「什么蟑螂?」
「你的男人。」
她盯了他好一会儿,疲累的容颜难得失笑,对他的用词并不生气,反而意外
他的一句话竟让自己沉重的心情得到暂时的抒解。
她抬头望着天空,天边云彩已涂满瑰丽的霞红,大大做了一个深呼吸后,才
缓缓开口:「如果找到他,我要告诉他我有多么思念他,经过这一年半的时间,
我终于明白自己要的是什么了。」她顿了下,不一会儿自嘲道:「但是找得到他
吗?我连他一点确实的消息都没有,说不定他根本不在中国。」
男子被一头蓬松长发遮住的眼睛,闪过一道稍纵即逝的光芒。
「当初是你选择离开的,现在就算你找着他了,到头来还不是要离开,何必
浪费时间?」
「不,这次不会,以前的我一意孤行,太倔强了,以为只有报仇才能消除我
心中的仇恨,也才是我活下去的目标和意义。但是当我知道他代替我去复仇、去
冒险,甚至赔上性命时,我才明白他对我的重要性早已超越仇恨了。」紧按着心
口,她永远也忘不了那天临去前他眼中的落寞与难过,原来自己伤他这么深,现
在换她尝到苦果了,禁不住苦笑。「可惜我觉悟得太慢。」
温若男没发现,男子看她的眼神更为清澈了,在凌乱的刘海掩盖下,隐隐发
光。
「你爱他吗?」他问,语气中含着不为人察觉的炽热。
「若不爱,我会不眠不休地找了他一年半吗?」回答的同时,她可笑地发现
自己真的变了,以前她绝不会对一个陌生人罗嗦太久,更遑论谈心事了。
仔细想想,她到现在还不知道这人的姓名呢!连他长什么样子都不清楚,只
能从他沙哑的声音及驼背的程度猜测这人大概五、六十来岁吧!
也许是因为她太不安,太需要有人可以陪她聊聊,怕自己压抑太久会崩溃,
也或许是因为她难得可以和一个认识不久的人谈得来。既是萍水相逢,有缘同路
又何必计较太多,所以便聊下去了。
「找到他后,你真的再也不离开他?」
「是的。」
「再也不会不告而别?哪儿都不去?」
「是的。」
「他去哪,你就跟到哪,寸步不离,而且死缠活缠一直赖他到死为止?」
「是的——喂,没这么夸张好不好?什么死缠活缠,说得好像冤魂纠缠似的
——呃?」
眼前的男人,像气球一样缓缓变大——增高——比她高——持续巨大——越
来越魁梧——直到壮硕的身影笼罩住她整个人为止。
她傻了,呆愕地瞪着身边的庞然大物,明明这一个月来,那驼背的身躯只及
她胸部高,怎会一下子高出她一个头又二分之一?
「很好,这可是你说的,可别食言反悔喔!」男子笑嘻嘻地道,一改原先沙
哑粗沉的嗓音,长发长胡子加上比常人高壮的体格,仿佛突然冒出的长毛怪,不
但吓死她,也吓死其他经过的路人。
「你……你……」这声音她认得,不高不低,总是带着调侃的口气,她一辈
子也忘不了的声音。
「亏我辛苦了一年半,上刀山下油锅的,这一个月又戴假发又贴胡须的扮驼
子,天天怕你迷路不懂方言受欺负,日夜二十四小时陪在你身边,为的就是听你
说句真心话,这下子可让我给等到了。」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韩皓烈,那完美的易容术骗过了所有人,包括她。
她惊讶得说不出话来,活似见鬼地瞪着他,维持下巴脱臼的姿势,一双眼张
得比金鱼还大。
「要听你说这些话真不容易哩,白天无法让你说,晚上又没听你说过一句梦
话,原来要生离死别后才可以听到你的告白,呼——累死我了。」
她依然维持惊吓过度的姿势。
「皇天不负苦心人,还是让我等到了,值得值得。哪!既然你爱我,我也爱
你,咱们就不要再玩官兵捉强盗的游戏了,山南山北都走一回了,你追我跑也挺
累的,还是回家抱抱比较舒服。」说完便搂住她的腰一块儿往回去的路上走。
「皓烈……」她终于发得出声音了。
「在。」浓密的发里,咧出一张露齿的招牌笑容。
「真的是你?」
「对,真的是我。」
怀抱着心爱的佳人,他很快乐地踏上归乡之途。他等这一天等很久了,久到
自己都快撑不下去,每天守在她身边却不能碰她是很痛苦的。
「皓烈……」
「有。」
「你知道我找你找得好苦?」
「知道。」
「也晓得我想你想得心好痛?」
「晓得。」
要不是为了扮驼子逼真一点,好几天没洗澡了,他不立刻拉她到暗巷去吻个
痛快才怪!现在他迫不及待只想找间旅馆,将自己一身邋遢洗干净,并卸下假发、
假胡子、假面具,再好好亲吻佳人。
「皓烈……」
「是。」
「我爱你。」
「我也是。」
「也好想你。」
「我也是。」
「我现在好想做一件事。」
他心口一震,感到下腹在充血,体内欲望的因子在沸腾,搞得他全身热烫饥
渴难耐,更加快了步伐。
「我比你更想。」干渴的喉头困难地逸出沙哑声。
「我想要……」
「快了快了,旅馆就在前头,忍耐点。」
「我真的很想要……」
「了解了解,我马上搞定。」
「我真的很想要掐死你。」
「没问题——耶?」
(全书完)
编注:有关猎人「豹」萧奈儿和「天使」靳易的爱情故事,请看橘子说320
「赏全猎人」之一《看你往哪逃!》。
后 记
偶尔,我会上网去查询,看看是否可以找到跟自己的书相关的讨论,了解一
下读者的感想和心得,或定期浏览读者为我成立的小说网站,看看留言,听听他
们的鼓励,好充电一下。
忘了是在哪个网站上,曾看到有纲友讨论我的系列书,有批评,亦有赞赏。
得到赞赏,对作者而言是莫大的鼓励,会更努力生出优秀的书宝宝,可是……当
我看了以下的留言后,真不知该哭还是该笑?
不知何时开始,「邪气豪门」系列已经被「遗嘱系列」的名称所取代。
例如:
「莫颜那个五本遗嘱很搞笑……」
「莫颜的那个遗嘱很好看……」
「莫颜的那个遗嘱有分集数……」
「莫颜的遗嘱系列很有趣……」
就连狗屋编编们也这么说——
「这次系列书名不能跟你之前的那个遗嘱太像,所以如此如此……这般这般
……」(忘了是哪个编编说的,很后悔没有把她的名字记住!)
各位衣食父母,人家又没死,请不要东删西减,听起来很毛耶,果然跟邪气
的冠家人扯上都没好下场,真是要死了!
干脆我下次来写个窈窕系列,或是妩媚系列,这样大家就会说——
「莫颜的窈窕很棒喔!~」
「莫颜的妩媚超赞耶~~」
「莫颜的窈窕和妩媚最好看……嘿嘿……」 (肖想中~~)
所以在书名和系列名的斟酌上,实在马虎不得,莫颜为此有着深深的体认。
这本书中,我很喜欢韩皓烈这个人物,他是我欣赏的类型,幽默风趣且心胸
宽大,所以故事中比较偏重这角色的设定,觉得跟这种人相处在一起,生活会很
快乐,就算苦瓜也会当成甘蔗来吃。
解决了两位猎人的终身大事,终于只剩下最后一位怪胎——沈毅,这位神秘
的拖把先生,早在写《滚开啦!大色狼》时,就已经决定好把他「许配」给某人
了,好奇的读者,可以去温习一下旧作,便知道女主角是谁了。
猎人之一和之二着重在黑道及追捕的情节上面,连续写了两集颇感烦腻,吾
日三省吾身后,决定要写些不同于前两集风格的内容,给这个系列做个完美的结
束,按照惯例,最后一本一定是压轴,故事不能太普通、太平凡,还要更搞笑、
更特别、更令人期待,真是越想越恐怖……有种自作孽不可活的感觉,实在很想
落跑,偏偏现在要写的书名叫「有种不要跑!」,好像在警告自己……
第三本目前还在构思中,每次抬头看墙上的截稿日期,总有一阵冷风阴恻恻
吹来,禁不住感叹,写小说真不是人干的……但是毒瘾已深,想戒也戒不掉,呵。
伸个懒腰,打个呵欠,动动筋骨,要继续写最后一位猎人的故事喽,就和各
位聊到此,有什么意见欢迎各位PO上网,我一定会搜寻到的,安安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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