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我刚在外面游荡了一夜。写完这部小说,我像是彻底被掏空了,然后逃也似
的跑了出去。
说是游荡,也只是到家里附近的漫画王,埋首在漫画里逃避现实。我需要放
松一下,这是满悲哀的事情。因为好不容易熟悉了所有的主角、配角,好不容易
宛如亲眼见到他们所有的悲欢,却必须画下句点,和他们说再见了。
越是自己喜欢的作品,这种感觉就越强烈。
其实,我应该高兴不是吗?已经尽力做了最好的安排,虽然缺陷还是很多,
但是在《药师令》里,我却找到了频繁写作以后,渐渐忽略的一种心情。
那就是,感动自己。
我已经好久没有那种不吐不快、满腔情绪缠绵于心的感受,像是少女时代,
战栗着要告白那刻的期待和不安,让我频频在流畅的故事里打错字,写错主角的
名字,忘记正确的资料。
好久好久,我都快忘记我有多么喜欢写小说,也快忘记跟着主角欢喜忧伤的
滋味,快忘记我喜欢主角或讨厌主角、甚至恨他们的心情。
很高兴找回自己热爱写作的心情。
严格说起来,《药师令》不会是我的代表作,也不见得会非常受欢迎。这本
武侠罗曼史,有很深的金庸影子,营造云涛和唐药的恋情也不够曲折有致,一直
到最后三章才有情感上的渲染力,事实上,也并没有达到拟定大纲时的诸多希望。
但是,我很喜欢这一本。
过去,我一直误解了罗曼史的定义,也一直对编辑的要求颇为困惑。直到这
本,我才有了新的领悟。
强调爱情主题,不是从头到尾谈情说爱和误会,而是将角色凝聚成舞台剧。
如果文学小说是深邃的电影,罗曼史就是通俗的舞台剧。不管预算多少,门票几
何,艺术性多少,追究到最后,要求的,也不过就是直接单纯的“感动”。
过去总有人说,罗曼用不着言之有物,我也在这迷思里摇摆挣扎许久。写
《药师令》时,我提醒自己,不要放太多东西进去,因为这是罗曼史。
等我写完才发现,若真的不放东西进去,这样的小说不会好看。不管是小说
还是电影,需要一种东西直接感动心灵,或许让你哭,或许让你笑,那种东西—
—就是“言之有物”。
所以,罗曼史需要的不是“言之无物”,而是“言之有物却化为无形”,这
就是无招胜有招,但是无招却必须建立在学会许多招数之后。
迷思一开,突然觉得眼前波澜壮阔,像是看到云涛和唐药携手看着长白山的
皑皑白雪,无边无际,心怀大开。
为什么我会写云涛和唐药一开始的ㄍㄧㄥ(ging)呢?那是因为有一对小朋
友纯纯的恋爱让我感动。两人互相爱慕对方,又怕对方不喜欢自己,就这样欲言
又止的撑了一年。
虽然笑了很久,但是午夜梦回,我也不禁欣羡而感叹,自己贫瘠的少年时没
有这样美丽而单纯的情感。
因为感动了我,我才能转化到云涛和唐药身上。
我也看到身边的女性朋友为了所爱的人牺牲奉献,嘴里骂她们笨,回来想想
自己,恐怕也不比她们聪明多少。
设定完成后,我问自己,若我是唐药,我会不会把妄药喝下去?
很悲哀的发现,我会。
女人哪……总是在爱情上失败。这种浪漫情怀,居然到现在还不改……我们
所期待的,也只是有个人能够回应。
所以,我让云涛激烈的回应了,这,也算是虚幻中的小小补偿。
突然喜欢起自己的身分。作为一个小小的织梦者,能够让读者有点虚幻的安
慰,也是好的。
我,不只是作者,其实也是读者。
我想,我会一直写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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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POOH乐园
亦凡公益图书馆(shuku.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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